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公安局津南分局机关2024年津南区智慧平安社区项目维修维护服务项目项目编号公开招标公告-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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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公安局津南分局机关2024年津南区智慧平安社区项目维修维护服务项目项目编号公开招标公告-是



(略) 公安局津南分局机关 2024年津南区智慧平安社区项目维修维护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TJWS-2024-H-273)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4年09月02日 发布来源: (略) 公安局津南分局机关


项目概况
2024年津南区智慧平安社区项目维修维护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 (略) 津南区海天南苑13号楼3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9月24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JWS-2024-H-273
项目名称:2024年津南区智慧平安社区项目维修维护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249.*万元
最高限价:249.*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是否设置最高限价 预算(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采购目录 采购需求
第1包 249.* 249.* 其他运行维护服务 见项目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期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三)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注:中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四)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 号)要求执行。 (五)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 (略) (http://**.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2023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应包括完整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或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近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3.提供2024年度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成立不足1个月的投标人可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 4.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与投标,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若为被授权人参与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投标人具备有效期内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 (四)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应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03日到 2024年09月09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津南区海天南苑13号楼3楼
方式:现场获取。为保证开票的准确性,请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售价:3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09月24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津南区海天南苑13号楼3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公安局津南分局机关
地址: (略) 津 (略) 55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津南区海天南苑13号楼3楼
联系方式:0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静
电 话:*
其他附件文件下载(如出现点击后无法访问的情况,复制地址栏链接(如出现点击后无法访问的情况,复制地址栏链接后重新访问即可)后重新访问即可)

(略) (略)

2024年09月02日



(略) 公安局津南分局机关 2024年津南区智慧平安社区项目维修维护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TJWS-2024-H-273)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4年09月02日 发布来源: (略) 公安局津南分局机关


项目概况
2024年津南区智慧平安社区项目维修维护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 (略) 津南区海天南苑13号楼3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9月24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JWS-2024-H-273
项目名称:2024年津南区智慧平安社区项目维修维护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249.*万元
最高限价:249.*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是否设置最高限价 预算(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采购目录 采购需求
第1包 249.* 249.* 其他运行维护服务 见项目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期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三)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注:中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四)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 号)要求执行。 (五)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 (略) (http://**.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2023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应包括完整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或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近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3.提供2024年度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成立不足1个月的投标人可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 4.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与投标,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若为被授权人参与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投标人具备有效期内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 (四)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应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03日到 2024年09月09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津南区海天南苑13号楼3楼
方式:现场获取。为保证开票的准确性,请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售价:3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09月24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津南区海天南苑13号楼3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公安局津南分局机关
地址: (略) 津 (略) 55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津南区海天南苑13号楼3楼
联系方式:0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静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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