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案件代理机构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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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案件代理机构招标公告

我单位拟对黑龙江龙高 (略) 诉讼案件代理机构选聘采购(采购编号:LG-2024-062)进行询价。

一、采购内容:诉讼案件代理服务。 1、2022年1月28日,任某驾驶车辆,沿哈同高速哈尔滨至佳木斯方向行驶至摆渡停车区西侧与孙某驾驶车辆相刮后,轧到应急车道内雪堆飞起进入摆渡停车区内,造成任某当场死亡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诉讼程序全阶段代理,包含一审(含反诉)、二审、再审等,直至取得生效法律文书止; 2、张某2024年4月20日,驾驶机动车在哈同高速,撞到行车道中间轮胎造成车辆损坏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诉讼程序全阶段代理,包含一审(含反诉)、二审、再审等,直至取得生效法律文书止;3、王某2023年3月24日,驾驶车辆在哈同在哈同高速,撞到行车道中间轮胎造成车辆损坏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诉讼程序全阶段代理,包含一审(含反诉)、二审、再审等,直至取得生效法律文书止; 4、2024年1月7日杨某驾驶车辆沿哈同高速公路,因超速行驶,瞭望不够,撞到前方在清理积雪的平地机车辆造成杨某受伤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诉讼程序全阶段代理,包含一审(含反诉)、二审、再审等,直至取得生效法律文书止;5、2024年1月7日杨某驾驶车辆沿哈同高速公路,因超速行驶,瞭望不够,撞到前方在清理积雪的平地机车辆造成朱某受伤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诉讼程序全阶段代理,包含一审(含反诉)、二审、再审等,直至取得生效法律文书止;6、2024年1月7日杨某驾驶车辆沿哈同高速公路,因超速行驶,瞭望不够,撞到前方在清理积雪的平地机车辆造成龚某受伤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诉讼程序全阶段代理,包含一审(含反诉)、二审、再审等,直至取得生效法律文书止;

二、采购预算:97100.00元(大写:*万*仟*佰元整)。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具备合法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能力。

2、供应商及其负责人近三年(2021年09月01日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

3、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http://**.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4、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竞价。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以及不同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的,均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包的采购活动。

7、供应商近三年内(2021年09月01日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在经营活动中不得存在严重不良情形,包括:

(1)被本 (略) 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投标、取消参加采购活动资格的。

(2)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的。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4)根据《 (略) (略) 供应商管理办法》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禁止参加本采购项目。

(5)其他禁止情形。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四、报价要求

1、报价方式为一次性报价,采购人按照“报价最低、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2、报价包括为完成黑龙江龙高 (略) 诉讼案件代理机构选聘采购所需的各种相关的费用及责任和义务所需发生的所有费用。

3、报价以元为单位,报价为含税、含差旅费,并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4、采购预算最高限价:97100.00元(大写:*万*仟*佰元整)。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本项目总采购预算最高限价,否则其响应将被否决。

五、质量要求:满足采购人及行业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六、服务期限:自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全部案件均已终审并形成有效判决为止。

七、服务地点: (略) 。

八、付款方式: (略) 进行案件判决后,*方开具的真实合法有效且准确无误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方在收到发票一个月内支付相关款项。

九、询价响应函:见附件。

十、递交询价响应函截止时间及相关要求

1.采购文件获取开始时间:2024年09月15日00时00分。

采购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4年09月19日00时00分。

询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9月19日09时00分。

2. 供应商应在于询价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黑龙江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将询价响应文件上传,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询价响应文件,视为自动放弃。

供应商仅限于为本单位缴纳CA数字证书,若出现任一供应商为多家供应商代缴CA数字证书费用的行为,涉及的所有供应商一年内禁止参加集团及权属企业实施的采购活动。

3.上传询价响应函同时提供相关资格要求等证明材料。

十一、声明

在规定时间内递交询价函的意向供应商即视为完全同意本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无任何负偏离,成交供应商所提供服务必须实质性满足本采购文件的全部需求。意向供应商所供产品若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或未完全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将会列入采购人诚信评价体系。对意向供应商失信行为的惩戒措施按采购人企业管理制度及黑龙江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的相关规定执行。

询价单位:黑龙江龙高 (略)

地 址: (略) 道里区安发街41号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 (略) (略) (略)

办公地址:哈尔滨松北区中源大道巨宝二路蔚蓝半岛S5栋

联 系 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451-*

电子邮箱:*@*63.com

监督部门: (略) (略) 纪检监督室

联系电话:0451-*

日 期:2024年0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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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单位拟对黑龙江龙高 (略) 诉讼案件代理机构选聘采购(采购编号:LG-2024-062)进行询价。

