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高速燕赵驿行集团有限公司餐饮分公司牛驼、沧州等9对服务区停车区品牌合作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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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高速燕赵驿行集团有限公司餐饮分公司牛驼、沧州等9对服务区停车区品牌合作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河北高速燕赵驿行集团有限公司餐饮分公司牛驼、沧州等9对服务区(停车区)品牌合作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1. 品牌合作条件

  本项目河北高速 (略) 餐饮分公司牛驼、沧州等9对服务区(停车区)品牌合作项目,需求方为河北高速 (略) 餐饮分公司。项目已具备品牌合作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2. 项目概况与谈判范围

2.1项目概况:为加快推进服务区商业化提升,打造具备品质化服务 (略) ,现计划对牛驼、沧州等9对服务区(停车区)进行综合业态品质提升,着力打造自主品牌同时加快引进知名品牌项目。现对部分点位进行品牌合作招募。

谈判范围:河北高速 (略) 餐饮分公司牛驼、沧州等9对服务区(停车区)品牌合作项目。

需求方式:公开竞争性谈判。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18个标段,本次谈判范围为:

标段

服务区

(停车区)名称

位置

合作项目类别

最低分成比例(最低限价)

合作年限

1

牛驼服务区

东区NT-E-13

西区NT-W-22

水果类

餐饮分公司最低以合作项目营业收入的25%起进行分成(具体以签订的品牌合作合同为准)

3年

2

牛驼服务区

东区NT-E-14

西区NT-W-09

冰品类

餐饮分公司最低以合作项目营业收入的25%起进行分成(具体以签订的品牌合作合同为准)

3年

3

牛驼服务区

东区NT-E-19

西区NT-W-08

小吃类

(凉皮)

餐饮分公司最低以合作项目营业收入的30%起进行分成(具体以签订的品牌合作合同为准)

3年

4

牛驼服务区

东区NT-E-07

快餐类

(水饺)

餐饮分公司最低以合作项目营业收入的30%起进行分成(具体以签订的品牌合作合同为准)

3年

5

牛驼服务区

东区NT-E-16

西区NT-W-21

小吃类

(围炉三国)

餐饮分公司最低以合作项目营业收入的30%起进行分成(具体以签订的品牌合作合同为准)

3年

6

牛驼服务区

东区NT-E-04

西区NT-W-19

小吃类

(包子)

餐饮分公司最低以合作项目营业收入的30%起进行分成(具体以签订的品牌合作合同为准)

3年

7

牛驼服务区

东区NT-E-15

水饮类

餐饮分公司最低以合作项目营业收入的25%起进行分成(具体以签订的品牌合作合同为准)

3年

8

牛驼服务区

东区NT-E-02

西区NT-W-02

快餐类

(那些好时光自选快餐)

餐饮分公司最低以合作项目营业收入的30%起进行分成(具体以签订的品牌合作合同为准)

3年

9

沧州服务区

CZ-E-07

小吃类

餐饮分公司最低以合作项目营业收入的26%起进行分成(具体以签订的品牌合作合同为准)

3年

10

狼牙山服务区

北区LYS-N-04

南区LYS-S-04

小吃类

(炸货类)

餐饮分公司最低以合作项目营业收入的20%起进行分成(具体以签订的品牌合作合同为准)

3年

11

狼牙山服务区

北区LYS-N-05

南区LYS-S-05

水果类

餐饮分公司最低以合作项目营业收入的20%起进行分成(最低收取保底收益*元/年)。(具体以签订的品牌合作合同为准)

3年

12

沧州东服务区

北区CZD-N-05

南区CZD-S-05

小吃类

餐饮分公司最低以合作项目营业收入的22%起进行分成(具体以签订的品牌合作合同为准)

3年

13

大名服务区

东区DM-E-02

西区DM-W-02

铁板小吃类

餐饮分公司最低以合作项目营业收入的30%起进行分成(具体以签订的品牌合作合同为准)

3年

14

南宫服务区

北区NG-N-02

南区NG-S-02

铁板小吃类

餐饮分公司最低以合作项目营业收入的26%起进行分成(具体以签订的品牌合作合同为准)

3年

15

滦州服务区

北区LZ-N-15

南区LZ-S-16

熟食类

餐饮分公司最低以合作项目营业收入的25%起进行分成(具体以签订的品牌合作合同为准)

3年

16

滦州服务区

北区LZ-N-16

南区LZ-S-17

快餐类

餐饮分公司最低以合作项目营业收入的30%起进行分成(具体以签订的品牌合作合同为准)

3年

17

大滩停车区

南区DT-S-03

小吃类

餐饮分公司最低以合作项目营业收入的20%起进行分成(具体以签订的品牌合作合同为准)

