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银河办事处裕华小区基础设施整治项目招标文件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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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银河办事处裕华小区基础设施整治项目招标文件预公示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规制度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主体行为的若干意见》(发改法规规〔2022〕1117号)文件要求,现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银河办事处裕华小区基础设施整治项目招标文件预公示并接受广泛监督,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对招标文件预公示的反馈意见请于本公告发出后5日内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银河办事处裕华小区基础设施整治项目

招标范围及主要内容:小区及配套用房内的自动报警系统、消防应急照明疏散指示系统、消防防排烟系统、消防水系统、气体灭火系统、防火门等消防设施进行改造;

投标人资格条件:1、 企业资质要求: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有效存续的独立企业法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2、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无在建工程(以招标文件中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的承诺为准);具有在投标企业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含2024年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社保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3、其余内容详见附件预公示招标文件。

拟定的最高投标限价(万元):1007.33

拟定施工期(日历天):30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相关验收规范标准

招标单位: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银河办事处

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河南晟宏 (略)

联系方式:*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规制度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主体行为的若干意见》(发改法规规〔2022〕1117号)文件要求,现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银河办事处裕华小区基础设施整治项目招标文件预公示并接受广泛监督,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对招标文件预公示的反馈意见请于本公告发出后5日内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银河办事处裕华小区基础设施整治项目

招标范围及主要内容:小区及配套用房内的自动报警系统、消防应急照明疏散指示系统、消防防排烟系统、消防水系统、气体灭火系统、防火门等消防设施进行改造;

投标人资格条件:1、 企业资质要求: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有效存续的独立企业法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2、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无在建工程(以招标文件中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的承诺为准);具有在投标企业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含2024年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社保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3、其余内容详见附件预公示招标文件。

拟定的最高投标限价(万元):1007.33

拟定施工期(日历天):30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相关验收规范标准

招标单位: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银河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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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河南晟宏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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