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流程的通知

内容
 
发送至邮箱

海口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流程的通知

市直各预算单位,各区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省财政厅《海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琼财采〔2022〕68号)有关要求,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流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压缩政府采购发布中标(成交)公告时间

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并在海南省 (略) 公告中标(成交)结果。

二、压缩政府采购合同签订时间

采购人应当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在合同签订的1个工作日内在海南省 (略) 公告,采购人应做好前期准备,针对项目实际情况拟定项目合同格式和相关表单模板,并作为政府采购合同格式嵌入到采购文件中,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合同签订。采购人在预算一体化系统上录入采购订单时,应同步将已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扫描件上传至相应附件栏。采购人不得提出不合理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改变采购文件和投标(响应)文件确定的实质性要求事项。

三、压缩政府采购资金支付时间

采购人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对供应商履约情况开展验收,严把采购质量关,切实履行采购主体责任。2023年起,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应当自收到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收到发票途径包括但不限于线下签收、邮寄、适用于电子发票的电子邮件发送、交易系统线上推送等);2025年起,支付时间压缩至3个工作日。采购人应严格按照合同规定,及时向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

四、提升一次公开招标成功率

采购人应加强政府采购需求管理,规范采购文件编制,按照《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附件1)规定,将为实现项目目标的所有技术、商务要求列入采购需求范围,确保采购需求清楚明了、表述规范、含义准确。同时应在开展政府采购活动前全面进行政府采购需求调查,提升编制采购需求的规范性,提升一次公开招标成功率。

五、进一步推行“ (略) +政府采购”

全面实行政府采购领域“不见面开标”(不适用该功能的政府采购项目除外),鼓励采购人积极运用交易系统的“远程异地评标”功能开展政府采购活动,实现跨行政区域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共享共用,评审小组成员异地评审,切实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规范政府采购行为。

六、有关要求

《2023年度海南自贸港营商环境评价报告》中指出, (略) 在2023年政府采购营商环境评价期内的“公布中标结果平均时间”“合同签订平均时间”整体满足海南省目标,但被抽取的项目中仍然存在部分项目未达省内目标,且“一次公开招标成功率” (略) 县平均水平相比存在一定差距。省营商厅已上线营商环境无感监测系统,每个季度将对政府采购各流程进行无感监测并预警。各采购人要严格落实《海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琼财采〔2022〕68号)(附件2)要求,对已进行的政府采购项目进行自查,进一步压缩政府采购时限, (略) 政府采购营商环境,财政部门不定期对政府采购项目全流程进行监督检查。


附件:1.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

2.海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琼财采〔2022〕68号)


(略) 财政局

2024年8月30日




市直各预算单位,各区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省财政厅《海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琼财采〔2022〕68号)有关要求,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流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压缩政府采购发布中标(成交)公告时间

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并在海南省 (略) 公告中标(成交)结果。

二、压缩政府采购合同签订时间

采购人应当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在合同签订的1个工作日内在海南省 (略) 公告,采购人应做好前期准备,针对项目实际情况拟定项目合同格式和相关表单模板,并作为政府采购合同格式嵌入到采购文件中,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合同签订。采购人在预算一体化系统上录入采购订单时,应同步将已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扫描件上传至相应附件栏。采购人不得提出不合理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改变采购文件和投标(响应)文件确定的实质性要求事项。

三、压缩政府采购资金支付时间

采购人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对供应商履约情况开展验收,严把采购质量关,切实履行采购主体责任。2023年起,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应当自收到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收到发票途径包括但不限于线下签收、邮寄、适用于电子发票的电子邮件发送、交易系统线上推送等);2025年起,支付时间压缩至3个工作日。采购人应严格按照合同规定,及时向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

四、提升一次公开招标成功率

采购人应加强政府采购需求管理,规范采购文件编制,按照《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附件1)规定,将为实现项目目标的所有技术、商务要求列入采购需求范围,确保采购需求清楚明了、表述规范、含义准确。同时应在开展政府采购活动前全面进行政府采购需求调查,提升编制采购需求的规范性,提升一次公开招标成功率。

五、进一步推行“ (略) +政府采购”

全面实行政府采购领域“不见面开标”(不适用该功能的政府采购项目除外),鼓励采购人积极运用交易系统的“远程异地评标”功能开展政府采购活动,实现跨行政区域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共享共用,评审小组成员异地评审,切实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规范政府采购行为。

六、有关要求

《2023年度海南自贸港营商环境评价报告》中指出, (略) 在2023年政府采购营商环境评价期内的“公布中标结果平均时间”“合同签订平均时间”整体满足海南省目标,但被抽取的项目中仍然存在部分项目未达省内目标,且“一次公开招标成功率” (略) 县平均水平相比存在一定差距。省营商厅已上线营商环境无感监测系统,每个季度将对政府采购各流程进行无感监测并预警。各采购人要严格落实《海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琼财采〔2022〕68号)(附件2)要求,对已进行的政府采购项目进行自查,进一步压缩政府采购时限, (略) 政府采购营商环境,财政部门不定期对政府采购项目全流程进行监督检查。


附件:1.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

2.海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琼财采〔2022〕68号)


(略) 财政局

2024年8月30日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