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第三十五中学塑胶操场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
徐州市第三十五中学塑胶操场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
项目概况 (略) 第三十五中学塑胶操场改造工程 JSZC-*-XZHY-C2024-0023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 (略) 上注册登记成功后系统内免费下载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10-08 09: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项目编号:JSZC-*-XZHY-C2024-0023
项目名称: (略) 第三十五中学塑胶操场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14.*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114.*元
采购需求:
(略) 第三十五中学塑胶操场改造工程项目,现有操场需要进行改造,具体详见磋商文件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施工并具备验收条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法人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或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或自然人提供身份证件。以上证明文件的扫描件。
2.供应商的“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1日的资产负债表的扫描件1份。
3.供应商的“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不含“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当月)的利润表月报表。
4.供应商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扫描件;或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6.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预制型橡胶面层质量要求(提供检测报告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8.预制型橡胶面层质量要求(提供检测报告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9. 预制型橡胶面层质量要求(提供检测报告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10.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此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供应商提供的货物的制造商应全部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拟选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具备建筑工程专业*级(含)以上建造师资格证书;并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时间:2024年09月24日至2024年09月29日,每天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上注册登记成功后系统内免费下载
方式:本 (略) 上注册登记方式
售价:*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10-08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应当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即电子投标)
五、开启时间:2024-10-08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 (略) 政府采购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一)投标文件的提交与接收:
1、线上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0月08日09:30)前。
2、2024年9月29日后仍可以下载磋商文件,2024年9月29日后下载的磋商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作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二)询问和质疑
1、根据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签订的本采购项目的《委托代理协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
2、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质疑函
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供应商直接送交或供应商通过邮寄。
联系部门:徐州 (略)
联系电话:*
地址: (略) (略) 65号轻工大楼6楼
(三)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并通过“苏采云”系统重新下载更正(澄清)后的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离线编制投标文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四)终止招标
终止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五)说明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成交后不得转包或分包。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
(七)特别说明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八)采购意向链接:http://**-19de-4*c95-3d*e8ac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 (略) 第三十五中学
单位地址: (略) 云龙 (略) 92号
联系人:贾玉冰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徐州 (略)
单位地址: (略) 泉山 (略) 华隆财富大厦第1幢1单元823房
联系人:张文涛
联系电话:05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文涛
电话:0516-*
项目概况 (略) 第三十五中学塑胶操场改造工程 JSZC-*-XZHY-C2024-0023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 (略) 上注册登记成功后系统内免费下载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10-08 09: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项目编号:JSZC-*-XZHY-C2024-0023
项目名称: (略) 第三十五中学塑胶操场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14.*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114.*元
采购需求:
(略) 第三十五中学塑胶操场改造工程项目,现有操场需要进行改造,具体详见磋商文件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施工并具备验收条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法人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或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或自然人提供身份证件。以上证明文件的扫描件。
2.供应商的“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1日的资产负债表的扫描件1份。
3.供应商的“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不含“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当月)的利润表月报表。
4.供应商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扫描件;或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6.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预制型橡胶面层质量要求(提供检测报告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8.预制型橡胶面层质量要求(提供检测报告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9. 预制型橡胶面层质量要求(提供检测报告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10.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此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供应商提供的货物的制造商应全部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拟选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具备建筑工程专业*级(含)以上建造师资格证书;并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时间:2024年09月24日至2024年09月29日,每天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上注册登记成功后系统内免费下载
方式:本 (略) 上注册登记方式
售价:*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10-08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应当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即电子投标)
五、开启时间:2024-10-08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 (略) 政府采购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一)投标文件的提交与接收:
1、线上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0月08日09:30)前。
2、2024年9月29日后仍可以下载磋商文件,2024年9月29日后下载的磋商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作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二)询问和质疑
1、根据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签订的本采购项目的《委托代理协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
2、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质疑函
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供应商直接送交或供应商通过邮寄。
联系部门:徐州 (略)
联系电话:*
地址: (略) (略) 65号轻工大楼6楼
(三)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并通过“苏采云”系统重新下载更正(澄清)后的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离线编制投标文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四)终止招标
终止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五)说明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成交后不得转包或分包。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
(七)特别说明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八)采购意向链接:http://**-19de-4*c95-3d*e8ac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 (略) 第三十五中学
单位地址: (略) 云龙 (略) 92号
联系人:贾玉冰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徐州 (略)
单位地址: (略) 泉山 (略) 华隆财富大厦第1幢1单元823房
联系人:张文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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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文涛
电话: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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