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潮安区金石镇金晋路升级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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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市潮安区金石镇金晋路升级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略) 潮安区金石镇金晋路升级改造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政府采购网http://**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9月19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DCG*

项目名称: (略) 潮安区金石镇金晋路升级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088,743.35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 (略) 潮安区金石镇金晋路升级改造工程):

采购包预算金额:2,088,743.35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建筑工程 (略) 潮安区金石镇金晋路升级改造工程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2,088,743.35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120日历天,开工日期以总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开工令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扫描件。分支机构投标的, (略) 营业执照扫描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按公告附件格式提供《资格承诺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的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新成立的企业则提供成立以来月度或季度的报表(至少应包括利润表、资产负债表等复印件),或2023年的审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按公告附件格式提供《资格承诺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说明(按公告附件格式提供《资格承诺函》承诺相关内容)。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按公告附件格式提供《资格承诺函》承诺相关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 (略) 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略) 潮安区金石镇金晋路升级改造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供应商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建筑业)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见本磋商文件响应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本磋商文件响应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 (略)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略) 潮安区金石镇金晋路升级改造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以“信用中国”网站跳转的“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为准);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①以资格审查人员于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②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提供《响应承诺函》承诺相关内容。

(3)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供应商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且须在该供应商单位注册,并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提供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且同时提供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任意1个月项目负责人在供应商单位(或其分支机构)缴纳的社保证明。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提供项目负责人没有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注:提供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的,注册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5)供应商拟委派的专职安全员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类),并且同时提供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任意1个月专职安全员在供应商单位(或其分支机构)缴纳的社保证明。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不允许转包。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09月06日 至 2024年09月13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政府采购网http://**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年09月19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投标客户端(本项目为远程开标)

五、开启

时间: 2024年09月19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投标客户端(本项目为远程开标)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其他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潮安区金石镇人民政府

地 址: (略) 潮安区金石镇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07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 (略) 天河区华强路9号2701、2710房

联系方式:02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潘工

电 话:020-*、*

(略)

2024年09月06日


项目概况

(略) 潮安区金石镇金晋路升级改造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政府采购网http://**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9月19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DCG*

项目名称: (略) 潮安区金石镇金晋路升级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088,743.35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 (略) 潮安区金石镇金晋路升级改造工程):

采购包预算金额:2,088,743.35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建筑工程 (略) 潮安区金石镇金晋路升级改造工程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2,088,743.35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120日历天,开工日期以总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开工令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扫描件。分支机构投标的, (略) 营业执照扫描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按公告附件格式提供《资格承诺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的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新成立的企业则提供成立以来月度或季度的报表(至少应包括利润表、资产负债表等复印件),或2023年的审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按公告附件格式提供《资格承诺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说明(按公告附件格式提供《资格承诺函》承诺相关内容)。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按公告附件格式提供《资格承诺函》承诺相关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 (略) 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略) 潮安区金石镇金晋路升级改造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供应商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建筑业)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见本磋商文件响应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本磋商文件响应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 (略)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略) 潮安区金石镇金晋路升级改造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以“信用中国”网站跳转的“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为准);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①以资格审查人员于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②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提供《响应承诺函》承诺相关内容。

(3)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供应商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且须在该供应商单位注册,并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提供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且同时提供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任意1个月项目负责人在供应商单位(或其分支机构)缴纳的社保证明。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提供项目负责人没有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注:提供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的,注册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5)供应商拟委派的专职安全员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类),并且同时提供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任意1个月专职安全员在供应商单位(或其分支机构)缴纳的社保证明。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不允许转包。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09月06日 至 2024年09月13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政府采购网http://**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年09月19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投标客户端(本项目为远程开标)

五、开启

时间: 2024年09月19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投标客户端(本项目为远程开标)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其他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潮安区金石镇人民政府

地 址: (略) 潮安区金石镇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07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 (略) 天河区华强路9号2701、2710房

联系方式:02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潘工

电 话:020-*、*

(略)

2024年09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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