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长安区鸣犊街道中心学校营养改善计划配送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西安市长安区鸣犊街道中心学校营养改善计划配送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营养改善计划配送服务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略) 长安区鸣犊街道中心学校 | ||
行政区域 | 长安区 | 公告时间 | 2024年09月24日 20:53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4年09月25日至2024年09月30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4年10月09日 14:0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应标-项目投标中选择本项目参与并获取采购文件 | ||
预算金额 | ¥46.*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卢晨驰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9-*转811 | ||
采购单位 | (略) 长安区鸣犊街道中心学校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长安区鸣犊街道张雷村*字1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陕西天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雁塔 (略) 8号泰维智链中心二期南楼1602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29-* |
营养改善计划配送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省 (略) 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10月09日 14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营养改善计划配送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中心学校、留公小学、四坡小学、马兴小学、师村小学)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中心学校、留公小学、四坡小学、马兴小学、师村小学)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或注册地在中国境内的外资企业,提供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2)法定代表人直接磋商须提交其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3)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可从成立当年开始提供相对应的财务报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资信证明开具日期为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后),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4)供应商须提供磋商截止时间前有效的税收缴纳凭证(注:依法免税或零申报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关文件证明,若为新成立企业可提供相应月度的缴税证明),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5)供应商须提供磋商截止时间前有效的社会保险缴纳凭证(注: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若为新成立企业可提供相应月度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6)供应商应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7)供应商须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8)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 (略) ”上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磋商。(不强制要求供应商提供查询截图,以 (略) 上查询结果为评审依据);
(9)供应商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10)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型企业采购,仅限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条件的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参与,供应商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及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时间: 2024年09月25日 至 2024年09月30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应标-项目投标中选择本项目参与并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投标人有意参加本项目的,应在陕西省 (略) (www.ccgp-http://**)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 0元
截止时间: 2024年10月09日 14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时间: 2024年10月09日 14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使用陕西省 (略) (以下简称“ (略) ”),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陕西省 (略) (www.ccgp-http://**)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陕西省 (略) -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 (略) 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 (略) 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陕西省 (略) 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 (略) 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陕西省 (略) -办事指南。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 (略) 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开标/开启前30分钟内,供应商需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开标大厅”-进入开标选择对应项目包组操作签到。
(五) (略) 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通过陕西省 (略) -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技术服务电话:029-*
CA及签章服务:通过陕西省 (略) -办事指南进行查询
(六)本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2) (略) 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3)《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4)《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5)《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6)《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7)《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8)《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相关政策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3号);
(10)《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1)《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
(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3)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名称: (略) 长安区鸣犊街道中心学校
地址: (略) 长安区鸣犊街道张雷村*字1号
联系方式:*
名称:陕西天 (略)
地址: (略) 雁塔 (略) 8号泰维智链中心二期南楼1602室
联系方式:029-*
项目联系人:卢晨驰
电话:029-*转811
陕西天 (略)
2024年09月24日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营养改善计划配送服务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略) 长安区鸣犊街道中心学校 | ||
行政区域 | 长安区 | 公告时间 | 2024年09月24日 20:53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4年09月25日至2024年09月30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4年10月09日 14:0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应标-项目投标中选择本项目参与并获取采购文件 | ||
预算金额 | ¥46.*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卢晨驰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9-*转811 | ||
采购单位 | (略) 长安区鸣犊街道中心学校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长安区鸣犊街道张雷村*字1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陕西天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雁塔 (略) 8号泰维智链中心二期南楼1602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29-* |
营养改善计划配送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省 (略) 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10月09日 14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营养改善计划配送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中心学校、留公小学、四坡小学、马兴小学、师村小学)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中心学校、留公小学、四坡小学、马兴小学、师村小学)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或注册地在中国境内的外资企业,提供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2)法定代表人直接磋商须提交其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3)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可从成立当年开始提供相对应的财务报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资信证明开具日期为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后),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4)供应商须提供磋商截止时间前有效的税收缴纳凭证(注:依法免税或零申报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关文件证明,若为新成立企业可提供相应月度的缴税证明),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5)供应商须提供磋商截止时间前有效的社会保险缴纳凭证(注: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若为新成立企业可提供相应月度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6)供应商应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7)供应商须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8)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 (略) ”上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磋商。(不强制要求供应商提供查询截图,以 (略) 上查询结果为评审依据);
(9)供应商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10)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型企业采购,仅限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条件的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参与,供应商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及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时间: 2024年09月25日 至 2024年09月30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应标-项目投标中选择本项目参与并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投标人有意参加本项目的,应在陕西省 (略) (www.ccgp-http://**)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 0元
截止时间: 2024年10月09日 14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时间: 2024年10月09日 14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使用陕西省 (略) (以下简称“ (略) ”),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陕西省 (略) (www.ccgp-http://**)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陕西省 (略) -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 (略) 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 (略) 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陕西省 (略) 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 (略) 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陕西省 (略) -办事指南。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 (略) 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开标/开启前30分钟内,供应商需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开标大厅”-进入开标选择对应项目包组操作签到。
(五) (略) 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通过陕西省 (略) -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技术服务电话:029-*
CA及签章服务:通过陕西省 (略) -办事指南进行查询
(六)本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2) (略) 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3)《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4)《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5)《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6)《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7)《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8)《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相关政策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3号);
(10)《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1)《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
(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3)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名称: (略) 长安区鸣犊街道中心学校
地址: (略) 长安区鸣犊街道张雷村*字1号
联系方式:*
名称:陕西天 (略)
地址: (略) 雁塔 (略) 8号泰维智链中心二期南楼1602室
联系方式:029-*
项目联系人:卢晨驰
电话:029-*转811
陕西天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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