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工园区公务用车租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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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工园区公务用车租赁招标公告

我单位拟对 黑龙江自贸区绥芬河片区龙高互贸 (略) 加工园区公务用车租赁项目(采购项目名称) 进行询价。

1、采购内容

1.1 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1.2 项目编号:JT-XM-XJCG-FW-*-0334

1.3 项目名称:黑龙江自贸区绥芬河片区龙高互贸 (略) 加工园区公务用车租赁项目

1.4 采购内容:加工园区公务用车租赁

2、报价要求

2.1 报价方式为一次性报价,采购人按照“报价最低、时间优先 ”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2.2 报价包括黑龙江自贸区绥芬河片区龙高互贸 (略) 加工园区公务用车租赁项目采购所需的各种相关的费用及责任和义务所需发生的所有费用。

2.3 报价以元为单位,报价为含税价,并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2.4 报价要求按照采购方所列物资清单报送物资单价和总价。

2.5 采购预算最高限价:不超过人民币*元(人民币大写:点击查看>>万元整)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意向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与本采购项目相应的履约能力。

3.2 意向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三年(2021年09月01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有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查询为准,不得参加本项目询价。

3.3 意向供应商在“信用中国 ”网站(http://http://**.cn)或“信用 中国(黑龙江) ”网站(http://http://**.cn/)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询价。

3.4 意向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被列入 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询价。

3.5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询价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询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询价。

3.6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询价。

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结束之日终止(具体时间以合同条款为准,如下一年度续签则服务期限顺延。)

5、询价响应函:见附件。

6、响应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询价响应函截止时间

采购文件获取开始时间:2024 年 09 月 13 日 10 时 30 分

采购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4 年 09 月 13 日 13 时 30 分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4 年 09 月 14 日 11 时 30 分。

6.2 供应商应在于询价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黑龙江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将询 价响应文件上传,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询价响应文件,视为自动放弃。

6.3 上传询价响应函同时提供营业执照等材料。

7、确认

你单位在收到本邀请书后,请于规定时间前,在采购服务平台确认是否参加本次采购活 动。未在规定的时间确认的,不得再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8、其他

本项目通过采购服务平台实行全流程电子招采,注册及操作等相关问题可通过“ 门户网 站—帮助中心—操作指南 ”查看相关内容,招采过程中遇到的平台问题可拨打门户网站 下方技术支持电话。

询价单位:黑龙江自贸区绥芬河片区龙高互贸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边合区十六街以南,龙江交投绥芬河国际物流港加工园区

联 系 人:杜慧敏

联系电话:*

监管部门:黑龙江自贸区绥芬河片区龙高互贸 (略) 财务部

联系电话:*



来源网址:点击查看

我单位拟对 黑龙江自贸区绥芬河片区龙高互贸 (略) 加工园区公务用车租赁项目(采购项目名称) 进行询价。

1、采购内容

1.1 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1.2 项目编号:JT-XM-XJCG-FW-*-0334

1.3 项目名称:黑龙江自贸区绥芬河片区龙高互贸 (略) 加工园区公务用车租赁项目

1.4 采购内容:加工园区公务用车租赁

2、报价要求

2.1 报价方式为一次性报价,采购人按照“报价最低、时间优先 ”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2.2 报价包括黑龙江自贸区绥芬河片区龙高互贸 (略) 加工园区公务用车租赁项目采购所需的各种相关的费用及责任和义务所需发生的所有费用。

2.3 报价以元为单位,报价为含税价,并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2.4 报价要求按照采购方所列物资清单报送物资单价和总价。

2.5 采购预算最高限价:不超过人民币*元(人民币大写:点击查看>>万元整)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意向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与本采购项目相应的履约能力。

3.2 意向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三年(2021年09月01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有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查询为准,不得参加本项目询价。

3.3 意向供应商在“信用中国 ”网站(http://http://**.cn)或“信用 中国(黑龙江) ”网站(http://http://**.cn/)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询价。

3.4 意向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被列入 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询价。

3.5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询价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询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询价。

3.6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询价。

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结束之日终止(具体时间以合同条款为准,如下一年度续签则服务期限顺延。)

5、询价响应函:见附件。

6、响应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询价响应函截止时间

采购文件获取开始时间:2024 年 09 月 13 日 10 时 30 分

采购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4 年 09 月 13 日 13 时 30 分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4 年 09 月 14 日 11 时 30 分。

6.2 供应商应在于询价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黑龙江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将询 价响应文件上传,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询价响应文件,视为自动放弃。

6.3 上传询价响应函同时提供营业执照等材料。

7、确认

你单位在收到本邀请书后,请于规定时间前,在采购服务平台确认是否参加本次采购活 动。未在规定的时间确认的,不得再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8、其他

本项目通过采购服务平台实行全流程电子招采,注册及操作等相关问题可通过“ 门户网 站—帮助中心—操作指南 ”查看相关内容,招采过程中遇到的平台问题可拨打门户网站 下方技术支持电话。

询价单位:黑龙江自贸区绥芬河片区龙高互贸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边合区十六街以南,龙江交投绥芬河国际物流港加工园区

联 系 人:杜慧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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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部门:黑龙江自贸区绥芬河片区龙高互贸 (略) 财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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