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公安局反恐特警支队2024年度警犬犬粮及辅食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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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公安局反恐特警支队2024年度警犬犬粮及辅食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项目概况

(略) 公安局反恐特警支队2024年度警犬犬粮及辅食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北浩嘉 (略) (中国(湖北)自贸区宜昌 (略) 33号清华科技园1号楼020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9月1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BHJ-ZB*

2、项目名称: (略) 公安局反恐特警支队2024年度警犬犬粮及辅食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4、预算金额:36.36(万元)

5、最高限价:36.36(万元)

6、采购需求: (略) 公安局反恐特警支队警犬犬粮及辅食采购,详见货物清单。

7、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9、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0、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2、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政府采购项目是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9月10日至2024年9月12日止。(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湖北浩嘉 (略) (中国(湖北)自贸区宜昌 (略) 33号清华科技园1号楼0201室)

3、方式:现场领取方式。供应商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与授权委托人身份证一同复印在授权委托书,无授权的仅需复印法人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被委托人本人身份证原件现场报名。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4年9月13日08时4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4年9月1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湖北浩嘉 (略) (中国(湖北)自贸区宜昌 (略) 33号清华科技园1号楼0202室)

五、开启

1、时间:2024年9月1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湖北浩嘉 (略) (中国(湖北)自贸区宜昌 (略) 33号清华科技园1号楼0202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应携带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询价。

2、逾期送达响应文件的,将不予受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采购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 (略) 公安局

联系人: 付警官/牟警官

联系电话: */*

联系地址: (略) *家岗区城东大道116号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浩嘉 (略)

联系人: 马丹丹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中国(湖北)自贸区宜昌 (略) 33号清华科技园1号楼0201室

项目概况

(略) 公安局反恐特警支队2024年度警犬犬粮及辅食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北浩嘉 (略) (中国(湖北)自贸区宜昌 (略) 33号清华科技园1号楼020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9月1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BHJ-ZB*

2、项目名称: (略) 公安局反恐特警支队2024年度警犬犬粮及辅食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4、预算金额:36.36(万元)

5、最高限价:36.36(万元)

6、采购需求: (略) 公安局反恐特警支队警犬犬粮及辅食采购,详见货物清单。

7、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9、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0、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2、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政府采购项目是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9月10日至2024年9月12日止。(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湖北浩嘉 (略) (中国(湖北)自贸区宜昌 (略) 33号清华科技园1号楼0201室)

3、方式:现场领取方式。供应商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与授权委托人身份证一同复印在授权委托书,无授权的仅需复印法人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被委托人本人身份证原件现场报名。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4年9月13日08时4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4年9月1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湖北浩嘉 (略) (中国(湖北)自贸区宜昌 (略) 33号清华科技园1号楼0202室)

五、开启

1、时间:2024年9月1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湖北浩嘉 (略) (中国(湖北)自贸区宜昌 (略) 33号清华科技园1号楼0202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应携带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询价。

2、逾期送达响应文件的,将不予受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采购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 (略) 公安局

联系人: 付警官/牟警官

联系电话: */*

联系地址: (略) *家岗区城东大道116号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浩嘉 (略)

联系人: 马丹丹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中国(湖北)自贸区宜昌 (略) 33号清华科技园1号楼020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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