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石化公司造粒塔粉尘回收项目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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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石化公司造粒塔粉尘回收项目施工

宁夏石化公司造粒塔粉尘回收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NHFW-GC-2024-004

说明:招标投标全部流程均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完成(http://**)。潜在投标人需在本交易平台注册并办理中国石油电子招标业务数字证书(UKey)后方可报名参与项目投标。具体操作详见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帮助中心-操作指南-《关于招标平台U-KEY办理和信息注册维护的通知》、《投标人用户手册》。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czwtit (略)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参与。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略) (略) 厂区。

2.2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宁夏石化化肥一部尿素装置造粒塔塔顶颗粒物(尿素粉尘)含量实际检测值(水洗后)在 50~100mg/Nm3。依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化肥工业-氮肥》HJ864.1-2017 中的要求,尿素产品单位排放绩效值:颗粒物为 0.3kg/t 尿素,氨为 0.5kg/t 尿素。尿素装置造粒塔全年的颗粒物排放量不能超过 240 吨,氨排放量不能超过 400 吨,则造粒塔塔顶尾气颗粒物含量必须控制在20mg/Nm3 以内,氨含量必须控制在 30mg/Nm3 以内。

按《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 的要求,高度60m以上排气筒的氨排放限值为75kg/h,折合造粒塔出口约 50mg/Nm3,综合尿素产品单位排放绩效以及装置降低氨耗考虑,要求排放尾气中氨含量不得大于 10mg/Nm3。

2.3计划工期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暂定,以一化肥检修结束日为准)

2.4标段划分及各标段具体内容

本招标项目不划分标段

2.5招标范围

2.5.1招标范围: (略) 造粒塔粉尘回收项目初步设计文件批复范围内的施工和服务直至招标人最终接收的全部工作。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2.5.1.1拆除造粒塔上原有水洗除尘全部设备、管线、阀门及其附属设备管线、控制线路;拆除造粒塔内壁瓷砖等;

2.5.1.2由尾气除尘设备厂家现场指导,卸货以及安装尾气除尘成套设备、管线、电气、仪表接线等;

2.5.1.3对造粒塔粉尘回收项目配套的公用工程中建筑、结构、配管、防腐保温、暖通、电信、电气、自控扩容、消防、总图进行部分改造安装完善等内容。

2.5.2项目估算金额:含税[530万元 /9%]

2.5.3商务计价方式:费率下浮

2.5.4招标控制价:费率下浮3%,投标报价下浮大于等于3%为有效报价。

2.5.5取费类别:三类。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3.1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请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投标人须通过中石油统一组织的招标资格评审,通过结果在中国石油工程建设管理平台承包商资源库查询,通过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与本项目资质要求一致,状态正常。(资质类别:施工类;投标人在承包商资源库中状态以评标委员会评标时在中国石油工程建设管理平台承包商资源库查询结果为准,与第3项保持一致);

3.1.3应具备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提供影印件);

3.1.4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影印件);

3.1.5 2021年7月1日-投标截止时间无重大施工、质量、安全、环保事故,请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3.1.6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不存在资不抵债情况。提供2023年度(或最新)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状况表(至少包括审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影印件,审计报告必须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至投标截止日, (略) 可不提供审计报告,只提供财务状况表。

3.1.7项目经理要求
①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及以上(以注册证书为准);
②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1.8安全负责人要求

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1.9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②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③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

④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被“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列入黑名单,或虽然被“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列入黑名单但移除黑名单日期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的。

⑤未处于企业不良行为记录处置执行期。

⑥未被 (略) 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⑦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2联合体要求: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3分包要求:

不允许分包。

3.4其他要求:

无。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有效时间2024-09-06 00:00:00至2024-09-12 23:59:59(北京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网址:http://**)网上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200(元)人民币(含税、售后不退!)。

4.3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应已有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账号。首次使用的用户应先注册企业账号、办理CA证书(U-key)。

4.4购买招标文件采用网上支付的模式,系统同时支持企业网银支付和个人网银支付。

4.5若通过个人账户购买,将被认为 (略) 的授权,等同于公司购买,不接受个人名义购买。购买前请核实个人银行卡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以免影响招标文件的购买。

4.6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确认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准确无误,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招标过程中因联络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7支付成功后,潜在投标人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人/招标机构不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支付成功,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

4.8 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失败或其他系统问题,请与平台运营联系。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申请截止时间,下同)2024-09-27 08:20:00(北京时间,24小时制),地点为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互联网网址http://**)。

5.2 投标人需在截止时间之前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制、签名、加密、上传及验签操作,并保证文件的完整性。如在递交截止时间前未能成功上传投标文件,投标将被拒绝。

5.3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交不少于5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和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上发布。

七、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开标

开标时间: 2024-09-27 08:20:00(北京时间,24小时制);

开标地点: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

九、招标人及招标机构信息

招标机构:宁夏石化招标中心

地 址: (略) (略)

