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轨道交通运营分公司年后勤及行政办公用品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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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轨道交通运营分公司年后勤及行政办公用品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1.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1 采购内容:2024-2025年后勤及行政办公用品采购,具体详见《采购人需求书》。

1.2 交地点: (略)

1.3 预算/采购控制价:本次预算/采购控制价总价(含税)为人民币172.2420万元,高于预算/采购控制价的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1.4其他要求:

交货期质量要求售后要求

满足国家、地方以及相关行业的法规、标准和规范要求

②满足本项目的采购需求。

1.5标段数量:1个。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资质,其他要求:

2.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3 其他要求:无。

3.采购文件的获取

3.1 凡有意参加响应者,请于202495090020249102359(北京时间,下同), (略) 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8061/login.html)下载采购文件。未下载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拒绝。

3.2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报名须支付100元系统使用费)

4. 响应(投标)保证金

4.1 响应(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2000.00元整

4.2 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或电子保函

4.3 交纳要求 :

(1)银行转账(或电汇)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 (略) 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

(2)电子保函:直接通过“ (略) 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购买电子保函(具体操作可查看“资料下载”区内的《电子保函操作说明》)。

响应(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202491715时整。

供应商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响应(投标)保证金的,则应将响应(投标)保证金由供应商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供应商以电子保函形式递交响应(投标)保证金的,则电子保函服务费用应从其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跳转生成的收款账号。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本次采购采用线下形式纸质响应文件,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9181415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为: (略) (略) 105室(鄞州区青莲路528号(原宁穿路3399号))。

5.2 逾期未完成线下递交、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人)予以拒收。

5.3系统签到后,如遇两家(含)以上IP地址、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相同,采购系统提示响应无效,采购人(或采购代理人)将当场拒收此类响应文件。

6.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 (略) 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 (略) 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 (略)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4011/)、宁波轨道交通官网(http://**)、 (略) (略) 网(http://**)上发布。

7. (略) 阳光服务平台系统使用费收 (略) 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平台动态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

8.联系方式

采购人: (略) (略) 运营分公司

地址: (略) 鄞州区郡杨路286号

邮编:*

电话:0574-*1

传真:/ 电子邮箱:/

联系人:钟老师

代理单位: (略) (略)

联系人:曹雪阳、金明凤

联系电话:0574-*、*

监管部门: (略) (略) 合约管理部

电话:05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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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1 采购内容:2024-2025年后勤及行政办公用品采购,具体详见《采购人需求书》。

1.2 交地点: (略)

1.3 预算/采购控制价:本次预算/采购控制价总价(含税)为人民币172.2420万元,高于预算/采购控制价的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1.4其他要求:

交货期质量要求售后要求

满足国家、地方以及相关行业的法规、标准和规范要求

②满足本项目的采购需求。

1.5标段数量:1个。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资质,其他要求:

2.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3 其他要求:无。

3.采购文件的获取

3.1 凡有意参加响应者,请于202495090020249102359(北京时间,下同), (略) 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8061/login.html)下载采购文件。未下载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拒绝。

3.2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报名须支付100元系统使用费)

4. 响应(投标)保证金

4.1 响应(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2000.00元整

4.2 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或电子保函

4.3 交纳要求 :

(1)银行转账(或电汇)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 (略) 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

(2)电子保函:直接通过“ (略) 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购买电子保函(具体操作可查看“资料下载”区内的《电子保函操作说明》)。

响应(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202491715时整。

供应商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响应(投标)保证金的,则应将响应(投标)保证金由供应商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供应商以电子保函形式递交响应(投标)保证金的,则电子保函服务费用应从其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跳转生成的收款账号。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本次采购采用线下形式纸质响应文件,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9181415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为: (略) (略) 105室(鄞州区青莲路528号(原宁穿路3399号))。

5.2 逾期未完成线下递交、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人)予以拒收。

5.3系统签到后,如遇两家(含)以上IP地址、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相同,采购系统提示响应无效,采购人(或采购代理人)将当场拒收此类响应文件。

6.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 (略) 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 (略) 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 (略)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4011/)、宁波轨道交通官网(http://**)、 (略) (略) 网(http://**)上发布。

7. (略) 阳光服务平台系统使用费收 (略) 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平台动态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

8.联系方式

采购人: (略) (略) 运营分公司

地址: (略) 鄞州区郡杨路286号

邮编:*

电话:0574-*1

传真:/ 电子邮箱:/

联系人:钟老师

代理单位: (略) (略)

联系人:曹雪阳、金明凤

联系电话:0574-*、*

监管部门: (略) (略) 合约管理部

电话:05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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