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阳县第四次文物普查推广项目邀请公告
凤阳县第四次文物普查推广项目邀请公告
凤阳县第四次文物普查推广项目已批准采购,采购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采购人为凤阳县文物管理所。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本项目采用邀请方式招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名称:凤阳县第四次文物普查推广项目
2、项目单位:凤阳县文物管理所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预算金额:*元/三年。
5、投标限价:*元/三年,高于最高限价的,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
6、标包划分:1个标包
7、服务内容:根据《凤阳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实施方案》《凤阳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宣传工作方案》(凤文物普查发〔2024〕1号)文件要求:“聚焦典型案例宣传,普查实地调查阶段,……选取典型部门、单位,对普查工作进行追踪式、综合式深度报道。”为更好地落实文件要求,促进文物活起来,以保障“四普”工作的权威性,同时有效监测相关舆情。
8、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到四普工作结束(2026年6月)
9、经评审最低价中标法。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3、投标单位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投标单位,不得确定为成交投标单位:
(1)投标单 (略)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投标单位或其法定代表人 (略) 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投标单位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投标单位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投标单位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仍在处罚期内的。
三、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一周内支付中标价的50%,2025年工作经费落实后支付中标价的40%,待四普工作结束后三个月内支付剩余10%
四、招标文件获取、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1、 (略) 发送至各邀请单位的邮箱。
2、开标时间:2024年9月3日09时00分
3、开标地点:凤阳县博物馆会议室。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凤阳县文物管理所
地址:凤阳县
联系人:范老师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 (略)
地 址:凤阳县蔡庄小区F2东门35号
联系人:李工
电 话:*
凤阳县第四次文物普查推广项目已批准采购,采购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采购人为凤阳县文物管理所。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本项目采用邀请方式招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名称:凤阳县第四次文物普查推广项目
2、项目单位:凤阳县文物管理所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预算金额:*元/三年。
5、投标限价:*元/三年,高于最高限价的,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
6、标包划分:1个标包
7、服务内容:根据《凤阳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实施方案》《凤阳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宣传工作方案》(凤文物普查发〔2024〕1号)文件要求:“聚焦典型案例宣传,普查实地调查阶段,……选取典型部门、单位,对普查工作进行追踪式、综合式深度报道。”为更好地落实文件要求,促进文物活起来,以保障“四普”工作的权威性,同时有效监测相关舆情。
8、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到四普工作结束(2026年6月)
9、经评审最低价中标法。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3、投标单位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投标单位,不得确定为成交投标单位:
(1)投标单 (略)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投标单位或其法定代表人 (略) 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投标单位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投标单位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投标单位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仍在处罚期内的。
三、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一周内支付中标价的50%,2025年工作经费落实后支付中标价的40%,待四普工作结束后三个月内支付剩余10%
四、招标文件获取、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1、 (略) 发送至各邀请单位的邮箱。
2、开标时间:2024年9月3日09时00分
3、开标地点:凤阳县博物馆会议室。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凤阳县文物管理所
地址:凤阳县
联系人:范老师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 (略)
地 址:凤阳县蔡庄小区F2东门35号
联系人:李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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