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公告
投标邀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上海 (略) 受采购人委托,对下述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其他要求:
2.1具有交通运输管理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具备省际包车客运资质;
2.2本项目采购预算为56.*元人民币,超过预算不予接受;
2.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
2.5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 (略) (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金泽镇通勤班车租赁服务项目;
2、招标编号:(代理机构内部项目编号:SHYY-2024-032);
3、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要求:详见项目需求
4、交付地址:详见招标文件需求。
5、交付日期:详见招标文件需求。
6、采购预算金额:56.*元人民币,超过预算不予接受;
7、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贯彻落实现行国家政府采购政策规定。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请于2024年09月06日至2024年09月12日,每天上午9:00-11:00时、下午13:00-16: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携带下述资料的原件及一套加盖公章的复印 (略) 青 (略) 339弄27幢12号102室进行现场验证和购买招标文件,原件经验证后即刻发还(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除外)。逾期提交资料者或提交资料不符合要求者视作自动放弃投标资格。本项目的标书工本费:500元人民币/套(售后不退),现金支付。
所需材料:
(1)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原件的扫描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原件的扫描件;
(3)被授权代表人的身份证原件的扫描件;
(4)资质证书。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24-09-27 10:3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24-09-27 10:30。
五、投标、开标地点及所需材料
1、开标地点: (略) 青 (略) 339弄27幢12号102室。
2、投标地点: (略) 青 (略) 339弄27幢12号102室。
3、开标所需其他材料:
装订成册一式三份(一正两副),标明项目编号、投标项目名称,密封后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上海 (略) ( (略) 青 (略) 339弄27幢12号102室),不接收邮寄。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上海 (略)
地址:金泽 (略) 13号
联系人:蒋老师
电话:021-*
采购代理机构:上海 (略)
地址: (略) 青 (略) 339弄27幢12号102室
联系人:张沈彪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