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加油站油气回收监测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黄山市加油站油气回收监测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略) 生态环境局现以公开招标 (略) 加油站油气回收监测服务进行招标,欢迎具有相应资质能力的单位参与竞标。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服务内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等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要求, (略) 范围内抽取10家加油站对液阻压力、密闭性、气液比等环节开展监测工作。
二、服务期及服务地点
1、服务期:2024年9月-2024年12月,整个服务期检测加油站数不低于10座。
2、服务地点: (略) 内由招标方指定地点
三、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具有开展加油站油气回收监测的资质。
4、具备对加油站油气回收装置监测结果出具CMA检测报告的能力。
5、具有政府单位采购加油站油气回收监测项目的业绩。(需提供合同)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价方式及要求
1、投标方以单次监测费用报价(即一座加油站的监测费用,含加油站内所有的加油机、加油枪)。
2、单次监测费用控制价为不高于2千元,超出此报价的投标将不被接受。
五、评标办法
由业主方组织3人以上(含)的评委会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采用最低价评标法,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本项目的中标单位。
六、投标文件组成
1、监测资质及相关能力证明(加盖公章)
2、报价函(加盖公章)
3、投标文件装订并密封,于开标前递交,无论是否中标,投标文件将不予退回。
七、开标时间和地点
公告时间:2024年9月13日-2024年9月22日
开标时间:2024年9月23日9时整
开标地点: (略) 生态环境局3楼会议室( (略) 屯 (略) 3号)
八、投标文件送达时间和地点
2024年9月23日9时之前送达(或邮寄) (略) 生态环境局2楼机动车污染监管办公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九、付款方式
中标方完成服务并通过招标方验收后,在中标方开具足额且合法有效的发票后一个月内,招标方支付合同全部款项。
十、其他
1、中标方未能达到我方约定的服务标准,包括但不限于监测人员及监测设备等要求,我方有权指令中标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或整改后仍未达到约定服务标准的,我方有权终止合同。
2、中标方对本项目相关监测人员的健康安全负全部责任,并为其购买相关的保险。
十一、项目咨询
咨询单位: (略) 生态环境局
咨询电话:0559-*
0559-*
(略) 生态环境局现以公开招标 (略) 加油站油气回收监测服务进行招标,欢迎具有相应资质能力的单位参与竞标。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服务内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等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要求, (略) 范围内抽取10家加油站对液阻压力、密闭性、气液比等环节开展监测工作。
二、服务期及服务地点
1、服务期:2024年9月-2024年12月,整个服务期检测加油站数不低于10座。
2、服务地点: (略) 内由招标方指定地点
三、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具有开展加油站油气回收监测的资质。
4、具备对加油站油气回收装置监测结果出具CMA检测报告的能力。
5、具有政府单位采购加油站油气回收监测项目的业绩。(需提供合同)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价方式及要求
1、投标方以单次监测费用报价(即一座加油站的监测费用,含加油站内所有的加油机、加油枪)。
2、单次监测费用控制价为不高于2千元,超出此报价的投标将不被接受。
五、评标办法
由业主方组织3人以上(含)的评委会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采用最低价评标法,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本项目的中标单位。
六、投标文件组成
1、监测资质及相关能力证明(加盖公章)
2、报价函(加盖公章)
3、投标文件装订并密封,于开标前递交,无论是否中标,投标文件将不予退回。
七、开标时间和地点
公告时间:2024年9月13日-2024年9月22日
开标时间:2024年9月23日9时整
开标地点: (略) 生态环境局3楼会议室( (略) 屯 (略) 3号)
八、投标文件送达时间和地点
2024年9月23日9时之前送达(或邮寄) (略) 生态环境局2楼机动车污染监管办公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九、付款方式
中标方完成服务并通过招标方验收后,在中标方开具足额且合法有效的发票后一个月内,招标方支付合同全部款项。
十、其他
1、中标方未能达到我方约定的服务标准,包括但不限于监测人员及监测设备等要求,我方有权指令中标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或整改后仍未达到约定服务标准的,我方有权终止合同。
2、中标方对本项目相关监测人员的健康安全负全部责任,并为其购买相关的保险。
十一、项目咨询
咨询单位: (略) 生态环境局
咨询电话:0559-*
0559-*
安徽
安徽
安徽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