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康平生态环境分局办公楼供暖设施及部分窗户、楼顶维修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二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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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康平生态环境分局办公楼供暖设施及部分窗户、楼顶维修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二次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略) 康平生态环境分局办公楼供暖设施及部分窗户、楼顶维修改造项目
品目

工程/装修工程

采购单位 (略) 康平生态环境分局
行政区域 市辖区 公告时间 2024年09月06日 16:39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4年09月06日至2024年09月13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1:30 下午:13:00 至 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辽宁宏基 (略) 开标室( (略) 沈河区十三纬路58号中国有色大厦6楼)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4年09月18日 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辽宁宏基 (略) 开标室( (略) 沈河区十三纬路58号中国有色大厦6楼)
预算金额 ¥22.*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于欣
项目联系电话 024-*
采购单位 (略) 康平生态环境分局
采购单位地址 康平县康平镇含光街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李先生024-*
代理机构名称 辽宁宏基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沈河区十三纬路58号6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于欣、于金鑫、王森艳、赵琳、翟萍

项目概况

(略) 康平生态环境分局办公楼供暖设施及部分窗户、楼顶维修改造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宏基 (略) ( (略) 沈河区十三纬路58号中国有色大厦6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9月1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HJ*

项目名称: (略) 康平生态环境分局办公楼供暖设施及部分窗户、楼顶维修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2.*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2.*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办公楼供暖设施及部分窗户、楼顶维修改造,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计划工期2024年09月20日-2024年10月30日(实际工期以合同约定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中小企业),本项目行业类别为建筑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企业资格要求:供应商应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项目经理要求: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有二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执业资格,并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无其他在建工程。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06日 至 2024年09月13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宏基 (略) ( (略) 沈河区十三纬路58号中国有色大厦6楼)

方式:现场领取(现金)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9月1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宏基 (略) 开标室( (略) 沈河区十三纬路58号中国有色大厦6楼)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9月1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宏基 (略) 开标室( (略) 沈河区十三纬路58号中国有色大厦6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3)授权委托书原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康平生态环境分局     

地址:康平县康平镇含光街        

联系方式:李先生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宏基 (略)             

地 址: (略) 沈河区十三纬路58号6楼            

联系方式:于欣、于金鑫、王森艳、赵琳、翟萍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于欣

电 话:  024-*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略) 康平生态环境分局办公楼供暖设施及部分窗户、楼顶维修改造项目
品目

工程/装修工程

采购单位 (略) 康平生态环境分局
行政区域 市辖区 公告时间 2024年09月06日 16:39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4年09月06日至2024年09月13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1:30 下午:13:00 至 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辽宁宏基 (略) 开标室( (略) 沈河区十三纬路58号中国有色大厦6楼)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4年09月18日 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辽宁宏基 (略) 开标室( (略) 沈河区十三纬路58号中国有色大厦6楼)
预算金额 ¥22.*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于欣
项目联系电话 024-*
采购单位 (略) 康平生态环境分局
采购单位地址 康平县康平镇含光街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李先生024-*
代理机构名称 辽宁宏基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沈河区十三纬路58号6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于欣、于金鑫、王森艳、赵琳、翟萍

项目概况

(略) 康平生态环境分局办公楼供暖设施及部分窗户、楼顶维修改造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宏基 (略) ( (略) 沈河区十三纬路58号中国有色大厦6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9月1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HJ*

项目名称: (略) 康平生态环境分局办公楼供暖设施及部分窗户、楼顶维修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2.*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2.*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办公楼供暖设施及部分窗户、楼顶维修改造,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计划工期2024年09月20日-2024年10月30日(实际工期以合同约定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中小企业),本项目行业类别为建筑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企业资格要求:供应商应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项目经理要求: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有二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执业资格,并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无其他在建工程。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06日 至 2024年09月13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宏基 (略) ( (略) 沈河区十三纬路58号中国有色大厦6楼)

方式:现场领取(现金)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9月1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宏基 (略) 开标室( (略) 沈河区十三纬路58号中国有色大厦6楼)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9月1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宏基 (略) 开标室( (略) 沈河区十三纬路58号中国有色大厦6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3)授权委托书原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康平生态环境分局     

地址:康平县康平镇含光街        

联系方式:李先生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宏基 (略)             

地 址: (略) 沈河区十三纬路58号6楼            

联系方式:于欣、于金鑫、王森艳、赵琳、翟萍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于欣

电 话:  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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