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关于同翔高新城翔安片区市政道路七期工程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征求意见的公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关于同翔高新城翔安片区市政道路七期工程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征求意见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选址意见书》(用字第#号)等文件精神,翔安区人民政府需征收位于同翔高新 (略) (略) 七期工程项目用地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及附属物,作为同翔高新 (略) (略) 七期工程项目建设用地。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略) 令第590号)、《福建省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办法》(省政府令第138号)、《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 (略)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若干规定的通知》(厦府办〔2021〕2号)等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现行有关规定,现将同翔高新 (略) (略) 七期工程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征求意见稿)予以公布并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限自2024年9月25日至2024年10月26日止(共30日)。
  社会公众对征收补偿方案有异议的,应当在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期限内持相关证明文件原件向翔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提出书面意见(地址:翔安区行政中心综合楼202室,联系人:石莎,联系电话:#)。
  特此公告。
  附件:同翔高新 (略) (略) 七期工程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征求意见稿)
   (略) 翔安区人民政府
  2024年9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根据《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选址意见书》(用字第#号)等文件精神,翔安区人民政府需征收位于同翔高新 (略) (略) 七期工程项目用地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及附属物,作为同翔高新 (略) (略) 七期工程项目建设用地。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略) 令第590号)、《福建省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办法》(省政府令第138号)、《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 (略)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若干规定的通知》(厦府办〔2021〕2号)等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现行有关规定,现将同翔高新 (略) (略) 七期工程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征求意见稿)予以公布并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限自2024年9月25日至2024年10月26日止(共30日)。
  社会公众对征收补偿方案有异议的,应当在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期限内持相关证明文件原件向翔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提出书面意见(地址:翔安区行政中心综合楼202室,联系人:石莎,联系电话:#)。
  特此公告。
  附件:同翔高新 (略) (略) 七期工程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征求意见稿)
   (略) 翔安区人民政府
  2024年9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