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事故预防服务采购项目项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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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事故预防服务采购项目项目公告

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事故预防服务采购项目项目公告
发布时间:2024-09-05 20:34:25
类型:公开招标

项目所在地区: (略)

一、招标条件

本 (略) 河北分公司事故预防服务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 260 万元;招标人为 (略) 河北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1、招标内容、服务区域及服务期限

招标内容

数量

服务区域

服务期限

入围供应商数量

事故预防服务供应商采购

1项

(略) 辖区内为主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1-5家

2、招标范围: (略) 承保的安全生产责任险业务(以下项目除外:沧州地区的建筑施工安责险项目、 (略) 的 (略) 安排服务的项目),服务项目包括:(1)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2)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和安全评价;(3)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4)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5)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编制和应急救援演练;(6)安全生产科技推广应用;(7)其他有关事故预防工作,具体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项目需求书。具体服务项目以招标人提供的清单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应依法注册登记,有固定办公场所和人员,经营范围应具备安全管理类、工程项目管理类、专业检测类项目,如安全评估、安全咨询、安全培训、安全管理、专业检测、工程项目管理等项目之一。【提供营业执照和经营范围】

2. 专(兼)职技术人员数量不少于 5 人,技术人员均应具有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备至少一项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安全评价师、注册消防工程师、建造师、监理工程师等安全生产相关执业资格;【分行业提供人员清单和资格证书】

3. 申请准入的事故预防服务机构在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方面原则上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已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并制定相关制度,包括消费者权益保护基本机制、消费投诉处理机制、消费投诉考核机制、个人信息保护管理等专项机制。【提供带发文编号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

4. 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附件3: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5. 信誉良好,投标人近五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受到过监管部门的处罚;近五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问题。【提供附件3: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6. 投标人未被纳入太平集团供应商库黑名单。【提供附件3: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7. 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专业技术人员及专业技术能力。【提供附件3: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8. 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该项目投标。【提供附件3: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 成功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并已在规定时间内在中国太平电子化采购平台注册的供应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方式

请符合要求的潜在投标人,于2024年9月6日至2024年9月10日“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进行投标人注册(网址:http://**)、购买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详见:附件1)。供应商报名成功后需注册中国太平电子化采购平台(网址http://**),注册过程中如有疑问,联 (略) 孙女士0311-*。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9月26日09:00分

递交方式:现场递交至: (略) 桥西区裕华西路109号熙园B座316室 (略) 会议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9月26日09:00分

开标地点: (略) 桥西区裕华西路109号熙园B座316室 (略) 会议室

七、其他

1. 项目类型:服务类

2. 项目的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项目需求书”。

3. 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http://**)、中国金融集中采购网(http://**)、中国太平电子化采购平台(http://**)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八、质疑、投诉及举报途径

为保障本次招标的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同时确保招标人有接受公开监督的渠道,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自己的权益在招标过程中受到损害的,可以视具体情况以以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一)质疑
(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招标要求有异议的,可以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提出澄清的截止时间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对于没有提出澄清又参与了该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将被视为完全认同本招标文件,不再受理针对本招标文件的相关质疑。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将适用于每个投标人。
(2)投标人对招标程序及中标结果的公平性、合规性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纸质文件或电子邮件等文字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超过以上时效的质疑不予受理。招标代理机构在自收到书面质疑材料之日起3日内就质疑事项给予答复。
质疑途径如下:
受理单位: (略)
受理联系人:马倩倩、吕永争、于婧
电子邮箱:*@*ttp://**、*@*ttp://**
投诉电话:0311-*
通信地址: (略) 海淀区中关村资本大厦611E
(二)投诉
本次招标的投标人如对以上招标代理机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未在以上规定时间内答复的,可以自收到质疑答复之日或答复期满之日起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投诉。投标人投诉事项应当是以上经过质疑的事项并在投诉时效内的,否则不予受理。
投诉途径如下:
受理单位: (略) 河北分公司纪委办公室
通信地址: (略) (略) 长安区勒泰中心B座16层
电子邮箱:*@*ttp://**
投诉电话:0311-*
(三) 复议
本次招标的投标人如对以上招标人投诉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以上规定时间内答复的,可以自收到投诉答复之日或答复期满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下述受理单位提起复议。投标人复议事项应当是以上经过投诉的事项并在复议时效内的,否则不予受理。
复议途径如下:
受理单位: (略) 河北分公司纪委办公室
通信地址: (略) (略) 长安区勒泰中心B座16层
电子邮箱: *@*ttp://**
投诉电话:0311-*


