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航空基地表处中心目专项法律顾问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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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航空基地表处中心目专项法律顾问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根据相关工作安排,须对西安航空基地表处中心目法律服务服务进行采购进行采购,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采购人:

西安航空城产 (略)

二、项目名称:

表处中心目专项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三、采购内容及要求:

(一)采购内容

1.协助*方梳理西安启航表面处理 (略) (以下简称“项目公司”)开展目相关的事实及风险情况;

2. (略) 及目梳理情况,向*方出具梳理情况法律文件(如:律师调查情况说明、律师工作备忘录或其他法律文件),提示梳理过程中所发现的对应法律风险;

3. (略) 风险情况,提供具体合规及处理路径意见,并结合律法规、政策文件及后续出台新规,出具对应的律师工作备忘录,理顺项目后续合规处理路径;

4.以目后续处置情况及规定为基础,开展后续合作期限内目法律合规相关全流程咨询,并出具法律咨询意见书;

5.应*方要求,就项目公司履职管理事项起草、审阅相关文件,并就具体内容结合目管理要求提供法律咨询意见或建议;

6.应*方要求,就目相关的合同文本及其他法律文件进行法律审查,结合目管理要求提出法律咨询意见或建议;

7.应*方要求,就目执行过程中的相关风险或争议事宜,结合目管理要求提供法律咨询意见或建议;

8.应*方要求,参加目相关的重要会议或重大谈判,并发表法律意见;

9.应*方要求,提供目相关的其他法律咨询服务。

(二) 技术要求与商务要求

1.技术要求

(1)具有司法行政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2)具有一定数量符合法律规定的执业律师;

(3)执业律师应具备法律专业知识和其他目处置经验。

2.商务要求

(1)中标内容及金额:即中标人的投标内容、现场澄清确认内容(若有)及其中标总金额。

(2)服务期:服务周期为一年。

(3)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的项目地点。

(4)本次采购程序由西安航空城产 (略) 代西安航空城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开展,法律服务合同签订主体为西安航空城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四、资格审查条件: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特定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等相应证明文件,非法人单位参照执行;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的须提供其法人身份证),非法人单位参照执行;

(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的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1月至开标前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1月至开标前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7)书面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8)提供“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关于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查询结果并加盖公章;

(9)具有司法行政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10)具有一定数量符合法律规定的执业律师;

(11)执业律师应具备法律专业知识和其他目处置经验;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五、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4年9月10日至2024年9月15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下午17时00分(节假日不接受报名)。

(二)报名地点:西安阎良航空基地蓝天路7号航空科技大厦8楼803室。

(三)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六、报名所需材料:

资格审查条件所提及的所有材料。以上资料需携带原件备验,并提供复印件一套(每页加盖单位公章)。

七、采购信息发布渠道: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西安航空基地官网、航空城集团微信公众号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西安航空城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

监督部门:西安航空城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内控管理部

监督电话:029-*

  根据相关工作安排,须对西安航空基地表处中心目法律服务服务进行采购进行采购,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采购人:

西安航空城产 (略)

二、项目名称:

表处中心目专项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三、采购内容及要求:

(一)采购内容

1.协助*方梳理西安启航表面处理 (略) (以下简称“项目公司”)开展目相关的事实及风险情况;

2. (略) 及目梳理情况,向*方出具梳理情况法律文件(如:律师调查情况说明、律师工作备忘录或其他法律文件),提示梳理过程中所发现的对应法律风险;

3. (略) 风险情况,提供具体合规及处理路径意见,并结合律法规、政策文件及后续出台新规,出具对应的律师工作备忘录,理顺项目后续合规处理路径;

4.以目后续处置情况及规定为基础,开展后续合作期限内目法律合规相关全流程咨询,并出具法律咨询意见书;

5.应*方要求,就项目公司履职管理事项起草、审阅相关文件,并就具体内容结合目管理要求提供法律咨询意见或建议;

6.应*方要求,就目相关的合同文本及其他法律文件进行法律审查,结合目管理要求提出法律咨询意见或建议;

7.应*方要求,就目执行过程中的相关风险或争议事宜,结合目管理要求提供法律咨询意见或建议;

8.应*方要求,参加目相关的重要会议或重大谈判,并发表法律意见;

9.应*方要求,提供目相关的其他法律咨询服务。

(二) 技术要求与商务要求

1.技术要求

(1)具有司法行政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2)具有一定数量符合法律规定的执业律师;

(3)执业律师应具备法律专业知识和其他目处置经验。

2.商务要求

(1)中标内容及金额:即中标人的投标内容、现场澄清确认内容(若有)及其中标总金额。

(2)服务期:服务周期为一年。

(3)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的项目地点。

(4)本次采购程序由西安航空城产 (略) 代西安航空城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开展,法律服务合同签订主体为西安航空城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四、资格审查条件: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特定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等相应证明文件,非法人单位参照执行;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的须提供其法人身份证),非法人单位参照执行;

(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的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1月至开标前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1月至开标前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7)书面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8)提供“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关于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查询结果并加盖公章;

(9)具有司法行政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10)具有一定数量符合法律规定的执业律师;

(11)执业律师应具备法律专业知识和其他目处置经验;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五、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4年9月10日至2024年9月15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下午17时00分(节假日不接受报名)。

(二)报名地点:西安阎良航空基地蓝天路7号航空科技大厦8楼803室。

(三)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六、报名所需材料:

资格审查条件所提及的所有材料。以上资料需携带原件备验,并提供复印件一套(每页加盖单位公章)。

七、采购信息发布渠道: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西安航空基地官网、航空城集团微信公众号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西安航空城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

监督部门:西安航空城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内控管理部

监督电话: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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