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部库房专业设施设备采购项目
某部库房专业设施设备采购项目
(略) 受某单位委托,对以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项目名称:某部库房专业设施设备采购(*-01)项目
2. 项目编号:TC248SFQX
3. 项目概况:
包号 | 序号 | 计划编号 | 招标内容 | 数量 | 单位 | 最高限价 (总价) (人民币元) | 质保期 | 交付周期 | 备注 |
01包 | 1 | * | 库房专业设施设备(101号库房标准化改造) | 1 | 项 | 2,* | 60个月 | 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交付 | 采购清单和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
备注:
★本项目公布最高限价,若投标报价超过单项最高限价(单价)或最高限价(总价),视为无效投标被否决。
★投标人须对本项目全部采购内容进行投标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本次招标、投标、评标和合同授予均以包为单位,投标人必须按包响应及制作投标文件,不完整的投标或供货范围不完整将被拒绝。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未通过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的,须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参股企业(外资含港澳台);法定代表人(含实际控制人) 不得为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得拥有境外永久居留权。
4.2.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5.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6.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中国执行 (略) (http://**.cn/shixin)“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列入中国 (略) (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7. 本项目采购产品为整机级设备的,投标方必须承担本采购产品约定的主要软硬件研制生产任务(即落实原厂要求)。本项目采购产品为系统级的,投标方必须承担系统集成或关键软硬件研制生产任务。坚决杜绝项目整体转包,不得违规转包分包。原则上,同一配套产品承制单位在同一订购项目中的配套产品经费比例不得超过项目总经费的60%。
4.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9. 投标人存在下列“投标人回避原则”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投标。
1)受托为本次招标进行设计、编制规范 (略) ,及相关联的附属机构;
2)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3)单位负责人或法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4)在法律或财务上不能独立合法经营,或在法律或财务上不能独立于本项目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的任何机构。
4.10. 未购买并领取招标文件的,不得投标。
5. 招标文件售价
每包人民币500元/包,售后不退。网上转账或电汇形式( (略) 上转账,应备注单位名称和项目编号)。
6. 发售招标文件时间和地点
6.1. 发售时间:2024年9月13日起到2024年9月23日止,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公休日及节假日除外)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购买招标文件。
6.2. 发售地点: (略)
6.3. 发售方式:现场购买,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交以下材料交招标代理机构审核:
(1) 全军武器装备 (略) 关于本项目查询记录(查询打印单或截图等加盖公章);
(2)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 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加盖公章(含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 标书款汇款底单;
(5) 保密协议加盖公章;(格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
(6) 保密承诺书加盖公章。(格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2)
以上材料仅作为招标文件购买环节审核使用,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凡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具体投标资格符合情况以评标委员会判定为准。
7. 接受投标文件开始时间、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7.1. 接受投标文件时间:2024年10月11日07时30分起至2024年10月11日08时30分止(北京时间),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7.2.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同为:2024年10月11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延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7.3.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 (略) 。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7.4. 注意事项:
(1) 文件递交应安排专人送达现场,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未按时抵达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 届时请投标人授权代表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以及身份证原件出席项目开标会议。
8. 其他要求
8.1. 本次招标不接受备选方案(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方案的除外)及选择性投标。
8.2. 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8.3. 购买招标文件后不参加投标的,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函件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
9. 本招标项目需要发布的有关信息,在全军武器装备 (略) (www.http://**)上发布。
联 系 人:罗女士
电 话:028-*
手 机:*
11.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地 址: (略) (略) 南路62号中关村资本大厦
承办单位: (略) 西南分公司
地 址: (略) 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966号天府国际金融中心4号楼10层1039
邮 编:*
联 系 人:崔贵福
电 话:028-*、*
手 机:*、*
传 真:028-*
电子信箱:*@*ttp://**
开户名称: (略) 西南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 (略) (略) 支行
帐 号:*9190
12. 特别告知
本项目仅接受线上缴纳投标保证金,现将有关注意事项特别告知如下:
如投标人未注册,先登录 (略) http://** (略) 址进行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注册成功后,将“单位名称+注册预留姓名+注册预留电话”于现场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供给招标代理机构。
投标人登录 (略) http://**注册账号缴纳投标保证金,标书款发票、中标服务费发票由 (略) 西南分公司开具。
(略) 首页帮助中心提供操作手册,潜在供应商可以下载并根据操作手册提示进行注册、登录等操作;网上缴纳投标保证金、 (略) 操作问题,可拨打“ (略) ”统一服务热线:010-*,热线服务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点到12点,下午13点30分到17点。
