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威斯克生物医药有限公司成都威斯克新冠疫苗车间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众参与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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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威斯克生物医药有限公司成都威斯克新冠疫苗车间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众参与公示

成都威斯克生物医药有限公司成都威斯克新冠疫苗车间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众参与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列》( (略) 第682号令)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为广泛征集和了解公众对成都威 (略) 成都威斯克新冠疫苗车间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的意见,现将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成都威斯克新冠疫苗车间建设项目
2、建设性质:新建
3、建设地址:成都天府国际生 (略) 552号
4、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进行新冠重组蛋白疫苗的生产及研发,项目年产新冠重组蛋白疫苗1 亿剂的生产能力,同时对现有产品生产工艺优化及质量改进, (略) 线与生产线一致,仅对部分生产参数进行优化实验,改变生产过程中的工艺参数(如细胞传代扩增时间、毒种扩毒量、培养基比例等)进行研发工作。项目产品经灌装至中硼硅玻璃瓶内密封完毕后包装,保存于 2-8 度冷库中。因研发生产线未建设,本次不对研发生产线进行验收。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名称:成都威 (略)
2.地址:成都天府国际生 (略) 552号
3.联系人:杨经理
4.电话:*
三、验收编制单位
1.监测机构名称:四川 (略)
2.地址: (略) 成华区猛追湾街166号成都339项目写字楼2栋6层601号
3.联系人:杨先生
4.邮箱:*@*q.com
四、验收监测主要工作内容
(1)环境影响报告书、环评批复中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及其效果;(2)废水监测及处置措施检查;废气监测及处置措施检查;厂界噪声监测;(3)固废处置措施检查;(4)环境管理检查。
五、自主验收结论
成都威 (略) 成都威斯克新冠疫苗车间建设项目不存在重大变动,不存在“未批先建”、“未验先投”等环境违法行为。项目执行了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环境保护审批手续齐全,履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项目配套的环保设施按“三同时”要求设计、施工和投入使用,运行基本正常,环评报告书及批复中提出的环保要求和措施基本得到了落实,建议通过验收。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为听取社会各界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将本项目验收监测情况及自主验收情况进行公示(验收监测报告见附件1、自主验收意见见附件2。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见附件3),征求公众宝贵的想法和建议。公众可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意见和看法。
公示时间为2022年9月19日-2022年10月19日。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通过打电话、发传真、信函或电子邮件等方式,以书面形式与建设单位或验收编制单位联系,表达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附件:

附件1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附件2 验收意见

附件3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成都威斯克生物医药有限公司成都威斯克新冠疫苗车间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众参与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列》( (略) 第682号令)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为广泛征集和了解公众对成都威 (略) 成都威斯克新冠疫苗车间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的意见,现将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成都威斯克新冠疫苗车间建设项目
2、建设性质:新建
3、建设地址:成都天府国际生 (略) 552号
4、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进行新冠重组蛋白疫苗的生产及研发,项目年产新冠重组蛋白疫苗1 亿剂的生产能力,同时对现有产品生产工艺优化及质量改进, (略) 线与生产线一致,仅对部分生产参数进行优化实验,改变生产过程中的工艺参数(如细胞传代扩增时间、毒种扩毒量、培养基比例等)进行研发工作。项目产品经灌装至中硼硅玻璃瓶内密封完毕后包装,保存于 2-8 度冷库中。因研发生产线未建设,本次不对研发生产线进行验收。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名称:成都威 (略)
2.地址:成都天府国际生 (略) 552号
3.联系人:杨经理
4.电话:*
三、验收编制单位
1.监测机构名称:四川 (略)
2.地址: (略) 成华区猛追湾街166号成都339项目写字楼2栋6层601号
3.联系人:杨先生
4.邮箱:*@*q.com
四、验收监测主要工作内容
(1)环境影响报告书、环评批复中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及其效果;(2)废水监测及处置措施检查;废气监测及处置措施检查;厂界噪声监测;(3)固废处置措施检查;(4)环境管理检查。
五、自主验收结论
成都威 (略) 成都威斯克新冠疫苗车间建设项目不存在重大变动,不存在“未批先建”、“未验先投”等环境违法行为。项目执行了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环境保护审批手续齐全,履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项目配套的环保设施按“三同时”要求设计、施工和投入使用,运行基本正常,环评报告书及批复中提出的环保要求和措施基本得到了落实,建议通过验收。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为听取社会各界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将本项目验收监测情况及自主验收情况进行公示(验收监测报告见附件1、自主验收意见见附件2。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见附件3),征求公众宝贵的想法和建议。公众可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意见和看法。
公示时间为2022年9月19日-2022年10月19日。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通过打电话、发传真、信函或电子邮件等方式,以书面形式与建设单位或验收编制单位联系,表达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附件:

附件1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附件2 验收意见

附件3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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