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中心安装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政务中心安装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政务中心安装改造工程已 (略) (略) 委员会以党委会决议2024第009号文件批准,项目业主与招标 (略) (略)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建筑修缮工程轻钢龙骨围挡1795.32㎡,地面保护1746.81㎡,5mm水泥砂浆自流平2mm1572.93㎡,灰色仿地毯PVC塑胶地板1572.93㎡,外墙白色无机涂料3598.34㎡等工程,给排水修缮工程管线更换193.7m等工程,电气修缮工程灯具安装118套等工程。
2.2项目编号:(略)-SG
2.3招标范围:工程施工(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2.4建设地点: (略) 南部新城。
2.5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为2024年10月25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24年11月23日,工期30日历天。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省、市及相关行业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略)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国家注册(略)级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及以上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无在建工程,项目经理及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须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提供社保证明材料,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相关证明材料及聘用合同。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入吉企业: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按照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优化入吉建筑企业信息登记管理的通知(吉建办【2023】32号文件)要求办理信息登记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投标文件中附 (略) (略) 公示截图信息并加盖公章。
3.7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9月29日至2024年10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下午13时30分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 (略) 宏基 (略) 持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项目经理注册证书及安全考核B证(或电子证书)复印件、项目经理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鲜章)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本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0月21日14时00分, (略) 宏基 (略) 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5.4当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当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 (略) 、中国 (略) 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略)
地址: (略) 南部新城
联系人:王岚
电话:0437-(略)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宏基 (略)
地址: (略) 隆基华典 (略)
联系人:王珂娜
电话:0437-(略)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政务中心安装改造工程已 (略) (略) 委员会以党委会决议2024第009号文件批准,项目业主与招标 (略) (略)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建筑修缮工程轻钢龙骨围挡1795.32㎡,地面保护1746.81㎡,5mm水泥砂浆自流平2mm1572.93㎡,灰色仿地毯PVC塑胶地板1572.93㎡,外墙白色无机涂料3598.34㎡等工程,给排水修缮工程管线更换193.7m等工程,电气修缮工程灯具安装118套等工程。
2.2项目编号:(略)-SG
2.3招标范围:工程施工(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2.4建设地点: (略) 南部新城。
2.5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为2024年10月25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24年11月23日,工期30日历天。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省、市及相关行业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略)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国家注册(略)级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及以上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无在建工程,项目经理及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须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提供社保证明材料,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相关证明材料及聘用合同。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入吉企业: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按照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优化入吉建筑企业信息登记管理的通知(吉建办【2023】32号文件)要求办理信息登记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投标文件中附 (略) (略) 公示截图信息并加盖公章。
3.7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9月29日至2024年10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下午13时30分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 (略) 宏基 (略) 持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项目经理注册证书及安全考核B证(或电子证书)复印件、项目经理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鲜章)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本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0月21日14时00分, (略) 宏基 (略) 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5.4当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当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 (略) 、中国 (略) 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略)
地址: (略) 南部新城
联系人:王岚
电话:0437-(略)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宏基 (略)
地址: (略) 隆基华典 (略)
联系人:王珂娜
电话:0437-(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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