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宏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公立医院改革和高质量发展9+9+N县域医共体建设项目--双林院区信息化设备扩容采购项目的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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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宏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公立医院改革和高质量发展9+9+N县域医共体建设项目--双林院区信息化设备扩容采购项目的征求意见

浙江宏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公立医院改革和高质量发展(9+9+N县域医共体建设)项目--双林院区信息化设备扩容采购项目的征求意见

(略) 南浔区财政局批准(财政审批编号:浔政采网申[2024]1659号),浙江宏诚 (略) 将于近 (略) 改革和高质量发展(9+9+N县域医共体建设)项目-- (略) 区信息化设备扩容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现将有关资格条件公布如下,并公开征求意见。

一、意见征询编号: ZJHC(采)*

二、征求意见范围:

1、是否出现限制资格要求;

2、供应商资格条件和项目技术指标是否出现歧视性和倾向性条款;

3、影响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况;

4、其他好的意见和建议。

三、征求意见递交及接收:

1、意见递交时间:2024年9月6日16:00时前

2、意见递交方式:书面或邮箱

3、意见接收机构:浙江宏诚 (略) ( (略) 吴兴区高新区环渚路318号2号楼3楼)

4、联系人:王女士

5、联系电话:0572-*

6、联系邮箱:*@*q.com

四、合格的修改意见和建议书要求:

1、供应商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的,书面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和经法人代表签字确认,是授权代理人签字的,必须出具针对该项目的法人代表授权书及联系电话。

2、专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的,须出具本人与该项目相关专业证书复印件及联系电话。

3、各供应商及专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内容必须是真实的,并附相关依据,如发现存在提供虚假材料或恶意扰乱政府采购正常秩序的,一经查实将提请有关政府采购管理机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

五、注意事项:

各供应商及专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的,请于2024年9月6日16:00时前(节假日除外)将书面材料密封后送至浙江宏诚 (略) ,外地可发送邮箱,邮箱:*@*q.com,邮件必须为签字、盖章后原件扫描件。

附件信息:

浙江宏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公立医院改革和高质量发展(9+9+N县域医共体建设)项目--双林院区信息化设备扩容采购项目的征求意见

(略) 南浔区财政局批准(财政审批编号:浔政采网申[2024]1659号),浙江宏诚 (略) 将于近 (略) 改革和高质量发展(9+9+N县域医共体建设)项目-- (略) 区信息化设备扩容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现将有关资格条件公布如下,并公开征求意见。

一、意见征询编号: ZJHC(采)*

二、征求意见范围:

1、是否出现限制资格要求;

2、供应商资格条件和项目技术指标是否出现歧视性和倾向性条款;

3、影响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况;

4、其他好的意见和建议。

三、征求意见递交及接收:

1、意见递交时间:2024年9月6日16:00时前

2、意见递交方式:书面或邮箱

3、意见接收机构:浙江宏诚 (略) ( (略) 吴兴区高新区环渚路318号2号楼3楼)

4、联系人:王女士

5、联系电话:0572-*

6、联系邮箱:*@*q.com

四、合格的修改意见和建议书要求:

1、供应商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的,书面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和经法人代表签字确认,是授权代理人签字的,必须出具针对该项目的法人代表授权书及联系电话。

2、专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的,须出具本人与该项目相关专业证书复印件及联系电话。

3、各供应商及专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内容必须是真实的,并附相关依据,如发现存在提供虚假材料或恶意扰乱政府采购正常秩序的,一经查实将提请有关政府采购管理机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

五、注意事项:

各供应商及专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的,请于2024年9月6日16:00时前(节假日除外)将书面材料密封后送至浙江宏诚 (略) ,外地可发送邮箱,邮箱:*@*q.com,邮件必须为签字、盖章后原件扫描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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