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院多介质过滤器招标公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天津院多介质过滤器招标公告




采办计划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海油发展-船舶与环保品类部—天津院多介质过滤器采购--*的采办计划公开如下:

序号

采办包

名称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预计发标时间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备注

1

1

天津院多介质过滤器采购

1、采购内容:多介质过滤器。

2、需求清单:详见附件技术要求;

3、本项目地点: (略) 。

2024年9月

1、供应商属性要求

供应商应为本次投标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贸易商投标。制造商须提供《制造商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及符合下述条件之一的证明材料:1)生产资质证书(如安全生产许可证、制造许可证等);2)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认证范围包括:水处理设备类的设计开发或加工或生产或制造;3)厂房、库房证明(须提供房产证明或租赁证明、生产/加工水处理设备所需的设备实物照片);

2、业绩要求:

(1)供应商在近3年(2021年1月1日-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内至少具有1项完成供货的与本采购项目相同或类似(多介质过滤器)的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应业绩证明文件。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应包括:1)具有法律效力的业绩合同、2)合同所对应的结算发票、3)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的发票查验截图。(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完全涵盖以上内容,否则视为无效业绩,缺少任何1项都将影响评审结果)

(2)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还应至少提供1项完成订单的订单页以及所对应的结算发票。同一个年协合同提供1项及以上订单的均算为1个有效业绩(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完全涵盖以上内容,否则视为无效业绩,缺少任何1项都将影响评审结果)。

(3)未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上述业绩要求的,视为无效业绩,将影响评审结果。

本次公开的采办计划是本项目采办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办参考。

本次公告有效期是(2024年09月06日)至(2024年09月12日)止。在此期间,有意参与天津院多介质过滤器采购的 (略) 采办系统中提交反馈材料。

联系人:杨晓丽

联系电话:022-*

邮箱:*@*ttp://**

中海油 (略)

采办共享中心





采办计划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海油发展-船舶与环保品类部—天津院多介质过滤器采购--*的采办计划公开如下:

序号

采办包

名称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预计发标时间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备注

1

1

天津院多介质过滤器采购

1、采购内容:多介质过滤器。

2、需求清单:详见附件技术要求;

3、本项目地点: (略) 。

2024年9月

1、供应商属性要求

供应商应为本次投标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贸易商投标。制造商须提供《制造商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及符合下述条件之一的证明材料:1)生产资质证书(如安全生产许可证、制造许可证等);2)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认证范围包括:水处理设备类的设计开发或加工或生产或制造;3)厂房、库房证明(须提供房产证明或租赁证明、生产/加工水处理设备所需的设备实物照片);

2、业绩要求:

(1)供应商在近3年(2021年1月1日-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内至少具有1项完成供货的与本采购项目相同或类似(多介质过滤器)的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应业绩证明文件。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应包括:1)具有法律效力的业绩合同、2)合同所对应的结算发票、3)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的发票查验截图。(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完全涵盖以上内容,否则视为无效业绩,缺少任何1项都将影响评审结果)

(2)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还应至少提供1项完成订单的订单页以及所对应的结算发票。同一个年协合同提供1项及以上订单的均算为1个有效业绩(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完全涵盖以上内容,否则视为无效业绩,缺少任何1项都将影响评审结果)。

(3)未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上述业绩要求的,视为无效业绩,将影响评审结果。

本次公开的采办计划是本项目采办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办参考。

本次公告有效期是(2024年09月06日)至(2024年09月12日)止。在此期间,有意参与天津院多介质过滤器采购的 (略) 采办系统中提交反馈材料。

联系人:杨晓丽

联系电话:022-*

邮箱:*@*ttp://**

中海油 (略)

采办共享中心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