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银行南京分行关于电子凭证库—工资发放电子化、省级单位资金电子化技术服务项目供应商征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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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业银行南京分行关于电子凭证库—工资发放电子化、省级单位资金电子化技术服务项目供应商征集公告

兴业银行南京分行关于电子凭证库—工资发放电子化、省级单位资金电子化技术服务项目供应商征集公告
发布时间:2024-09-06 20:20:13
(略) 南京分行
类型:征集公告

兴业银行南京分行关于电子凭证库—工资发放电子化、省级单位资金电子化技术服务项目供应商征集公告

根据我行业务工作需要,我行开展“电子凭证库—工资发放电子化、省级单位资金电子化技术服务”项目,现公开对“电子凭证库—工资发放电子化、省级单位资金电子化技术服务”项目进行供应商征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采购需求及资格要求 1.1 采购需求: (略) 财政厅要求,在电子凭证库系统完成工资发放电子化、省级单位资金管理电子化,开展银行端电子凭证库系统技术服务。涉及地方财政系统与我行核心系统对接联调及电子凭证库实施运维服务。 1.2 技术要求: (略) 财政厅要求与财政端进行联调测试,提前部署测试和验证环境,并确认与财政端及人行端之间的网络畅通,完成技术及业务联调测试。按照财政厅要求的时间完成上线工作。

1.3 人员资质要求:

1.3.1 项目 (略) 级财政、人民银行和代理银行电子凭证库实施经验。

1.3.2 项目人员所学专业为计算机相关专业或具备计算机相关资格证书,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含大专)。

1.3.3 项目人员熟悉电子凭证库系统应用,具备与财政方和人行的沟通协调能力,能够敏锐的发现潜在问题和解决突发事情能力。

1.4 服务要求:

能够及 (略) 财政厅和人行配合测试,并提供对应测试案例,同时能够将测试结果 (略) 财政厅及人行进行验收操作。

1.5 供应商资质、资格要求:

1.5.1 企业成立1年以上,近三年财务稳健,可稳定提供服务。供应商必须是依法注册成立的企业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如已三证合一,则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或提供相应的税务登记信息)。供应商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1.5.2 供应商出具能够协调财政与人行配合测试的证明材料。1.5.3 根据采购项目的性质与要求,供应商需具备与所投产品、服务或解决方案相关的行业资质证书。例如,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资质、软件企业认定证书等。

二、报名要求

2.1 在兴业银行开立对公账户,若中标本项目,则通过兴业银行对公账户结算该项目相关费用。 2.2 充分理解我行服务需求并能够根据需求提供相应的服务。

2.3 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4 未被“信用中国”网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网站“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未出现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近三年在我行无不良行为记录,不在兴业银行供应商禁用/退出期内。

三、征集时间

本次供应商征集自即日起至2024年9月11日23:59止。

四、报名方式

采购部门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025-*-*,联系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8:00(其他时间请勿打扰)。*@*ttp://**邮箱。

报名注意事项:

1.提交的供应商资料内容包括如下三项:

材料1:《电子凭证库—工资发放电子化、省级单位资金电子化技术服务项目》供应商征集反馈材料-公司名称(全称)

材料2:《电子凭证库—工资发放电子化、省级单位资金电子化技术服务项目》信息收集表

材料3:供应商准入信息导入模板

以上三项材料填报模板详见附件, (略) 盖章。

2.提交资料所发送的邮件名称如下:《电子凭证库—工资发放电子化、省级单位资金电子化技术服务项目》供应商征集反馈材料-公司名称(全称)。请仅发送一封邮件,拆分发送多封邮件视为无效应答。

3.提交供应商资料大小不超过10M。(提交的邮件附件总大小超过10M自动拦截视为无效应答,附件请勿通过第三方邮箱转存附件)

五、注意事项

1.能够完全满足我行采购需求、有合作意向、无不良行为记录的供应商均可报名。

2. (略) 场调研不代表采购邀请或意向, (略) 场情况发起。经审查符合条件者,我行将会主动联系报名者;不符合条件者,将不会联系报名者,材料予以保密。

3. (略) 场调研不收取供应商的任何费用。

4.供应商须对报名信息和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提供虚假材料,将取消报名资格并列入我行供应商黑名单。

