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安定医院地源热泵机组维修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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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安定医院地源热泵机组维修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
天津市安定医院地源热泵机组维修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0615-*)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 (略)

一、招标条件

(略) (略) 地源热泵机组维修项目(招标项目编号:0615-*),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人为 (略) (略)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竞争性磋商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地源热泵机组维修1项

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地源热泵机组维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地源热泵机组维修:

1、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2、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3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或开标日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3、供应商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4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及2024年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复印件。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未到缴 (略) 应提供未拖欠税款及社会保险的相关证明材料);

4、供应商应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同时还应具有独立完成本项目的能力(须提供承诺书原件);

5、供应商在磋商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若法人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若为被授权人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原件。

备注:以上证明资料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年09月02日09时00分00秒---2024年09月09日16时30分00秒

获取方法:凡有意参加磋商者,请于2024年9月2日起至2024年9月9日(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时~11:30时,下午13:30时~16:30时,在 (略) 401室( (略) 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401室)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文件购买只接受现金、电汇形式,不接受支票形式,文件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9月13日09时30分00秒

递交方法:现场递交,地点为 (略) 201会议室( (略) 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201会议室)。逾期送达/递交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9月13日09时30分00秒

开标地点及方式: (略) 201会议室( (略) 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201会议室)。

七、其他公告内容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略)

地址: (略) 河西区柳林路13号

联系人:金老师

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地址: (略) 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401

联系人:常珊、王洁、常柳、周倩、杨晓彤、孙亚萌

电话:022-*

电子邮件:*@*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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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安定医院地源热泵机组维修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0615-*)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 (略)

一、招标条件

(略) (略) 地源热泵机组维修项目(招标项目编号:0615-*),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人为 (略) (略)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竞争性磋商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地源热泵机组维修1项

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地源热泵机组维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地源热泵机组维修:

1、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2、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3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或开标日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3、供应商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4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及2024年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复印件。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未到缴 (略) 应提供未拖欠税款及社会保险的相关证明材料);

4、供应商应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同时还应具有独立完成本项目的能力(须提供承诺书原件);

5、供应商在磋商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若法人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若为被授权人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原件。

备注:以上证明资料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年09月02日09时00分00秒---2024年09月09日16时30分00秒

获取方法:凡有意参加磋商者,请于2024年9月2日起至2024年9月9日(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时~11:30时,下午13:30时~16:30时,在 (略) 401室( (略) 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401室)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文件购买只接受现金、电汇形式,不接受支票形式,文件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9月13日09时30分00秒

递交方法:现场递交,地点为 (略) 201会议室( (略) 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201会议室)。逾期送达/递交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9月13日09时30分00秒

开标地点及方式: (略) 201会议室( (略) 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201会议室)。

七、其他公告内容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略)

地址: (略) 河西区柳林路13号

联系人:金老师

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地址: (略) 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401

联系人:常珊、王洁、常柳、周倩、杨晓彤、孙亚萌

电话:022-*

电子邮件:*@*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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