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房屋竞租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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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房屋竞租的公告


(略) (略) 公司拟将以下闲置营业用房面向社会公开招租,并于近期召开竞租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租单位:

(略) (略) 公司

二、房屋基本情况:(第三方机构评估价)

富顺釜江大道东段544号(584、586、588号门面),面积105.30㎡,月租金不低于20元/㎡

三、出租期限:

出租年限为 1-3年

四、竞租方式:

有底价的公开招租。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招租单位给出最低报价,承租人在不低于招租单位最低报价的基础上给出报价,报价均采取密封报价方式。原承租人与新租户报价一样时,享有优先承租权。

五、承租方条件及相关要求

(一)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境内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法律另有规定者除外)均可报名参加。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履约能力,没有不遵守合同约定的不良记录;承租人为自然人的,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三)承租人不得利用出租房屋从事高危险行业,如易燃易爆、化工、燃气、高用电行业、餐馆、宾馆、网吧等,或者从事非法经营及任何违法犯罪活动。

(四)承租人应遵守 (略) 相关环境法律法规要求,严格执行房屋出租单位环境保护管理体系文件中的各项要求,并对租房过程中存在的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行为进行及时整改,满足达标要求。

(五)未经招租单位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出租、出借或变相出租、出借,不得转租标的物,不得随意更换经营范围。

(六)原承租人参加竞租的,应符合本单位出租房管理办法:在租赁期内不得违反单位规定,不得故意不按时缴纳房租;不得出现拒不配合单位例行检查的情况;不得出现转租行为;不得出现不按规定自行更改经营范围的情况;不得未经出租人同意擅自装修或毁损标的物的行为。

(七)租赁用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

六、报名须知

(一)报名时间: 2024 年9月 27 日 10:30 至2024年9月29日 17:00前,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曾先生、王先生,联系电话: 0813-*、0813-* 。

(二)报名地点: (略) (略) 板仓 (略) B区C1-06( (略) (略) 公司)

(三)报名应提交的资料( (略) 公章):

1.法人应提交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相关资料;如委托人前来办理的,要提供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以及委托办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自然人参加报名必须本人到场,且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原件(含复印件一份)、联系电话、有效通讯地址以及拟经营业务范围及相关手续;

3.资金证明,如1-2个月银行流水台账、账户余额等证明材料(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国有大型企业可不提供);

4.如提供资料不齐全或者未按照要求报价的,视为无效报名,招租单位有权取消其报名资格。

(四)竞租现场提交密封报价单,由招租单位现场检查密封情况并在有关部门的监督下开封。

七、竞租时间及地点

竞租时间 2024年9月 29 日 17:30 时;

地点: (略) (略) 公司会议室。

八、竞租保证金及房屋租金缴纳

(一)承租人报名时应缴纳竞租保证金 6000.00 元(每个标的物的竞租保证金为*),招租单位出具收据。

(二)投标人在中标后需缴纳房屋履约保证金,根据各标的租金金额情况,履约保证金应为1-3个月租金金额。保证金在合同期满退房时按合同约 (略) 理,但不能用作租金冲抵。

(三)未中标者竞租保证金在中标方确定后 10 日内全额无息退还。竞租成功者放弃承租权的,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且一年内禁止参加我单位组织的任何招租活动。

(四)各出租屋房屋租金第一年为中标金额,原则上以后每年租金应按照不少于1年期定期存款利率递增。如承租人在租赁期内有3次以上无故延迟缴纳房租的,招租单位有权终止合同,并取消其在本单位进行的任何招租活动的报名资格。

九、承租人确定

(一)2人或2人以上报名者,以公开竞租方式;招标单位设立出租房屋最低保留价(竞租人报价必须高于竞租底价),高于保留价的报价有效,低于保留价的报价无效,以最高报价者为中标者。如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相同最高报价的情形(备注:原承租人在内的,原承租人优先获承租权,不再继续进行竞价)则采取继续竞价的方式,直至决出最高价。招租单位有权要求对该标的物进行重新竞价,且仍然为报价最高者中标。

(二)仅1位报名者采用协议出租方式(协议价不得低于招租单位最低报价)。

十、合同签订

中标者如为原租赁户的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在标的物 (略) (分公司) (略) (分公司)订立书面合同;如中标者为新租户,待原租赁户搬出并完善交房手续后一周内前往约定地点签订租房合同。如新租户不按时前往约定地点签订租房协议的,视同于无故放弃承租权,招租单位不再退还竞租保证金,招租单位可以按照报价由高到低排序,依次确定其他竞租人为中标人,但其他竞租人的报价不得低于竞租底价。若未有符合条件的其他竞租人,招租单位有权对该标的物进行重新竞价或重新招租。

十一、其它约定

本公告仅限于本次招租事项,有关房屋出租事宜以最终签订的正式租赁合同为准。

(略) (略) 公司(代章)

