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二期工程结算评审服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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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二期工程结算评审服务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SDZT2024-25#发布时间2024-09-24
项目名称 (略)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二期工程结算评审服务项目阅读量8

(略)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二期工程结算评审服务项目

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项目名称: (略)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二期工程结算评审服务项目,比选人为:东营黄河三角洲 (略) ,代理机构为:山东 (略) ,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比选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比选申请人前来参加比选。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 (略)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二期工程结算评审服务项目。

2.2采购内容:

比 (略)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二期工程EPC总承包项目进行工程结算审核采购,送审本项目EPC总承包合同金额为人民币*.00元(大写:人民币*亿*仟*佰点击查看>>万元整), (略)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二期工程建筑安装、设备采购、技术服务等三部分。

根据比选人提供的建设项目审批文件、招投标文件(采购文件)、合同、图纸、变更资料、签证等相关资料,完成比选人在合同有效期内委托的建设项目结算审核业务,并出具比选人认可的结算审核报告。

2.7服务期限:

签订合同后,比选人提供比选申请人要求的资料之日起90日前完成,并出具比选人认可的结算审核报告。

3、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1、参与本项目比选的比选申请人必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和经验。

2、参与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且在本单位依法缴纳社会保险。

3、比选申请人近三年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提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后,比选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现场查询,以比选人、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对比选申请人信用信息查询记录为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比选申请人,拒绝其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但已过限制期的除外)】;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比选。

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比选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否则其比选均无效。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时间:2024年9月24日8时30分至2024年9月26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

4.2地点: (略) 淮河路与胶州路交 (略) 广场12栋B座6楼601室

4.3.方式:比选申请人可在以下两种报名方式中任选一种进行报名。

4.3.1现场报名

报名方式:比选申请人现场获取比选文件时必须提供企业有关证件原件或国家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件原件【营业执照副本、项目负责人造价注册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两份,复印件加盖公章。比选申请人所提交的上述资料,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比选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审核后发放比选文件。

4.3.2电子邮件方式报名:

比选申请人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将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的以下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扫描件内容必须清晰可辨认;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营业执照副本、项目负责人造价注册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63.com并电话通知0546-*。

4.4比选文件费:300元/份,售后不退。

注:申请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比选申请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比选人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5、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5.1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比选申请文件提交时间:2024年10月10日9时00分前(北京时间)

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0日9时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淮河路与胶州路交 (略) 广场12栋B座6楼602室

5.2现场递交:根据比选文件要求比选申请人将比选申请文件自 (略) 淮河路与胶州路交 (略) 广场12栋B座6楼602室。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比选人:东营黄河三角洲 (略)

地址: (略) 东营区钱塘江路9号

联系人:韩先生

联系方式:0546-*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 (略)

地 址: (略) 淮河路与胶州路交 (略) 广场12栋B座6楼601室

联系人:徐女士

联系电话:0546-*


项目编号SDZT2024-25#发布时间2024-09-24
项目名称 (略)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二期工程结算评审服务项目阅读量8

(略)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二期工程结算评审服务项目

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项目名称: (略)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二期工程结算评审服务项目,比选人为:东营黄河三角洲 (略) ,代理机构为:山东 (略) ,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比选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比选申请人前来参加比选。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 (略)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二期工程结算评审服务项目。

2.2采购内容:

比 (略)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二期工程EPC总承包项目进行工程结算审核采购,送审本项目EPC总承包合同金额为人民币*.00元(大写:人民币*亿*仟*佰点击查看>>万元整), (略)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二期工程建筑安装、设备采购、技术服务等三部分。

根据比选人提供的建设项目审批文件、招投标文件(采购文件)、合同、图纸、变更资料、签证等相关资料,完成比选人在合同有效期内委托的建设项目结算审核业务,并出具比选人认可的结算审核报告。

2.7服务期限:

签订合同后,比选人提供比选申请人要求的资料之日起90日前完成,并出具比选人认可的结算审核报告。

3、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1、参与本项目比选的比选申请人必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和经验。

2、参与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且在本单位依法缴纳社会保险。

3、比选申请人近三年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提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后,比选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现场查询,以比选人、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对比选申请人信用信息查询记录为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比选申请人,拒绝其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但已过限制期的除外)】;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比选。

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比选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否则其比选均无效。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时间:2024年9月24日8时30分至2024年9月26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

4.2地点: (略) 淮河路与胶州路交 (略) 广场12栋B座6楼601室

4.3.方式:比选申请人可在以下两种报名方式中任选一种进行报名。

4.3.1现场报名

报名方式:比选申请人现场获取比选文件时必须提供企业有关证件原件或国家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件原件【营业执照副本、项目负责人造价注册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两份,复印件加盖公章。比选申请人所提交的上述资料,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比选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审核后发放比选文件。

4.3.2电子邮件方式报名:

比选申请人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将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的以下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扫描件内容必须清晰可辨认;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营业执照副本、项目负责人造价注册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63.com并电话通知0546-*。

4.4比选文件费:300元/份,售后不退。

注:申请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比选申请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比选人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5、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5.1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比选申请文件提交时间:2024年10月10日9时00分前(北京时间)

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0日9时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淮河路与胶州路交 (略) 广场12栋B座6楼602室

5.2现场递交:根据比选文件要求比选申请人将比选申请文件自 (略) 淮河路与胶州路交 (略) 广场12栋B座6楼602室。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比选人:东营黄河三角洲 (略)

地址: (略) 东营区钱塘江路9号

联系人:韩先生

联系方式:0546-*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 (略)

地 址: (略) 淮河路与胶州路交 (略) 广场12栋B座6楼601室

联系人:徐女士

联系电话:0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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