(略) 受某单位委托,对以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项目名称:某部库房专业设施设备采购(*-01)项目
2. 项目编号:TC248SFQX
3. 项目概况:
包号 | 序号 | 计划编号 | 招标内容 | 数量 | 单位 | 最高限价 (总价) (人民币元) | 质保期 | 交付周期 | 备注 |
01包 | 1 | * | 库房专业设施设备(101号库房标准化改造) | 1 | 项 | 2,* | 60个月 | 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交付 | 采购清单和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
备注:
★本项目公布最高限价,若投标报价超过单项最高限价(单价)或最高限价(总价),视为无效投标被否决。
★投标人须对本项目全部采购内容进行投标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本次招标、投标、评标和合同授予均以包为单位,投标人必须按包响应及制作投标文件,不完整的投标或供货范围不完整将被拒绝。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未通过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的,须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参股企业(外资含港澳台);法定代表人(含实际控制人) 不得为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得拥有境外永久居留权。
4.2.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5.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6.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中国执行 (略) (http://**.cn/shixin)“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列入中国 (略) (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7. 本项目采购产品为整机级设备的,投标方必须承担本采购产品约定的主要软硬件研制生产任务(即落实原厂要求)。本项目采购产品为系统级的,投标方必须承担系统集成或关键软硬件研制生产任务。坚决杜绝项目整体转包,不得违规转包分包。原则上,同一配套产品承制单位在同一订购项目中的配套产品经费比例不得超过项目总经费的60%。
4.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9. 投标人存在下列“投标人回避原则”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投标。
1)受托为本次招标进行设计、编制规范 (略) ,及相关联的附属机构;
2)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3)单位负责人或法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4)在法律或财务上不能独立合法经营,或在法律或财务上不能独立于本项目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的任何机构。
4.10. 未购买并领取招标文件的,不得投标。
5. 招标文件售价
每包人民币500元/包,售后不退。网上转账或电汇形式( (略) 上转账,应备注单位名称和项目编号)。
6. 发售招标文件时间和地点
6.1. 发售时间:2024年9月13日起到2024年9月23日止,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公休日及节假日除外)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购买招标文件。
6.2. 发售地点: (略)
6.3. 发售方式:现场购买,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交以下材料交招标代理机构审核:
(1) 全军武器装备 (略) 关于本项目查询记录(查询打印单或截图等加盖公章);
(2)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 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加盖公章(含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 标书款汇款底单;
(5) 保密协议加盖公章;(格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
(6) 保密承诺书加盖公章。(格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2)
以上材料仅作为招标文件购买环节审核使用,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凡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具体投标资格符合情况以评标委员会判定为准。
7. 接受投标文件开始时间、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7.1. 接受投标文件时间:2024年10月11日07时30分起至2024年10月11日08时30分止(北京时间),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7.2.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同为:2024年10月11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延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7.3.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 (略) 。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7.4. 注意事项:
(1) 文件递交应安排专人送达现场,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未按时抵达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 届时请投标人授权代表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以及身份证原件出席项目开标会议。
8. 其他要求
8.1. 本次招标不接受备选方案(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方案的除外)及选择性投标。
8.2. 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8.3. 购买招标文件后不参加投标的,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函件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
9. 本招标项目需要发布的有关信息,在全军武器装备 (略) (www.http://**)上发布。
联 系 人:罗女士
电 话:028-*
手 机:*
11.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地 址: (略) (略) 南路62号中关村资本大厦
承办单位: (略) 西南分公司
地 址: (略) 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966号天府国际金融中心4号楼10层1039
邮 编:*
联 系 人:崔贵福
电 话:028-*、*
手 机:*、*
传 真:028-*
电子信箱:*@*ttp://**
开户名称: (略) 西南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 (略) (略) 支行
帐 号:*9190
12. 特别告知
本项目仅接受线上缴纳投标保证金,现将有关注意事项特别告知如下:
如投标人未注册,先登录 (略) http://** (略) 址进行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注册成功后,将“单位名称+注册预留姓名+注册预留电话”于现场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供给招标代理机构。
投标人登录 (略) http://**注册账号缴纳投标保证金,标书款发票、中标服务费发票由 (略) 西南分公司开具。
(略) 首页帮助中心提供操作手册,潜在供应商可以下载并根据操作手册提示进行注册、登录等操作;网上缴纳投标保证金、 (略) 操作问题,可拨打“ (略) ”统一服务热线:010-*,热线服务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点到12点,下午13点30分到17点。
四川
四川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