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泽县城镇新建污水管网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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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泽县城镇新建污水管网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鸡泽县城镇新建污水管网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鸡泽县城镇新 (略) 工程监理已由 鸡泽县行政审批局 以鸡审批字[2023]15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鸡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 县财政投资,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鸡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鸡泽县城镇新 (略) 工程监理

2.2建设地点:鸡泽县境内

2.3建设规模:鸡泽县城镇新 (略) 工程。

2.4监理服务期限: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毕及保修期结束止,具体以实际工期为准

2.5质量要求:合格

2.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 1 个标段

2.7招标范围:本项目整个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的监理服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 (略) 政公用工程监理*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1.2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总监理工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

3.1.3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将否决其投标;

3.1.4其他要求: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9月5日00:00至2024年9月11日23:59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 (略) 自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27日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 (略)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若由于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交投标文件而导致投标失败,责任自负。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略) 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 (略) 、惠招 (略) 、 (略) (略)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本次采用评定分离的招标方式,本项目采用“双盲”分散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8.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招标人:鸡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孙超群 ;电话:0310-* ;代理机构:河北 (略) ;联系人:穆志国;电话:0310-*。

9.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鸡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0310-*

电子邮箱:*@*26.com

10.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略) 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付费主体

收费金额(元)

鸡泽县城镇新 (略) 工程监理

投标人/供应商

600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鸡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鸡泽县会盟南大街619号

联 系 人:孙超群
电 话:0310-*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 (略)
地 址: (略) 邯山区怀幼街丹兰上办公楼703室
联 系 人:穆志国
电 话:0310-*



鸡泽县城镇新建污水管网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鸡泽县城镇新 (略) 工程监理已由 鸡泽县行政审批局 以鸡审批字[2023]15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鸡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 县财政投资,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鸡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鸡泽县城镇新 (略) 工程监理

2.2建设地点:鸡泽县境内

2.3建设规模:鸡泽县城镇新 (略) 工程。

2.4监理服务期限: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毕及保修期结束止,具体以实际工期为准

2.5质量要求:合格

2.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 1 个标段

2.7招标范围:本项目整个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的监理服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 (略) 政公用工程监理*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1.2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总监理工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

3.1.3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将否决其投标;

3.1.4其他要求: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9月5日00:00至2024年9月11日23:59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 (略) 自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27日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 (略)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若由于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交投标文件而导致投标失败,责任自负。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略) 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 (略) 、惠招 (略) 、 (略) (略)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本次采用评定分离的招标方式,本项目采用“双盲”分散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8.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招标人:鸡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孙超群 ;电话:0310-* ;代理机构:河北 (略) ;联系人:穆志国;电话:0310-*。

9.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鸡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0310-*

电子邮箱:*@*26.com

10.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略) 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付费主体

收费金额(元)

鸡泽县城镇新 (略) 工程监理

投标人/供应商

600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鸡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鸡泽县会盟南大街619号

联 系 人:孙超群
电 话:0310-*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 (略)
地 址: (略) 邯山区怀幼街丹兰上办公楼703室
联 系 人:穆志国
电 话: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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