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寿镇消防救援车辆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崇寿镇消防救援车辆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崇寿镇消防救援车辆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崇寿镇消防救援车辆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 (略) (http://**)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0月17日 14: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761

项目名称:崇寿镇消防救援车辆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标项一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消防救援车辆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与技术需求

备注:详细采购需求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完成供货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http://**.cn)、中国 (略) (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货物制造商应为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为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26日至2024年10月09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 (略) (http://**)

方式:(1)供应 (略) (http://**)的注册账号后,进入政采云系统“项目采购”模块“获取采购文件”菜单, (略) 上获取采购文件。如有疑问请 (略) 站客服,咨询电话:#。(2)获取采购文件前,供应商应在“浙江 (略) (zfcg.http://**.cn)”上进行供应商注册申请,并通过财政部门的终审后登记加入到“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中标供应商必须注册并登记加入“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具体要求及注册申请流程详见浙江 (略) “网上办事指南”的“供应商注册申请”。注册咨询电话:#,如未注册的供应商,请注意注册所需时间。(3)通过本公告下方“游客,浏览采购文件”下载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应在规定的采购文件提 (略) 登录上述供应商注册的账号后获取采购文件,未在规定的采购文件提供期限内或未按上述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其投标均视为无效,并不得对采购文件提起质疑投诉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7日 14: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宁波 (略) 崇寿镇分中心(崇寿镇崇兴街51号崇寿镇人民政府后四楼开标室)/ (略) (http://**)

开标时间:2024年10月17日 14:00

开标地点(网址):宁波 (略) 崇寿镇分中心(崇寿镇崇兴街51号崇寿镇人民政府后四楼开标室)/ (略) (http://**)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 (略)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 (略) 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项号的投标。(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3)落实的政策:《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崇寿镇人民政府

地 址: (略) 崇寿镇崇兴街51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沈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孙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江北 (略) 西段207弄19号世茂茂悦商业中心1号楼八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陈洁、邓牟雪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 #

质疑联系人:姜春辉

质疑联系方式:0574-#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宁波前湾新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地 址:宁波前湾新 (略) 296号

传 真:

联 系 人:霍工

监督投诉电话:0574-#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崇寿镇消防救援车辆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崇寿镇消防救援车辆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 (略) (http://**)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0月17日 14: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761

项目名称:崇寿镇消防救援车辆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标项一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消防救援车辆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与技术需求

备注:详细采购需求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完成供货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http://**.cn)、中国 (略) (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货物制造商应为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为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26日至2024年10月09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 (略) (http://**)

方式:(1)供应 (略) (http://**)的注册账号后,进入政采云系统“项目采购”模块“获取采购文件”菜单, (略) 上获取采购文件。如有疑问请 (略) 站客服,咨询电话:#。(2)获取采购文件前,供应商应在“浙江 (略) (zfcg.http://**.cn)”上进行供应商注册申请,并通过财政部门的终审后登记加入到“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中标供应商必须注册并登记加入“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具体要求及注册申请流程详见浙江 (略) “网上办事指南”的“供应商注册申请”。注册咨询电话:#,如未注册的供应商,请注意注册所需时间。(3)通过本公告下方“游客,浏览采购文件”下载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应在规定的采购文件提 (略) 登录上述供应商注册的账号后获取采购文件,未在规定的采购文件提供期限内或未按上述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其投标均视为无效,并不得对采购文件提起质疑投诉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7日 14: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宁波 (略) 崇寿镇分中心(崇寿镇崇兴街51号崇寿镇人民政府后四楼开标室)/ (略) (http://**)

开标时间:2024年10月17日 14:00

开标地点(网址):宁波 (略) 崇寿镇分中心(崇寿镇崇兴街51号崇寿镇人民政府后四楼开标室)/ (略) (http://**)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 (略)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 (略) 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项号的投标。(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3)落实的政策:《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崇寿镇人民政府

地 址: (略) 崇寿镇崇兴街51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沈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孙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江北 (略) 西段207弄19号世茂茂悦商业中心1号楼八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陈洁、邓牟雪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 #

质疑联系人:姜春辉

质疑联系方式:0574-#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宁波前湾新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地 址:宁波前湾新 (略) 296号

传 真:

联 系 人:霍工

监督投诉电话:0574-#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标书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