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景东县人民医院舒敏治疗仪、红蓝光治疗仪等设备招标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YNKZ-2024(年)五十六号)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 (略)
一、招标条件
本景东县人民医院舒敏治疗仪、红蓝光治疗仪等设备招标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 19.8 万元,招标人为景东彝族自 (略) 。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19.8 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景东县人民医院舒敏治疗仪、红蓝光治疗仪等设备招标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景东县人民医院舒敏治疗仪、红蓝光治疗仪等设备招标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
力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①投标人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
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
业 执照”;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
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
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④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材料”。以上均提供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原件)。
3.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原件或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5.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
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6.1 投标设备所涉及到医疗设备的,必须取得产品的《中华人民
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含《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及其它相关附件)(根据中华人民
(略) 令第 739 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医疗
器械分类目录》的通知(【2017】104 号)规定及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该目录的修订,
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具备相关资质,
并提供真实的证明材料,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设备不作强行要求);
6.2 如果投标人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须提供具备所投设备经营范围的《中华
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备案证,以许可证上的经营范围为准,不接受其他
证明材料。
7.信用要求:投标人承诺其在截止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http://**.cn)、“中国 (略) ”网站(http://**.cn) (略) 站的失信
被执行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承
诺函原件。
8.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制造商或供应商,不
得参加同一标段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9 月 11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9 月 13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现场报名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9 月 18 日 10 时 30 分
递交方式: (略) 思茅区碧桂园溪台 1-101 商铺 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9 月 18 日 10 时 30 分
开标地点: (略) 思茅区碧桂园溪台 1-101 商铺
七、其他
“景东县人民医院舒敏治疗仪、红蓝光治疗仪等设备招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YNKZ-
2024(年)五十六号)”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谈判采购活动。
一、采购人:景东彝族自 (略)
二、采购代理机构:云南 (略)
三、项目名称:景东县人民医院舒敏治疗仪、红蓝光治疗仪等设备招标采购项目
四、采购方式:谈判采购
五、项目编号:YNKZ-2024(年)五十六号
六、项目概况:
1.项目预算:19.8 万元
2.最高限价:19.8 万元
3.采购内容:景东县人民医院舒敏治疗仪、红蓝光治疗仪等设备招标采购项目(具体内容详
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4.交货期:合同签订后 15 个日历天到货、安装、调试、运行、验收完毕。
5.项目地点:景东彝族自 (略) (采购人指定地点)
6.付款方式:合同约定。
七、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①投标人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
执照”;未换证的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 执照”;②若
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
组织机构代码证”;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
执照”;④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材料”。以上均提供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原件)。
3.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原件或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5.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
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6.1 投标设备所涉及到医疗设备的,必须取得产品的《中华人民
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含《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及其它相关附件)(根据中华人民
(略) 令第 739 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医疗
器械分类目录》的通知(【2017】104 号)规定及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该目录的修订,
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具备相关资质,
并提供真实的证明材料,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设备不作强行要求);
6.2 如果投标人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须提供具备所投设备经营范围的《中
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备案证,以许可证上的经营范围为准,不接受其
他证明材料。
7.信用要求:投标人承诺其在截止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http://**.cn)、“中国 (略) ”网站(http://**.cn) (略) 站的失信
被执行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承
诺函原件。
8.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制造商或供应商,不
得参加同一标段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八、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采购文件售价
1.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2024 年 9 月 11 日至 2024 年 9 月 13 日上午:08:30-11:30;下午:
14:30-17:00(北京时间)
2.地点: (略) 思茅区碧桂园溪台 1-101 号商铺(云南 (略) )。
3.标书售价:300 元
4.获取方式:现场报名获取,供应商请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获取本项目谈判采购文件;
九、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谈判截止时间,下同),2024 年 9 月 18 日 10 时 30 分(北京
时间)。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视为撤回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2.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略) 思茅区碧桂园溪台 1-101 商铺(云南 (略) )。
十、公告发布媒体“中国 (略) ”。
十一、联系方式
名 称:景东彝族自 (略)
联系地址:景东彝族自治县锦 (略) 8 号
联系方式:叶老师,*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 (略)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略) 思茅区碧桂园溪台 1-101 商铺
联系方式:罗璐佳,0879-*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景东县财政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景东彝族自 (略)
地 址:景东彝族自治县锦 (略) 8 号
联 系 人:叶老师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 (略)
地 址: (略) 思茅区碧桂园溪台 1-101 商铺
联 系 人: 罗璐佳
电 话: 0879-*