,河北

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事故预防服务采购项目项目公告
发布时间:2024-09-05 20:34:25
类型:公开招标

项目所在地区: (略)

一、招标条件

本 (略) 河北分公司事故预防服务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 260 万元;招标人为 (略) 河北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1、招标内容、服务区域及服务期限

招标内容

数量

服务区域

服务期限

入围供应商数量

事故预防服务供应商采购

1项

(略) 辖区内为主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1-5家

2、招标范围: (略) 承保的安全生产责任险业务(以下项目除外:沧州地区的建筑施工安责险项目、 (略) 的 (略) 安排服务的项目),服务项目包括:(1)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2)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和安全评价;(3)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4)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5)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编制和应急救援演练;(6)安全生产科技推广应用;(7)其他有关事故预防工作,具体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项目需求书。具体服务项目以招标人提供的清单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应依法注册登记,有固定办公场所和人员,经营范围应具备安全管理类、工程项目管理类、专业检测类项目,如安全评估、安全咨询、安全培训、安全管理、专业检测、工程项目管理等项目之一。【提供营业执照和经营范围】

2. 专(兼)职技术人员数量不少于 5 人,技术人员均应具有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备至少一项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安全评价师、注册消防工程师、建造师、监理工程师等安全生产相关执业资格;【分行业提供人员清单和资格证书】

3. 申请准入的事故预防服务机构在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方面原则上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已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并制定相关制度,包括消费者权益保护基本机制、消费投诉处理机制、消费投诉考核机制、个人信息保护管理等专项机制。【提供带发文编号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

4. 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附件3: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5. 信誉良好,投标人近五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受到过监管部门的处罚;近五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问题。【提供附件3: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6. 投标人未被纳入太平集团供应商库黑名单。【提供附件3: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7. 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专业技术人员及专业技术能力。【提供附件3: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8. 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该项目投标。【提供附件3: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 成功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并已在规定时间内在中国太平电子化采购平台注册的供应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方式

请符合要求的潜在投标人,于2024年9月6日至2024年9月10日“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进行投标人注册(网址:http://**)、购买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详见:附件1)。供应商报名成功后需注册中国太平电子化采购平台(网址http://**),注册过程中如有疑问,联 (略) 孙女士0311-*。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9月26日09:00分

递交方式:现场递交至: (略) 桥西区裕华西路109号熙园B座316室 (略) 会议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9月26日09:00分

开标地点: (略) 桥西区裕华西路109号熙园B座316室 (略) 会议室

七、其他

1. 项目类型:服务类

2. 项目的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项目需求书”。

3. 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http://**)、中国金融集中采购网(http://**)、中国太平电子化采购平台(http://**)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八、质疑、投诉及举报途径

为保障本次招标的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同时确保招标人有接受公开监督的渠道,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自己的权益在招标过程中受到损害的,可以视具体情况以以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一)质疑
(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招标要求有异议的,可以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提出澄清的截止时间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对于没有提出澄清又参与了该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将被视为完全认同本招标文件,不再受理针对本招标文件的相关质疑。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将适用于每个投标人。
(2)投标人对招标程序及中标结果的公平性、合规性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纸质文件或电子邮件等文字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超过以上时效的质疑不予受理。招标代理机构在自收到书面质疑材料之日起3日内就质疑事项给予答复。
质疑途径如下:
受理单位: (略)
受理联系人:马倩倩、吕永争、于婧
电子邮箱:*@*ttp://**、*@*ttp://**
投诉电话:0311-*
通信地址: (略) 海淀区中关村资本大厦611E
(二)投诉
本次招标的投标人如对以上招标代理机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未在以上规定时间内答复的,可以自收到质疑答复之日或答复期满之日起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投诉。投标人投诉事项应当是以上经过质疑的事项并在投诉时效内的,否则不予受理。
投诉途径如下:
受理单位: (略) 河北分公司纪委办公室
通信地址: (略) (略) 长安区勒泰中心B座16层
电子邮箱:*@*ttp://**
投诉电话:0311-*
(三) 复议
本次招标的投标人如对以上招标人投诉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以上规定时间内答复的,可以自收到投诉答复之日或答复期满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下述受理单位提起复议。投标人复议事项应当是以上经过投诉的事项并在复议时效内的,否则不予受理。
复议途径如下:
受理单位: (略) 河北分公司纪委办公室
通信地址: (略) (略) 长安区勒泰中心B座16层
电子邮箱: *@*ttp://**
投诉电话: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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