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城市青城子镇人民政府凤城市青城子镇水毁修复工程竞争性磋商
凤城市青城子镇人民政府凤城市青城子镇水毁修复工程竞争性磋商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略) 青城子镇水毁修复工程 | ||
品目 | 工程/其他建筑工程 | ||
采购单位 | (略) 青城子镇人民政府 | ||
行政区域 | (略) | 公告时间 | 2024年09月04日 10:48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4年09月05日至2024年09月11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1:30 下午:13:30 至 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略) 锦江大厦2301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4年09月18日 14:3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略) 锦江大厦2301 | ||
预算金额 | ¥58.*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崔女士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略) 青城子镇人民政府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略) 青城子镇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凤城建信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略) 锦江大厦2301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崔女士* |
项目概况
(略) 青城子镇水毁修复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略) 锦江大厦2301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9月18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CJXJC*
项目名称: (略) 青城子镇水毁修复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8.*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8.*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护坡修复、河道清淤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内完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⑴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执行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等相关规定;⑵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参照《工业和信息化部 统计局 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⑶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 (略) 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有相应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无不良记录,无在建项目。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05日 至 2024年09月11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锦江大厦2301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9月18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锦江大厦2301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9月18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锦江大厦2301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获取采购文件时须携带: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4)资质证书。上述材料1份(需加盖公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青城子镇人民政府
地址: (略) (略) 青城子镇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凤城建信 (略)
地 址: (略) (略) 锦江大厦2301
联系方式:崔女士*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崔女士
电 话: *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略) 青城子镇水毁修复工程 | ||
品目 | 工程/其他建筑工程 | ||
采购单位 | (略) 青城子镇人民政府 | ||
行政区域 | (略) | 公告时间 | 2024年09月04日 10:48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4年09月05日至2024年09月11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1:30 下午:13:30 至 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略) 锦江大厦2301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4年09月18日 14:3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略) 锦江大厦2301 | ||
预算金额 | ¥58.*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崔女士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略) 青城子镇人民政府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略) 青城子镇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凤城建信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略) 锦江大厦2301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崔女士* |
项目概况
(略) 青城子镇水毁修复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略) 锦江大厦2301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9月18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CJXJC*
项目名称: (略) 青城子镇水毁修复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8.*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8.*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护坡修复、河道清淤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内完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⑴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执行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等相关规定;⑵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参照《工业和信息化部 统计局 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⑶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 (略) 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有相应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无不良记录,无在建项目。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05日 至 2024年09月11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锦江大厦2301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9月18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锦江大厦2301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9月18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锦江大厦2301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获取采购文件时须携带: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4)资质证书。上述材料1份(需加盖公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青城子镇人民政府
地址: (略) (略) 青城子镇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凤城建信 (略)
地 址: (略) (略) 锦江大厦2301
联系方式:崔女士*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崔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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