一、采购内容:诉讼案件代理服务。 1、2022年1月28日,任某驾驶车辆,沿哈同高速哈尔滨至佳木斯方向行驶至摆渡停车区西侧与孙某驾驶车辆相刮后,轧到应急车道内雪堆飞起进入摆渡停车区内,造成任某当场死亡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诉讼程序全阶段代理,包含一审(含反诉)、二审、再审等,直至取得生效法律文书止; 2、张某2024年4月20日,驾驶机动车在哈同高速,撞到行车道中间轮胎造成车辆损坏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诉讼程序全阶段代理,包含一审(含反诉)、二审、再审等,直至取得生效法律文书止;3、王某2023年3月24日,驾驶车辆在哈同在哈同高速,撞到行车道中间轮胎造成车辆损坏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诉讼程序全阶段代理,包含一审(含反诉)、二审、再审等,直至取得生效法律文书止; 4、2024年1月7日杨某驾驶车辆沿哈同高速公路,因超速行驶,瞭望不够,撞到前方在清理积雪的平地机车辆造成杨某受伤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诉讼程序全阶段代理,包含一审(含反诉)、二审、再审等,直至取得生效法律文书止;5、2024年1月7日杨某驾驶车辆沿哈同高速公路,因超速行驶,瞭望不够,撞到前方在清理积雪的平地机车辆造成朱某受伤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诉讼程序全阶段代理,包含一审(含反诉)、二审、再审等,直至取得生效法律文书止;6、2024年1月7日杨某驾驶车辆沿哈同高速公路,因超速行驶,瞭望不够,撞到前方在清理积雪的平地机车辆造成龚某受伤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诉讼程序全阶段代理,包含一审(含反诉)、二审、再审等,直至取得生效法律文书止;

二、采购预算:97100.00元(大写:*万*仟*佰元整)。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具备合法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能力。

2、供应商及其负责人近三年(2021年09月01日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

3、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http://**.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4、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竞价。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以及不同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的,均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包的采购活动。

7、供应商近三年内(2021年09月01日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在经营活动中不得存在严重不良情形,包括:

(1)被本 (略) 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投标、取消参加采购活动资格的。

(2)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的。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4)根据《 (略) (略) 供应商管理办法》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禁止参加本采购项目。

(5)其他禁止情形。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四、报价要求

1、报价方式为一次性报价,采购人按照“报价最低、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2、报价包括为完成黑龙江龙高 (略) 诉讼案件代理机构选聘采购所需的各种相关的费用及责任和义务所需发生的所有费用。

3、报价以元为单位,报价为含税、含差旅费,并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4、采购预算最高限价:97100.00元(大写:*万*仟*佰元整)。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本项目总采购预算最高限价,否则其响应将被否决。

五、质量要求:满足采购人及行业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六、服务期限:自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全部案件均已终审并形成有效判决为止。

七、服务地点: (略) 。

八、付款方式: (略) 进行案件判决后,*方开具的真实合法有效且准确无误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方在收到发票一个月内支付相关款项。

九、询价响应函:见附件。

十、递交询价响应函截止时间及相关要求

1.采购文件获取开始时间:2024年09月15日00时00分。

采购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4年09月19日00时00分。

询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9月19日09时00分。

2. 供应商应在于询价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黑龙江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将询价响应文件上传,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询价响应文件,视为自动放弃。

供应商仅限于为本单位缴纳CA数字证书,若出现任一供应商为多家供应商代缴CA数字证书费用的行为,涉及的所有供应商一年内禁止参加集团及权属企业实施的采购活动。

3.上传询价响应函同时提供相关资格要求等证明材料。

十一、声明

在规定时间内递交询价函的意向供应商即视为完全同意本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无任何负偏离,成交供应商所提供服务必须实质性满足本采购文件的全部需求。意向供应商所供产品若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或未完全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将会列入采购人诚信评价体系。对意向供应商失信行为的惩戒措施按采购人企业管理制度及黑龙江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的相关规定执行。

询价单位:黑龙江龙高 (略)

地 址: (略) 道里区安发街41号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 (略) (略) (略)

办公地址:哈尔滨松北区中源大道巨宝二路蔚蓝半岛S5栋

联 系 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451-*

电子邮箱:*@*63.com

监督部门: (略) (略) 纪检监督室

联系电话:0451-*

日 期:2024年0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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