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兰县大贵粮库基础设施提升项目
木兰县大贵粮库基础设施提升项目
项目编号:HHZB-*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木兰县大贵粮库基础设施提升项目已由木兰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木兰县大贵粮库基础设施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木发改审批【2024】22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省产油大县奖励资金),招标人为木兰县 (略)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木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投标管理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海泓 (略)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上述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木兰县大贵粮库基础设施提升项目
2.2建设地点:木兰县 (略) 院内
2.3建设规模:木兰县 (略) 新建泵房1座,总建筑面积366.62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53.82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312.8平方米,以及其他配套设施等。(具体实际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4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5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定标方法为:票决定标法,具体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
2.6计划工期:2024年10月01日-2025年06月30日,共272日历天(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注:上述开、竣工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竣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7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8招标控制价:*.95元。
2.9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10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在投标期内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没有被相关部门列入"限制从业招投标企业名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提供近3个月(2024年6月-2024年8月)连续在本企业缴费社保证明材料(具有盖社保机构章)(投标企业开标时应提供社保证明的查询方式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等; (略) 上查询不到相关信息,其投标将被否决),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证企相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拟派项目组织机构人员:根据《黑龙江省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文件相关规定,填报项目管理机构配置表包括: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工长)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质量检查员)1人,标准员1人、材料员1人、机械员1人、劳务员1人及资料员1人,拟派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得在同一在建项目的建设单位或其他相关单位兼职,拟派项目组织机构人员在同一工程项目的标准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可互相兼任,也可由同一工程项目的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兼任,有关人员任职岗位不得超过2个。项目组织机构人员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工作。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或人员。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21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每一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未满三年的企业提供自成立以来每年的审计报告)。
3.5投标人(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公告发布之后在 (略) 址(http://**)上查询结果的截图为准,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6投标人(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以公告发布之后在中国 (略) (http://**)上查询结果的截图为准。
3.7投标人须提供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承诺书(格式自拟),以证明投标人没有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情形。
3.8本次招标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本项目不允许兼投兼中。
3.11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请于2024年09月02日18时至2024年09月09日18时在“黑龙江公共 (略) ”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 (略) ”上的“ (略) ”,下载招标文件、清单、图纸。
4.2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 (略) ”中的《关于黑 (略) 用户注册及办理数字证书的说明》。
4.3招标文件(含图纸)0元/份。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 (略) "在线支付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 (略) 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09月23日09时30分;
5.2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 (略) 上进行。
7.开标方式
7.1开标方式:线上开标。
7.2开标时间:2024年09月23日09时30分。
7.3开标地点: (略) (略)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 (略) ”上发布
9. 其他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 (略) 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木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招 标 人:木兰县 (略)
地 址:木兰县大贵 (略) 内
联 系 人:顾先生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海泓 (略)
地 址: (略) 道里区群力第六大 (略) 交汇处君康大厦503室
邮政编码:*
联系人:张女士
电 话:*
电子邮箱:*@*63.com
2024年09月02日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略) 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 (略) 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 (略) 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 (略) ”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 (略) ""中的《服务指南》黑龙 (略) 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 (略) 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项目编号:HHZB-*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木兰县大贵粮库基础设施提升项目已由木兰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木兰县大贵粮库基础设施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木发改审批【2024】22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省产油大县奖励资金),招标人为木兰县 (略)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木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投标管理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海泓 (略)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上述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木兰县大贵粮库基础设施提升项目
2.2建设地点:木兰县 (略) 院内
2.3建设规模:木兰县 (略) 新建泵房1座,总建筑面积366.62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53.82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312.8平方米,以及其他配套设施等。(具体实际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4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5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定标方法为:票决定标法,具体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
2.6计划工期:2024年10月01日-2025年06月30日,共272日历天(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注:上述开、竣工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竣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7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8招标控制价:*.95元。
2.9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10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在投标期内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没有被相关部门列入"限制从业招投标企业名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提供近3个月(2024年6月-2024年8月)连续在本企业缴费社保证明材料(具有盖社保机构章)(投标企业开标时应提供社保证明的查询方式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等; (略) 上查询不到相关信息,其投标将被否决),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证企相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拟派项目组织机构人员:根据《黑龙江省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文件相关规定,填报项目管理机构配置表包括: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工长)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质量检查员)1人,标准员1人、材料员1人、机械员1人、劳务员1人及资料员1人,拟派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得在同一在建项目的建设单位或其他相关单位兼职,拟派项目组织机构人员在同一工程项目的标准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可互相兼任,也可由同一工程项目的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兼任,有关人员任职岗位不得超过2个。项目组织机构人员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工作。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或人员。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21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每一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未满三年的企业提供自成立以来每年的审计报告)。
3.5投标人(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公告发布之后在 (略) 址(http://**)上查询结果的截图为准,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6投标人(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以公告发布之后在中国 (略) (http://**)上查询结果的截图为准。
3.7投标人须提供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承诺书(格式自拟),以证明投标人没有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情形。
3.8本次招标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本项目不允许兼投兼中。
3.11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请于2024年09月02日18时至2024年09月09日18时在“黑龙江公共 (略) ”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 (略) ”上的“ (略) ”,下载招标文件、清单、图纸。
4.2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 (略) ”中的《关于黑 (略) 用户注册及办理数字证书的说明》。
4.3招标文件(含图纸)0元/份。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 (略) "在线支付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 (略) 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09月23日09时30分;
5.2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 (略) 上进行。
7.开标方式
7.1开标方式:线上开标。
7.2开标时间:2024年09月23日09时30分。
7.3开标地点: (略) (略)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 (略) ”上发布
9. 其他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 (略) 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木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招 标 人:木兰县 (略)
地 址:木兰县大贵 (略) 内
联 系 人:顾先生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海泓 (略)
地 址: (略) 道里区群力第六大 (略) 交汇处君康大厦503室
邮政编码:*
联系人:张女士
电 话:*
电子邮箱:*@*63.com
2024年09月02日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略) 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 (略) 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 (略) 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 (略) ”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 (略) ""中的《服务指南》黑龙 (略) 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 (略) 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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