5.对于上述事项存在疑问的,请及时与我行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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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9-06 20:20:13
(略) 南京分行
类型:征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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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行业务工作需要,我行开展“电子凭证库—工资发放电子化、省级单位资金电子化技术服务”项目,现公开对“电子凭证库—工资发放电子化、省级单位资金电子化技术服务”项目进行供应商征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采购需求及资格要求 1.1 采购需求: (略) 财政厅要求,在电子凭证库系统完成工资发放电子化、省级单位资金管理电子化,开展银行端电子凭证库系统技术服务。涉及地方财政系统与我行核心系统对接联调及电子凭证库实施运维服务。 1.2 技术要求: (略) 财政厅要求与财政端进行联调测试,提前部署测试和验证环境,并确认与财政端及人行端之间的网络畅通,完成技术及业务联调测试。按照财政厅要求的时间完成上线工作。

1.3 人员资质要求:

1.3.1 项目 (略) 级财政、人民银行和代理银行电子凭证库实施经验。

1.3.2 项目人员所学专业为计算机相关专业或具备计算机相关资格证书,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含大专)。

1.3.3 项目人员熟悉电子凭证库系统应用,具备与财政方和人行的沟通协调能力,能够敏锐的发现潜在问题和解决突发事情能力。

1.4 服务要求:

能够及 (略) 财政厅和人行配合测试,并提供对应测试案例,同时能够将测试结果 (略) 财政厅及人行进行验收操作。

1.5 供应商资质、资格要求:

1.5.1 企业成立1年以上,近三年财务稳健,可稳定提供服务。供应商必须是依法注册成立的企业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如已三证合一,则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或提供相应的税务登记信息)。供应商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1.5.2 供应商出具能够协调财政与人行配合测试的证明材料。1.5.3 根据采购项目的性质与要求,供应商需具备与所投产品、服务或解决方案相关的行业资质证书。例如,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资质、软件企业认定证书等。

二、报名要求

2.1 在兴业银行开立对公账户,若中标本项目,则通过兴业银行对公账户结算该项目相关费用。 2.2 充分理解我行服务需求并能够根据需求提供相应的服务。

2.3 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4 未被“信用中国”网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网站“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未出现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近三年在我行无不良行为记录,不在兴业银行供应商禁用/退出期内。

三、征集时间

本次供应商征集自即日起至2024年9月11日23:59止。

四、报名方式

采购部门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025-*-*,联系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8:00(其他时间请勿打扰)。*@*ttp://**邮箱。

报名注意事项:

1.提交的供应商资料内容包括如下三项:

材料1:《电子凭证库—工资发放电子化、省级单位资金电子化技术服务项目》供应商征集反馈材料-公司名称(全称)

材料2:《电子凭证库—工资发放电子化、省级单位资金电子化技术服务项目》信息收集表

材料3:供应商准入信息导入模板

以上三项材料填报模板详见附件, (略) 盖章。

2.提交资料所发送的邮件名称如下:《电子凭证库—工资发放电子化、省级单位资金电子化技术服务项目》供应商征集反馈材料-公司名称(全称)。请仅发送一封邮件,拆分发送多封邮件视为无效应答。

3.提交供应商资料大小不超过10M。(提交的邮件附件总大小超过10M自动拦截视为无效应答,附件请勿通过第三方邮箱转存附件)

五、注意事项

1.能够完全满足我行采购需求、有合作意向、无不良行为记录的供应商均可报名。

2. (略) 场调研不代表采购邀请或意向, (略) 场情况发起。经审查符合条件者,我行将会主动联系报名者;不符合条件者,将不会联系报名者,材料予以保密。

3. (略) 场调研不收取供应商的任何费用。

4.供应商须对报名信息和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提供虚假材料,将取消报名资格并列入我行供应商黑名单。

5.对于上述事项存在疑问的,请及时与我行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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