电子邮件: *@*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景东县人民医院舒敏治疗仪、红蓝光治疗仪等设备招标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YNKZ-2024(年)五十六号)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 (略)
一、招标条件
本景东县人民医院舒敏治疗仪、红蓝光治疗仪等设备招标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 19.8 万元,招标人为景东彝族自 (略) 。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19.8 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景东县人民医院舒敏治疗仪、红蓝光治疗仪等设备招标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景东县人民医院舒敏治疗仪、红蓝光治疗仪等设备招标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
力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①投标人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
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
业 执照”;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
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
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④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材料”。以上均提供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原件)。
3.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原件或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5.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
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6.1 投标设备所涉及到医疗设备的,必须取得产品的《中华人民
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含《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及其它相关附件)(根据中华人民
(略) 令第 739 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医疗
器械分类目录》的通知(【2017】104 号)规定及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该目录的修订,
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具备相关资质,
并提供真实的证明材料,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设备不作强行要求);
6.2 如果投标人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须提供具备所投设备经营范围的《中华
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备案证,以许可证上的经营范围为准,不接受其他
证明材料。
7.信用要求:投标人承诺其在截止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http://**.cn)、“中国 (略) ”网站(http://**.cn) (略) 站的失信
被执行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承
诺函原件。
8.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制造商或供应商,不
得参加同一标段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9 月 11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9 月 13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现场报名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9 月 18 日 10 时 30 分
递交方式: (略) 思茅区碧桂园溪台 1-101 商铺 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9 月 18 日 10 时 30 分
开标地点: (略) 思茅区碧桂园溪台 1-101 商铺
七、其他
“景东县人民医院舒敏治疗仪、红蓝光治疗仪等设备招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YNKZ-
2024(年)五十六号)”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谈判采购活动。
一、采购人:景东彝族自 (略)
二、采购代理机构:云南 (略)
三、项目名称:景东县人民医院舒敏治疗仪、红蓝光治疗仪等设备招标采购项目
四、采购方式:谈判采购
五、项目编号:YNKZ-2024(年)五十六号
六、项目概况:
1.项目预算:19.8 万元
2.最高限价:19.8 万元
3.采购内容:景东县人民医院舒敏治疗仪、红蓝光治疗仪等设备招标采购项目(具体内容详
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4.交货期:合同签订后 15 个日历天到货、安装、调试、运行、验收完毕。
5.项目地点:景东彝族自 (略) (采购人指定地点)
6.付款方式:合同约定。
七、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①投标人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
执照”;未换证的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 执照”;②若
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
组织机构代码证”;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
执照”;④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材料”。以上均提供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原件)。
3.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原件或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5.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
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6.1 投标设备所涉及到医疗设备的,必须取得产品的《中华人民
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含《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及其它相关附件)(根据中华人民
(略) 令第 739 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医疗
器械分类目录》的通知(【2017】104 号)规定及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该目录的修订,
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具备相关资质,
并提供真实的证明材料,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设备不作强行要求);
6.2 如果投标人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须提供具备所投设备经营范围的《中
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备案证,以许可证上的经营范围为准,不接受其
他证明材料。
7.信用要求:投标人承诺其在截止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http://**.cn)、“中国 (略) ”网站(http://**.cn) (略) 站的失信
被执行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承
诺函原件。
8.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制造商或供应商,不
得参加同一标段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八、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采购文件售价
1.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2024 年 9 月 11 日至 2024 年 9 月 13 日上午:08:30-11:30;下午:
14:30-17:00(北京时间)
2.地点: (略) 思茅区碧桂园溪台 1-101 号商铺(云南 (略) )。
3.标书售价:300 元
4.获取方式:现场报名获取,供应商请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获取本项目谈判采购文件;
九、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谈判截止时间,下同),2024 年 9 月 18 日 10 时 30 分(北京
时间)。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视为撤回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2.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略) 思茅区碧桂园溪台 1-101 商铺(云南 (略) )。
十、公告发布媒体“中国 (略) ”。
十一、联系方式
名 称:景东彝族自 (略)
联系地址:景东彝族自治县锦 (略) 8 号
联系方式:叶老师,*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 (略)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略) 思茅区碧桂园溪台 1-101 商铺
联系方式:罗璐佳,0879-*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景东县财政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景东彝族自 (略)
地 址:景东彝族自治县锦 (略) 8 号
联 系 人:叶老师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 (略)
地 址: (略) 思茅区碧桂园溪台 1-101 商铺
联 系 人: 罗璐佳
电 话: 0879-*
电子邮件: *@*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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