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水处理药剂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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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水处理药剂招标公告


1.采购条件
本项目已由 (略) 决策立项,资金自筹且已落实。 (略) 受 (略) 的委托,对 (略) 2024年水处理药剂询比采购进行询价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欢迎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 (略) 2024年水处理药剂询比采购
2.2项目编号:M*5015
2.3实施地点: (略) 十河镇卞铺集( (略) )
2.4采购内容:2024年水处理药剂询比采购
2.5服务期限/工期要求:满足采购人需求
2.6标段划分:1个
2.7报价要求:报价为全部工作内容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材料费、工器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及税金等内容。
2.8本次询比采购为一次性报价,询比采购取总包报价最低者为成交供应商(分项报价不全者为报价无效),本次包材料中报价如有个别部分材料价格严重高于(或低于)成本价格,发包方有权取消该单项材料的采购,余下材料的报价有效,按剩余材料合计总报价最低者为成交供应商。报价应认真填写,若报价出现错误,不能更改,按原报价执行。最终已专家组评审结果为主。
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3.1.1企业要求
3.1.1.1响应人须具有企业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1.1.2响应人信誉良好,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以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现场查询“信用中国”网站(http://**.cn)的查询结果为准)。
3.1.1.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4要求所有货物一次性配送上门,不接受物流取件。
3.3信誉要求:
3.3.1企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
注:相关信息以县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处罚决定为准。
3.3.2企业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且企业单位负责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 (略) ”网站(http://**)和【信用服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查询企业;【个人信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查询单位负责人(输入查询对象姓名及身份证号)。
3.3.3企业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查询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3.3.4企业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通过“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网站(http://**)查询。
3.3.5企业未列入河南投资集团系统黑名单(失信主体)。通过“ (略) ”网站(http://**)【 (略) 】【失信主体公示】查询。
3.3.6其他:
注:
前述“未列入”包括没有该情形、处罚已失效或取消。
供应商符合本章“3.3信誉要求”且出具相关承诺。供应商应知道或应当知道本单位相关信息不符合, (略) 信息更新滞后的,视为故意弄虚作假,其响应无效。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当天将对供应商的信用情况(本章3.4.2条款至3.4.5条款)进行核实查询、打印留存归档( (略) 页截图显示应为开标日期)。
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若在开标当天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到供应商有相关负面信息的,则该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开标当天查询信息显示正常,之后,该供应商信息发生的任何变动不作为评审依据;与采购人查询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评审依据;但存在“注(2)”情况的除外。
单位负责人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企业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或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
3.5其他要求
3.5.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3.5.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谈判。存在该条款情况的,均按无效标处理。(自行承诺)
4.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和方式
4.1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4年9月03日至2024年9月06日,凭企业身份CA数字证书登* (略) (http://**)下载电子采购文件、答疑、补遗等有关资料。
4.2本项目采购文件费用:无
4.3企业CA数字证书的办理,详见 (略) 【办事指南】【供应商】供应商续期、补办、单位名称变更办理流程》(含收费标准)。
注意:各供应商应随时 (略) 上关于本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以免影响询比响应文件的提交。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4年9月06日15时30分。供应商应在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 (略) 递交报价文件。
5.2供应商须使用电子交易系统提供的报价单制作报价,并按要求上传经CA数字证书签章报价文件。报价文件逾期上传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5.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上传有效报价,逾期未上传有效报价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 (略) 》、《 (略) 》上同时发布。
7.异议的提出
登录 (略) ,通过异议、投诉端口,按照操作提示发起。不接受匿名异议,详细要求见采购文件。
8.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略)
地 址: (略) 谯城区十河镇卞铺集
技术人员:陈峰 *
监督单位: (略) 综合管理部
联系电话:0558-*
(略)
2024年09月03日


1.采购条件
本项目已由 (略) 决策立项,资金自筹且已落实。 (略) 受 (略) 的委托,对 (略) 2024年水处理药剂询比采购进行询价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欢迎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 (略) 2024年水处理药剂询比采购
2.2项目编号:M*5015
2.3实施地点: (略) 十河镇卞铺集( (略) )
2.4采购内容:2024年水处理药剂询比采购
2.5服务期限/工期要求:满足采购人需求
2.6标段划分:1个
2.7报价要求:报价为全部工作内容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材料费、工器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及税金等内容。
2.8本次询比采购为一次性报价,询比采购取总包报价最低者为成交供应商(分项报价不全者为报价无效),本次包材料中报价如有个别部分材料价格严重高于(或低于)成本价格,发包方有权取消该单项材料的采购,余下材料的报价有效,按剩余材料合计总报价最低者为成交供应商。报价应认真填写,若报价出现错误,不能更改,按原报价执行。最终已专家组评审结果为主。
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3.1.1企业要求
3.1.1.1响应人须具有企业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1.1.2响应人信誉良好,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以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现场查询“信用中国”网站(http://**.cn)的查询结果为准)。
3.1.1.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4要求所有货物一次性配送上门,不接受物流取件。
3.3信誉要求:
3.3.1企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
注:相关信息以县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处罚决定为准。
3.3.2企业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且企业单位负责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 (略) ”网站(http://**)和【信用服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查询企业;【个人信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查询单位负责人(输入查询对象姓名及身份证号)。
3.3.3企业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查询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3.3.4企业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通过“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网站(http://**)查询。
3.3.5企业未列入河南投资集团系统黑名单(失信主体)。通过“ (略) ”网站(http://**)【 (略) 】【失信主体公示】查询。
3.3.6其他:
注:
前述“未列入”包括没有该情形、处罚已失效或取消。
供应商符合本章“3.3信誉要求”且出具相关承诺。供应商应知道或应当知道本单位相关信息不符合, (略) 信息更新滞后的,视为故意弄虚作假,其响应无效。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当天将对供应商的信用情况(本章3.4.2条款至3.4.5条款)进行核实查询、打印留存归档( (略) 页截图显示应为开标日期)。
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若在开标当天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到供应商有相关负面信息的,则该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开标当天查询信息显示正常,之后,该供应商信息发生的任何变动不作为评审依据;与采购人查询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评审依据;但存在“注(2)”情况的除外。
单位负责人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企业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或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
3.5其他要求
3.5.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3.5.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谈判。存在该条款情况的,均按无效标处理。(自行承诺)
4.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和方式
4.1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4年9月03日至2024年9月06日,凭企业身份CA数字证书登* (略) (http://**)下载电子采购文件、答疑、补遗等有关资料。
4.2本项目采购文件费用:无
4.3企业CA数字证书的办理,详见 (略) 【办事指南】【供应商】供应商续期、补办、单位名称变更办理流程》(含收费标准)。
注意:各供应商应随时 (略) 上关于本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以免影响询比响应文件的提交。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4年9月06日15时30分。供应商应在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 (略) 递交报价文件。
5.2供应商须使用电子交易系统提供的报价单制作报价,并按要求上传经CA数字证书签章报价文件。报价文件逾期上传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5.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上传有效报价,逾期未上传有效报价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 (略) 》、《 (略) 》上同时发布。
7.异议的提出
登录 (略) ,通过异议、投诉端口,按照操作提示发起。不接受匿名异议,详细要求见采购文件。
8.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略)
地 址: (略) 谯城区十河镇卞铺集
技术人员:陈峰 *
监督单位: (略) 综合管理部
联系电话:0558-*
(略)
2024年09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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