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运城市分行三农业务营销能力提升培训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运城市分行三农业务营销能力提升培训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运城市分行三农业务营销能力提升培训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4-09-24 15:32:45
中经国际 (略)
类型:竞争性磋商
中国邮政 (略) (略) 分行委托中创国丰 (略) 就中国邮政 (略) (略) 分行三农业务营销能力提升培训采购项目(项目编号:ZCGF-ZCFW-*)采用公开竞争性磋商形式进行采购,本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资金已落实,具备竞争性磋商条件,现邀请有意向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磋商对象参加竞争性磋商。
1.采购内容、规模和范围
1.1采购内容:结合信贷发展旺季及储备有利时机,为 (略) 场,提 (略) 场份额,深挖优质客户资源,拟开展三农农业产业链及商户拓展两次外部培训,第一期主要针对 (略) 场进行业务拓展,第二期主要针对城区(市区和县区)商户进行专项拓展。
1.2服务期限:1年。
2.磋商对象资格要求
2.1磋商对象基本资格要求
2.1.1磋商对象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磋商对象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对象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2.1.2磋商对象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竞争性磋商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竞争性磋商项目的采购。
2.1.3磋商对象须就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事项单独提供承诺函。(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适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除外)。
2.1.4磋商对象拟为本项目提供的服务均须符合国家、采购人规定的资格条件和相关要求。保证其响应文件中的全部内容均为真实、有效的。须单独提供承诺函。
2.1.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2.1.6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
2.2磋商对象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2.2.1磋商对象被责令停业停产或破产状态的;
2.2.2磋商对象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2.2.3磋商对象或其投标产品/服务被列入采购人供应商管理灰名单或黑名单,且在禁入期内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2.2.4供应商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被“信用中国”(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或被中国 (略) (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2.5磋商对象近三年内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2.2.6磋商对象( (略) 、关联公司)在邮储银行或邮政集团采购供货或服务中有不良记录的,其货物或服务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2.2.7磋商对象在近三年内有违背社会责任事件被媒体曝光且造成恶劣影响的。
2.3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 (略) ),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2.4磋商对象其他资格条件
2.4.1近三年来组织过银行营销类培训咨询项目(提供至少一项合同证明材料);
2.4.2项目经理应具备3年以上培训咨询经验,在至少3个培训咨询项目中担任过项目经理;
2.4.3项目师资应具备信贷业务营销培训咨询经验;
2.4.4磋商对象应提供项目经理及团队人员简历及具备服务能力的承诺书。
2.5磋商对象应遵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磋商对象,其响应将被否决。
4.获取磋商文件
4.1获取时间:2024年9月24日至2024年9月26日,每日9时至17时(北京时间)。
4.2获取采购文件须提供如下资料:(1)如经办人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经办人身份证,如经办人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2)营业执照(副本);(3)以上资料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3获取方式:
线上获取,关注微信公众号“招投标云服务”,选择“投标服务”—“获取招标文件”上传第4.2款相关资料,线上支付文件费。此方式文件费由公众号商户代收。
4.4采购文件每套500元整,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8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5.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中创国丰 (略) ( (略) 迎泽区物产大厦15层1517室),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6.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邮 (略) (http://**.cn)
中国金融 (略) (http://**)
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7.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邮政 (略) (略) 分行
采购代理机构:中创国丰 (略)
地址: (略) 迎泽区物产大厦15层
项目负责人::刘丹、*、*@*q.com
投诉联系人:李女士、0359-*
招标代理机构:中创国丰 (略)
2024年9月24日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运城市分行三农业务营销能力提升培训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4-09-24 15:32:45
中经国际 (略)
类型:竞争性磋商
中国邮政 (略) (略) 分行委托中创国丰 (略) 就中国邮政 (略) (略) 分行三农业务营销能力提升培训采购项目(项目编号:ZCGF-ZCFW-*)采用公开竞争性磋商形式进行采购,本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资金已落实,具备竞争性磋商条件,现邀请有意向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磋商对象参加竞争性磋商。
1.采购内容、规模和范围
1.1采购内容:结合信贷发展旺季及储备有利时机,为 (略) 场,提 (略) 场份额,深挖优质客户资源,拟开展三农农业产业链及商户拓展两次外部培训,第一期主要针对 (略) 场进行业务拓展,第二期主要针对城区(市区和县区)商户进行专项拓展。
1.2服务期限:1年。
2.磋商对象资格要求
2.1磋商对象基本资格要求
2.1.1磋商对象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磋商对象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对象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2.1.2磋商对象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竞争性磋商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竞争性磋商项目的采购。
2.1.3磋商对象须就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事项单独提供承诺函。(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适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除外)。
2.1.4磋商对象拟为本项目提供的服务均须符合国家、采购人规定的资格条件和相关要求。保证其响应文件中的全部内容均为真实、有效的。须单独提供承诺函。
2.1.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2.1.6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
2.2磋商对象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2.2.1磋商对象被责令停业停产或破产状态的;
2.2.2磋商对象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2.2.3磋商对象或其投标产品/服务被列入采购人供应商管理灰名单或黑名单,且在禁入期内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2.2.4供应商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被“信用中国”(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或被中国 (略) (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2.5磋商对象近三年内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2.2.6磋商对象( (略) 、关联公司)在邮储银行或邮政集团采购供货或服务中有不良记录的,其货物或服务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2.2.7磋商对象在近三年内有违背社会责任事件被媒体曝光且造成恶劣影响的。
2.3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 (略) ),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2.4磋商对象其他资格条件
2.4.1近三年来组织过银行营销类培训咨询项目(提供至少一项合同证明材料);
2.4.2项目经理应具备3年以上培训咨询经验,在至少3个培训咨询项目中担任过项目经理;
2.4.3项目师资应具备信贷业务营销培训咨询经验;
2.4.4磋商对象应提供项目经理及团队人员简历及具备服务能力的承诺书。
2.5磋商对象应遵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磋商对象,其响应将被否决。
4.获取磋商文件
4.1获取时间:2024年9月24日至2024年9月26日,每日9时至17时(北京时间)。
4.2获取采购文件须提供如下资料:(1)如经办人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经办人身份证,如经办人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2)营业执照(副本);(3)以上资料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3获取方式:
线上获取,关注微信公众号“招投标云服务”,选择“投标服务”—“获取招标文件”上传第4.2款相关资料,线上支付文件费。此方式文件费由公众号商户代收。
4.4采购文件每套500元整,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8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5.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中创国丰 (略) ( (略) 迎泽区物产大厦15层1517室),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6.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邮 (略) (http://**.cn)
中国金融 (略) (http://**)
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7.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邮政 (略) (略) 分行
采购代理机构:中创国丰 (略)
地址: (略) 迎泽区物产大厦15层
项目负责人::刘丹、*、*@*q.com
投诉联系人:李女士、0359-*
招标代理机构:中创国丰 (略)
2024年9月24日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