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公路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研究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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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公路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研究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略) (略) 公路管理局委托, (略) 公路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研究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现邀请国内合格的潜在供应商来参与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JGC-2024-029

2.项目名称: (略) 公路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研究项目

3.采购需求:详见本磋商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

4.采购预算:人民币185万元。(超出采购预算金额的投标按无效投标处理)

5.合同履行期限:730日历天。

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本项目报名、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项;(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本项目不涉及);(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4)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投标时需提交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方须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支持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相关扶持政策,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改革后的“三证合一”或“多证合一 ”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如是民办非企业单位,需提供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扫描件,事业单位需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社会团体提供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3.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3.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证明材料:提供声明函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证明材料:提供声明函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不满三年的,按照营业执照注册年限起算);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3.7对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和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失信被执行人”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 ,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提供承诺书或“信用中国 ”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截图加盖单位公章)

3.8供应商须承诺所提供的所有投标材料真实有效。提供虚假材料的供应商,一经发现将追究该供应商责任,中标单位将取消中标资格,并报采购主管部门严肃处理(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注:如采用联合体投标,上述资料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按上述要求提供。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时间:2024年9月10日至2024年9月18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 (略) 美兰区蓝天路国机中洋公馆1号楼A座1202房( (略) )。

3.磋商文件每套售价300元。

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携带法定代表人委托书或者介绍信、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等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供应商在填写报名登记表时,必须如实认真填写项目信息及供应商信息,若因错误信息给供应商的响应事宜造成影响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供应商欲变更报名登记的项目信息,请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到我单位重新填写报名登记表)。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9月2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递交地址(地点)为:海秀东路74号鸿泰大厦14层海南共建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2号开标室(如有改动,另行通知)。

3.开标时间点:2024年9月2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4.开标地点:海秀东路74号鸿泰大厦14层海南共建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2号开标室。

五、采购信息发布媒体

1.本项目采购信息指定发布媒体为: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公路管理局官网上发布。

2.有关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补遗、澄清及变更信息以上述网站公告与下载为准,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竞争性磋商文件与更正公告的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更正公告内容为准。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项目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 (略) 公路管理局 采购代理机构: (略)

地址: (略) 龙华区滨贸路18号 地址: (略) 朝阳区安苑路20号世纪兴源大厦8层

联系人: 陈工 联系人: 李工

联系电话: 0898-* 联系电话: 0898-*(海南分公司)

(略) (略) 公路管理局委托, (略) 公路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研究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现邀请国内合格的潜在供应商来参与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JGC-2024-029

2.项目名称: (略) 公路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研究项目

3.采购需求:详见本磋商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

4.采购预算:人民币185万元。(超出采购预算金额的投标按无效投标处理)

5.合同履行期限:730日历天。

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本项目报名、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项;(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本项目不涉及);(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4)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投标时需提交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方须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支持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相关扶持政策,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改革后的“三证合一”或“多证合一 ”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如是民办非企业单位,需提供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扫描件,事业单位需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社会团体提供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3.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3.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证明材料:提供声明函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证明材料:提供声明函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不满三年的,按照营业执照注册年限起算);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3.7对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和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失信被执行人”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 ,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提供承诺书或“信用中国 ”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截图加盖单位公章)

3.8供应商须承诺所提供的所有投标材料真实有效。提供虚假材料的供应商,一经发现将追究该供应商责任,中标单位将取消中标资格,并报采购主管部门严肃处理(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注:如采用联合体投标,上述资料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按上述要求提供。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时间:2024年9月10日至2024年9月18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 (略) 美兰区蓝天路国机中洋公馆1号楼A座1202房( (略) )。

3.磋商文件每套售价300元。

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携带法定代表人委托书或者介绍信、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等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供应商在填写报名登记表时,必须如实认真填写项目信息及供应商信息,若因错误信息给供应商的响应事宜造成影响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供应商欲变更报名登记的项目信息,请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到我单位重新填写报名登记表)。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9月2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递交地址(地点)为:海秀东路74号鸿泰大厦14层海南共建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2号开标室(如有改动,另行通知)。

3.开标时间点:2024年9月2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4.开标地点:海秀东路74号鸿泰大厦14层海南共建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2号开标室。

五、采购信息发布媒体

1.本项目采购信息指定发布媒体为: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公路管理局官网上发布。

2.有关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补遗、澄清及变更信息以上述网站公告与下载为准,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竞争性磋商文件与更正公告的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更正公告内容为准。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项目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 (略) 公路管理局 采购代理机构: (略)

地址: (略) 龙华区滨贸路18号 地址: (略) 朝阳区安苑路20号世纪兴源大厦8层

联系人: 陈工 联系人: 李工

联系电话: 0898-* 联系电话: 0898-*(海南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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