2024年9月27日



(略) (略) 公司拟将以下闲置营业用房面向社会公开招租,并于近期召开竞租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租单位:

(略) (略) 公司

二、房屋基本情况:(第三方机构评估价)

富顺釜江大道东段544号(584、586、588号门面),面积105.30㎡,月租金不低于20元/㎡

三、出租期限:

出租年限为 1-3年

四、竞租方式:

有底价的公开招租。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招租单位给出最低报价,承租人在不低于招租单位最低报价的基础上给出报价,报价均采取密封报价方式。原承租人与新租户报价一样时,享有优先承租权。

五、承租方条件及相关要求

(一)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境内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法律另有规定者除外)均可报名参加。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履约能力,没有不遵守合同约定的不良记录;承租人为自然人的,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三)承租人不得利用出租房屋从事高危险行业,如易燃易爆、化工、燃气、高用电行业、餐馆、宾馆、网吧等,或者从事非法经营及任何违法犯罪活动。

(四)承租人应遵守 (略) 相关环境法律法规要求,严格执行房屋出租单位环境保护管理体系文件中的各项要求,并对租房过程中存在的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行为进行及时整改,满足达标要求。

(五)未经招租单位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出租、出借或变相出租、出借,不得转租标的物,不得随意更换经营范围。

(六)原承租人参加竞租的,应符合本单位出租房管理办法:在租赁期内不得违反单位规定,不得故意不按时缴纳房租;不得出现拒不配合单位例行检查的情况;不得出现转租行为;不得出现不按规定自行更改经营范围的情况;不得未经出租人同意擅自装修或毁损标的物的行为。

(七)租赁用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

六、报名须知

(一)报名时间: 2024 年9月 27 日 10:30 至2024年9月29日 17:00前,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曾先生、王先生,联系电话: 0813-*、0813-* 。

(二)报名地点: (略) (略) 板仓 (略) B区C1-06( (略) (略) 公司)

(三)报名应提交的资料( (略) 公章):

1.法人应提交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相关资料;如委托人前来办理的,要提供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以及委托办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自然人参加报名必须本人到场,且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原件(含复印件一份)、联系电话、有效通讯地址以及拟经营业务范围及相关手续;

3.资金证明,如1-2个月银行流水台账、账户余额等证明材料(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国有大型企业可不提供);

4.如提供资料不齐全或者未按照要求报价的,视为无效报名,招租单位有权取消其报名资格。

(四)竞租现场提交密封报价单,由招租单位现场检查密封情况并在有关部门的监督下开封。

七、竞租时间及地点

竞租时间 2024年9月 29 日 17:30 时;

地点: (略) (略) 公司会议室。

八、竞租保证金及房屋租金缴纳

(一)承租人报名时应缴纳竞租保证金 6000.00 元(每个标的物的竞租保证金为*),招租单位出具收据。

(二)投标人在中标后需缴纳房屋履约保证金,根据各标的租金金额情况,履约保证金应为1-3个月租金金额。保证金在合同期满退房时按合同约 (略) 理,但不能用作租金冲抵。

(三)未中标者竞租保证金在中标方确定后 10 日内全额无息退还。竞租成功者放弃承租权的,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且一年内禁止参加我单位组织的任何招租活动。

(四)各出租屋房屋租金第一年为中标金额,原则上以后每年租金应按照不少于1年期定期存款利率递增。如承租人在租赁期内有3次以上无故延迟缴纳房租的,招租单位有权终止合同,并取消其在本单位进行的任何招租活动的报名资格。

九、承租人确定

(一)2人或2人以上报名者,以公开竞租方式;招标单位设立出租房屋最低保留价(竞租人报价必须高于竞租底价),高于保留价的报价有效,低于保留价的报价无效,以最高报价者为中标者。如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相同最高报价的情形(备注:原承租人在内的,原承租人优先获承租权,不再继续进行竞价)则采取继续竞价的方式,直至决出最高价。招租单位有权要求对该标的物进行重新竞价,且仍然为报价最高者中标。

(二)仅1位报名者采用协议出租方式(协议价不得低于招租单位最低报价)。

十、合同签订

中标者如为原租赁户的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在标的物 (略) (分公司) (略) (分公司)订立书面合同;如中标者为新租户,待原租赁户搬出并完善交房手续后一周内前往约定地点签订租房合同。如新租户不按时前往约定地点签订租房协议的,视同于无故放弃承租权,招租单位不再退还竞租保证金,招租单位可以按照报价由高到低排序,依次确定其他竞租人为中标人,但其他竞租人的报价不得低于竞租底价。若未有符合条件的其他竞租人,招租单位有权对该标的物进行重新竞价或重新招租。

十一、其它约定

本公告仅限于本次招租事项,有关房屋出租事宜以最终签订的正式租赁合同为准。

(略) (略) 公司(代章)

2024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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