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智慧管理协同办公系统项目项目编号公开招标公告-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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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智慧管理协同办公系统项目项目编号公开招标公告-否



天津医 (略) 天津医 (略) 智慧管理协同办公系统项目 (项目编号:TCZB-2024-A-014)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4年08月29日 发布来源:天津医 (略)


项目概况
天津医 (略) 智慧管理协同办公系统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 (略) 河西区洞庭路美年广场2号楼505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9月19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CZB-2024-A-014
项目名称:天津医 (略) 智慧管理协同办公系统项目
预算金额:135.0万元
最高限价:135.0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是否设置最高限价 预算(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采购目录 采购需求
第1包 135 135 应用软件(分散) 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30日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办法。 (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4)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注:中小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 (略)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 2、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报告或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书面声明。 3、提供2024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者零申报的提供相应文件说明。 4、提供2024年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或由第三方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 5、提供投标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政府采购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提交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的书面声明。 (二)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参加开标仪式,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开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投标人若为授权代表开标,须提供授权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授权代表身份证明原件。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略)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注: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提交投标文件当日投标文件开启时间前“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30日到 2024年09月05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河西区洞庭路美年广场2号楼505
方式:现场发售。为保证开票信息的准确性,请报名单位获取采购文件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售价:3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09月19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河西区洞庭路美年广场2号楼505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医 (略)
地址: (略) 和平区鞍山道154号
联系方式:0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天 (略)
地址: (略) 河西区洞庭路美年广场2号楼505
联系方式:0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于丽萍
电 话:022-*
其他附件文件下载(如出现点击后无法访问的情况,复制地址栏链接(如出现点击后无法访问的情况,复制地址栏链接后重新访问即可)后重新访问即可)

(略) 天 (略)

2024年08月29日



天津医 (略) 天津医 (略) 智慧管理协同办公系统项目 (项目编号:TCZB-2024-A-014)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4年08月29日 发布来源:天津医 (略)


项目概况
天津医 (略) 智慧管理协同办公系统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 (略) 河西区洞庭路美年广场2号楼505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9月19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CZB-2024-A-014
项目名称:天津医 (略) 智慧管理协同办公系统项目
预算金额:135.0万元
最高限价:135.0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是否设置最高限价 预算(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采购目录 采购需求
第1包 135 135 应用软件(分散) 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30日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办法。 (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4)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注:中小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 (略)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 2、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报告或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书面声明。 3、提供2024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者零申报的提供相应文件说明。 4、提供2024年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或由第三方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 5、提供投标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政府采购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提交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的书面声明。 (二)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参加开标仪式,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开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投标人若为授权代表开标,须提供授权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授权代表身份证明原件。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略)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注: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提交投标文件当日投标文件开启时间前“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30日到 2024年09月05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河西区洞庭路美年广场2号楼505
方式:现场发售。为保证开票信息的准确性,请报名单位获取采购文件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售价:3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09月19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河西区洞庭路美年广场2号楼505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医 (略)
地址: (略) 和平区鞍山道154号
联系方式:0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天 (略)
地址: (略) 河西区洞庭路美年广场2号楼505
联系方式:0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于丽萍
电 话:022-*
其他附件文件下载(如出现点击后无法访问的情况,复制地址栏链接(如出现点击后无法访问的情况,复制地址栏链接后重新访问即可)后重新访问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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