3年

18

徐水西服务区

北区XSX-N-02,南区XSX-S-04

小吃类

(驴肉火烧)

餐饮分公司最低以合作项目营业收入的20%起进行分成(最低收取保底收益*元/年)。

(具体以签订的品牌合作合同为准)

3年

3. 申请单位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取得营业执照法人或其他合法经营体,并在人员、技术、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并提供品牌授权书或合作意向书。

3.2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http://**)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3 申请单位不得存在下列情况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与需求方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品牌合作公正性的申请单位,不得参加本次品牌合作活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品牌合作活动,否则相关申请均无效。

3.4本次品牌合作不接受联合体。

3.5与河北高速 (略) 餐饮分公司有过项目合作,产生诉讼、纠纷或者不满足要求被清理清退的,不得参与本次品牌合作。否则,视为申请无效。

3.6因申请单位自身原因放弃成交资格的,其响应保证金不予退还,且企业及法定代表人(自然人)及关联企业,定为品牌合作不良记录行为企业,列入河北高速 (略) 警示名单, (略) 其他项目品牌合作。

4. 谈判文件的获取

4.1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间:2024年8月30日至2024年9月3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30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

4.2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方式:申请单位将“购买文件缴费凭证”与“营业执照”*@*q.com。邮件标题:项目名称+标段号(如有)+单位名称,邮件内容注明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和邮箱。缴费账户信息详见本公告代理机构银行账户信息,致电*、*。代理机构核对后,符合要求的为报名成功,将竞争性谈判文件电子版发送至申请单位邮箱。

4.3竞争性谈判文件每标段500元,售后不退。

4.4申请单位可同时对本项目多个标段提出品牌合作申请,参加多个标段品牌合作活动的申请单位必须分别购买相应标段的谈判文件,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申请文件,可以成交多个标段。

5. 申请文件的递交

5.1 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10日上午09:30:00,地点为石家庄高新区黄河大道136号石家庄科技中心2号楼22层2201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密封的申请文件,需求方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 (略) (cebpubservice.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需 求 方:河北高速 (略) 餐饮分公司

地 址:河 (略) 元氏县南因镇新元高速元氏服务区

联 系 人:杨经理

电 话:*

代理机构:河北高速 (略)

地 址:石家庄高新区祁连街95号润江慧谷大厦B座17楼

联 系 人:张德祥、张光磊

电 话:*、*

开户银行:中国 (略) 石家庄新区科技支行

账 号:*63

河北高速燕赵驿行集团有限公司餐饮分公司牛驼、沧州等9对服务区(停车区)品牌合作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1. 品牌合作条件

  本项目河北高速 (略) 餐饮分公司牛驼、沧州等9对服务区(停车区)品牌合作项目,需求方为河北高速 (略) 餐饮分公司。项目已具备品牌合作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2. 项目概况与谈判范围

2.1项目概况:为加快推进服务区商业化提升,打造具备品质化服务 (略) ,现计划对牛驼、沧州等9对服务区(停车区)进行综合业态品质提升,着力打造自主品牌同时加快引进知名品牌项目。现对部分点位进行品牌合作招募。

谈判范围:河北高速 (略) 餐饮分公司牛驼、沧州等9对服务区(停车区)品牌合作项目。

需求方式:公开竞争性谈判。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18个标段,本次谈判范围为:

标段

服务区

(停车区)名称

位置

合作项目类别

最低分成比例(最低限价)

合作年限

1

牛驼服务区

东区NT-E-13

西区NT-W-22

水果类

餐饮分公司最低以合作项目营业收入的25%起进行分成(具体以签订的品牌合作合同为准)

3年

2

牛驼服务区

东区NT-E-14

西区NT-W-09

冰品类

餐饮分公司最低以合作项目营业收入的25%起进行分成(具体以签订的品牌合作合同为准)

3年

3

牛驼服务区

东区NT-E-19

西区NT-W-08

小吃类

(凉皮)

餐饮分公司最低以合作项目营业收入的30%起进行分成(具体以签订的品牌合作合同为准)

3年

4

牛驼服务区

东区NT-E-07

快餐类

(水饺)

餐饮分公司最低以合作项目营业收入的30%起进行分成(具体以签订的品牌合作合同为准)

3年

5

牛驼服务区

东区NT-E-16

西区NT-W-21

小吃类

(围炉三国)

餐饮分公司最低以合作项目营业收入的30%起进行分成(具体以签订的品牌合作合同为准)

3年

6

牛驼服务区

东区NT-E-04

西区NT-W-19

小吃类

(包子)

餐饮分公司最低以合作项目营业收入的30%起进行分成(具体以签订的品牌合作合同为准)

