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宁县闽宁镇镇区基础设施维护项目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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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宁县闽宁镇镇区基础设施维护项目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宁县闽宁镇镇区基础设施维护项目已由永宁县审批服务管理局以永宁县 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永宁县闽宁镇镇区基础设施维护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永审服(批) 发【2024】9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永宁县闽宁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乡村振兴示 范点奖补资金399.*元,剩余资金有建设单位自筹,招标人为永宁县闽宁镇人民政府。项 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宁夏博新 (略) (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一)道路维修工程,1.莆西北街。铣刨并铺设 (略) 面 6978.3 m?, 拆 (略) 面2093.5 m?, 拆除并铺设非机动车道、人行道、路缘石等,安装玻璃纤维格 栅、施划标线、拆除并新建树框110套、更换井盖等。2. (略) 。拆 (略) 面、路缘石 等,铺 (略) 面2170 m?、路缘石1075.2m, 拆除并新建树框55套,更换井盖40套等。 (二)基础照明维护工程, (略) 灯50盏, (略) 灯232盏。(三)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 程,维修改造110国道东西两侧 (略) 面(面包砖)3750 m?, 停车位划线1000个。

2.2建设地点:永宁县闽宁镇

2.3计划工期:61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工程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规定的所有工程内容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注: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如果有) 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及以上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 目 (略) 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外省投标企业拟派项目经理须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 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9-02 12:00至2024-09-09 23:59(北京时间,下同), 登录“宁夏回族自 (略) ”(以下简称“ (略) ”)免费下载电子 版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4.2“ (略) ”实行CA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09-26 09:00,投标人应在 截止时间前通过“ (略)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略) ”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 (略) ”、“中国 (略) ”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永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博新 (略)

地 址:永宁 (略) 6号 地 址: (略) 金凤区广场东街 (略) 以南黄河文化创展中心2211室

邮 编: * 邮 编: *

联 系 人:朱晓峰 联 系 人: 胡滨 孙丽娜 徐文祥

电话: * 电 话: */*/*

2024年9月2日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宁县闽宁镇镇区基础设施维护项目已由永宁县审批服务管理局以永宁县 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永宁县闽宁镇镇区基础设施维护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永审服(批) 发【2024】9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永宁县闽宁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乡村振兴示 范点奖补资金399.*元,剩余资金有建设单位自筹,招标人为永宁县闽宁镇人民政府。项 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宁夏博新 (略) (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一)道路维修工程,1.莆西北街。铣刨并铺设 (略) 面 6978.3 m?, 拆 (略) 面2093.5 m?, 拆除并铺设非机动车道、人行道、路缘石等,安装玻璃纤维格 栅、施划标线、拆除并新建树框110套、更换井盖等。2. (略) 。拆 (略) 面、路缘石 等,铺 (略) 面2170 m?、路缘石1075.2m, 拆除并新建树框55套,更换井盖40套等。 (二)基础照明维护工程, (略) 灯50盏, (略) 灯232盏。(三)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 程,维修改造110国道东西两侧 (略) 面(面包砖)3750 m?, 停车位划线1000个。

2.2建设地点:永宁县闽宁镇

2.3计划工期:61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工程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规定的所有工程内容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注: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如果有) 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及以上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 目 (略) 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外省投标企业拟派项目经理须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 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9-02 12:00至2024-09-09 23:59(北京时间,下同), 登录“宁夏回族自 (略) ”(以下简称“ (略) ”)免费下载电子 版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4.2“ (略) ”实行CA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09-26 09:00,投标人应在 截止时间前通过“ (略)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略) ”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 (略) ”、“中国 (略) ”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永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博新 (略)

地 址:永宁 (略) 6号 地 址: (略) 金凤区广场东街 (略) 以南黄河文化创展中心2211室

邮 编: * 邮 编: *

联 系 人:朱晓峰 联 系 人: 胡滨 孙丽娜 徐文祥

电话: * 电 话: */*/*

2024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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