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校园监控设施提升改造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第三次
关于校园监控设施提升改造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第三次
根据有关规定, (略) 校园监控设施提升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具体如下:
一、项目名称:校园监控设施提升改造项目
二、项目编号:衢院招2024-13
三、项目概况
标项内容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万元) | 采购要求 |
校园监控设备 | 1 | 批 | 49.6 | 以招标文件第三章为准 |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http://**.cn)、中国 (略) (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获取
浙江 (略) (http://**);
(略) (略) (http://**);
(略) (略) (http://**)。
六、现场勘察时间:2024年9月18至19日(上班时间),其他时间由投标人自行勘察,招标人可以提供必要的协助和咨询;联系人:周老师,电话:*。
七、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2024年10月10日9:00时(北京时间)。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按时参加开标会。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八、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 (略) 行政楼开标室(121室)。
九、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0元(无需交纳)。
十、答疑与澄清
本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应当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公告期限满第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十一、其他事项
1.未注册加入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供应商一旦被确定为中标人的,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的三个工作日内按《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通知》[浙财采监字〔2009〕28号]文件的规定进行注册申请,否则,采购人将拒绝向其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可以直接推荐排名次之的投标人为中标人,或者重新组织招标。
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
1)采购人将对本项目投标人的信用记录进行查询。查询渠道为 (略) 站(http://**.cn)、中国 (略) (http://**.cn);
2)截止时点:提交投标文件(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3年内;
3)查询记录和证据的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 (略) 页截图等方式留存;
4)使用规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它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5)联合体成员任意一方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十二、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的一切费用自负。
十三、本 (略) 址:
浙江 (略) (http://**);
(略) (略) (http://**);
(略) (略) (http://**)。
十四、本招标文 (略) 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保卫处负责解释。
十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 (略)
联系地址: (略) 九华北大道78号;邮政编码:*。
项目采购联系人:周老师,电话:0570-*,*。
质疑答复联系人:郑老师;电话:0570-*,*。
项目技术答疑联系人:周老师,电话:0570-*,*。
(略) 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
2024年9月13日
附件信息:
根据有关规定, (略) 校园监控设施提升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具体如下:
一、项目名称:校园监控设施提升改造项目
二、项目编号:衢院招2024-13
三、项目概况
标项内容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万元) | 采购要求 |
校园监控设备 | 1 | 批 | 49.6 | 以招标文件第三章为准 |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http://**.cn)、中国 (略) (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获取
浙江 (略) (http://**);
(略) (略) (http://**);
(略) (略) (http://**)。
六、现场勘察时间:2024年9月18至19日(上班时间),其他时间由投标人自行勘察,招标人可以提供必要的协助和咨询;联系人:周老师,电话:*。
七、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2024年10月10日9:00时(北京时间)。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按时参加开标会。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八、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 (略) 行政楼开标室(121室)。
九、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0元(无需交纳)。
十、答疑与澄清
本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应当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公告期限满第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十一、其他事项
1.未注册加入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供应商一旦被确定为中标人的,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的三个工作日内按《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通知》[浙财采监字〔2009〕28号]文件的规定进行注册申请,否则,采购人将拒绝向其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可以直接推荐排名次之的投标人为中标人,或者重新组织招标。
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
1)采购人将对本项目投标人的信用记录进行查询。查询渠道为 (略) 站(http://**.cn)、中国 (略) (http://**.cn);
2)截止时点:提交投标文件(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3年内;
3)查询记录和证据的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 (略) 页截图等方式留存;
4)使用规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它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5)联合体成员任意一方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十二、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的一切费用自负。
十三、本 (略) 址:
浙江 (略) (http://**);
(略) (略) (http://**);
(略) (略) (http://**)。
十四、本招标文 (略) 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保卫处负责解释。
十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 (略)
联系地址: (略) 九华北大道78号;邮政编码:*。
项目采购联系人:周老师,电话:0570-*,*。
质疑答复联系人:郑老师;电话:0570-*,*。
项目技术答疑联系人:周老师,电话:0570-*,*。
(略) 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
2024年9月13日
附件信息:
浙江
浙江
浙江
浙江
浙江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