3年

7

牛驼服务区

东区NT-E-15

水饮类

餐饮分公司最低以合作项目营业收入的25%起进行分成(具体以签订的品牌合作合同为准)

3年

8

牛驼服务区

东区NT-E-02

西区NT-W-02

快餐类

(那些好时光自选快餐)

餐饮分公司最低以合作项目营业收入的30%起进行分成(具体以签订的品牌合作合同为准)

3年

9

沧州服务区

CZ-E-07

小吃类

餐饮分公司最低以合作项目营业收入的26%起进行分成(具体以签订的品牌合作合同为准)

3年

10

狼牙山服务区

北区LYS-N-04

南区LYS-S-04

小吃类

(炸货类)

餐饮分公司最低以合作项目营业收入的20%起进行分成(具体以签订的品牌合作合同为准)

3年

11

狼牙山服务区

北区LYS-N-05

南区LYS-S-05

水果类

餐饮分公司最低以合作项目营业收入的20%起进行分成(最低收取保底收益*元/年)。(具体以签订的品牌合作合同为准)

3年

12

沧州东服务区

北区CZD-N-05

南区CZD-S-05

小吃类

餐饮分公司最低以合作项目营业收入的22%起进行分成(具体以签订的品牌合作合同为准)

3年

13

大名服务区

东区DM-E-02

西区DM-W-02

铁板小吃类

餐饮分公司最低以合作项目营业收入的30%起进行分成(具体以签订的品牌合作合同为准)

3年

14

南宫服务区

北区NG-N-02

南区NG-S-02

铁板小吃类

餐饮分公司最低以合作项目营业收入的26%起进行分成(具体以签订的品牌合作合同为准)

3年

15

滦州服务区

北区LZ-N-15

南区LZ-S-16

熟食类

餐饮分公司最低以合作项目营业收入的25%起进行分成(具体以签订的品牌合作合同为准)

3年

16

滦州服务区

北区LZ-N-16

南区LZ-S-17

快餐类

餐饮分公司最低以合作项目营业收入的30%起进行分成(具体以签订的品牌合作合同为准)

3年

17

大滩停车区

南区DT-S-03

小吃类

餐饮分公司最低以合作项目营业收入的20%起进行分成(具体以签订的品牌合作合同为准)

3年

18

徐水西服务区

北区XSX-N-02,南区XSX-S-04

小吃类

(驴肉火烧)

餐饮分公司最低以合作项目营业收入的20%起进行分成(最低收取保底收益*元/年)。

(具体以签订的品牌合作合同为准)

3年

3. 申请单位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取得营业执照法人或其他合法经营体,并在人员、技术、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并提供品牌授权书或合作意向书。

3.2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http://**)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3 申请单位不得存在下列情况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与需求方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品牌合作公正性的申请单位,不得参加本次品牌合作活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品牌合作活动,否则相关申请均无效。

3.4本次品牌合作不接受联合体。

3.5与河北高速 (略) 餐饮分公司有过项目合作,产生诉讼、纠纷或者不满足要求被清理清退的,不得参与本次品牌合作。否则,视为申请无效。

3.6因申请单位自身原因放弃成交资格的,其响应保证金不予退还,且企业及法定代表人(自然人)及关联企业,定为品牌合作不良记录行为企业,列入河北高速 (略) 警示名单, (略) 其他项目品牌合作。

4. 谈判文件的获取

4.1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间:2024年8月30日至2024年9月3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30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

4.2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方式:申请单位将“购买文件缴费凭证”与“营业执照”*@*q.com。邮件标题:项目名称+标段号(如有)+单位名称,邮件内容注明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和邮箱。缴费账户信息详见本公告代理机构银行账户信息,致电*、*。代理机构核对后,符合要求的为报名成功,将竞争性谈判文件电子版发送至申请单位邮箱。

4.3竞争性谈判文件每标段500元,售后不退。

4.4申请单位可同时对本项目多个标段提出品牌合作申请,参加多个标段品牌合作活动的申请单位必须分别购买相应标段的谈判文件,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申请文件,可以成交多个标段。

5. 申请文件的递交

5.1 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10日上午09:30:00,地点为石家庄高新区黄河大道136号石家庄科技中心2号楼22层2201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密封的申请文件,需求方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 (略) (cebpubservice.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需 求 方:河北高速 (略) 餐饮分公司

地 址:河 (略) 元氏县南因镇新元高速元氏服务区

联 系 人:杨经理

电 话:*

代理机构:河北高速 (略)

地 址:石家庄高新区祁连街95号润江慧谷大厦B座17楼

联 系 人:张德祥、张光磊

电 话:*、*

开户银行:中国 (略) 石家庄新区科技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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