邮政编码: *

联 系 人: 冯女士 电子邮件:*@*ttp://**

电 话:*

咨询电话:* 转 交易平台

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咨询。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宁夏
宁夏石化公司造粒塔粉尘回收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NHFW-GC-2024-004

说明:招标投标全部流程均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完成(http://**)。潜在投标人需在本交易平台注册并办理中国石油电子招标业务数字证书(UKey)后方可报名参与项目投标。具体操作详见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帮助中心-操作指南-《关于招标平台U-KEY办理和信息注册维护的通知》、《投标人用户手册》。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czwtit (略)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参与。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略) (略) 厂区。

2.2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宁夏石化化肥一部尿素装置造粒塔塔顶颗粒物(尿素粉尘)含量实际检测值(水洗后)在 50~100mg/Nm3。依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化肥工业-氮肥》HJ864.1-2017 中的要求,尿素产品单位排放绩效值:颗粒物为 0.3kg/t 尿素,氨为 0.5kg/t 尿素。尿素装置造粒塔全年的颗粒物排放量不能超过 240 吨,氨排放量不能超过 400 吨,则造粒塔塔顶尾气颗粒物含量必须控制在20mg/Nm3 以内,氨含量必须控制在 30mg/Nm3 以内。

按《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 的要求,高度60m以上排气筒的氨排放限值为75kg/h,折合造粒塔出口约 50mg/Nm3,综合尿素产品单位排放绩效以及装置降低氨耗考虑,要求排放尾气中氨含量不得大于 10mg/Nm3。

2.3计划工期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暂定,以一化肥检修结束日为准)

2.4标段划分及各标段具体内容

本招标项目不划分标段

2.5招标范围

2.5.1招标范围: (略) 造粒塔粉尘回收项目初步设计文件批复范围内的施工和服务直至招标人最终接收的全部工作。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2.5.1.1拆除造粒塔上原有水洗除尘全部设备、管线、阀门及其附属设备管线、控制线路;拆除造粒塔内壁瓷砖等;

2.5.1.2由尾气除尘设备厂家现场指导,卸货以及安装尾气除尘成套设备、管线、电气、仪表接线等;

2.5.1.3对造粒塔粉尘回收项目配套的公用工程中建筑、结构、配管、防腐保温、暖通、电信、电气、自控扩容、消防、总图进行部分改造安装完善等内容。

2.5.2项目估算金额:含税[530万元 /9%]

2.5.3商务计价方式:费率下浮

2.5.4招标控制价:费率下浮3%,投标报价下浮大于等于3%为有效报价。

2.5.5取费类别:三类。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3.1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请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投标人须通过中石油统一组织的招标资格评审,通过结果在中国石油工程建设管理平台承包商资源库查询,通过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与本项目资质要求一致,状态正常。(资质类别:施工类;投标人在承包商资源库中状态以评标委员会评标时在中国石油工程建设管理平台承包商资源库查询结果为准,与第3项保持一致);

3.1.3应具备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提供影印件);

3.1.4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影印件);

3.1.5 2021年7月1日-投标截止时间无重大施工、质量、安全、环保事故,请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3.1.6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不存在资不抵债情况。提供2023年度(或最新)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状况表(至少包括审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影印件,审计报告必须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至投标截止日, (略) 可不提供审计报告,只提供财务状况表。

3.1.7项目经理要求
①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及以上(以注册证书为准);
②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1.8安全负责人要求

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1.9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②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③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

④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被“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列入黑名单,或虽然被“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列入黑名单但移除黑名单日期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的。

⑤未处于企业不良行为记录处置执行期。

⑥未被 (略) 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⑦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2联合体要求: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3分包要求:

不允许分包。

3.4其他要求:

无。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有效时间2024-09-06 00:00:00至2024-09-12 23:59:59(北京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网址:http://**)网上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200(元)人民币(含税、售后不退!)。

4.3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应已有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账号。首次使用的用户应先注册企业账号、办理CA证书(U-key)。

4.4购买招标文件采用网上支付的模式,系统同时支持企业网银支付和个人网银支付。

4.5若通过个人账户购买,将被认为 (略) 的授权,等同于公司购买,不接受个人名义购买。购买前请核实个人银行卡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以免影响招标文件的购买。

4.6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确认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准确无误,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招标过程中因联络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7支付成功后,潜在投标人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人/招标机构不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支付成功,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

4.8 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失败或其他系统问题,请与平台运营联系。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申请截止时间,下同)2024-09-27 08:20:00(北京时间,24小时制),地点为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互联网网址http://**)。

5.2 投标人需在截止时间之前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制、签名、加密、上传及验签操作,并保证文件的完整性。如在递交截止时间前未能成功上传投标文件,投标将被拒绝。

5.3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交不少于5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和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上发布。

七、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开标

开标时间: 2024-09-27 08:20:00(北京时间,24小时制);

开标地点: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

九、招标人及招标机构信息

招标机构:宁夏石化招标中心

地 址: (略) (略)

邮政编码: *

联 系 人: 冯女士 电子邮件:*@*ttp://**

电 话:*

咨询电话:* 转 交易平台

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咨询。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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