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溧水区省级耕地有机质提升行动项目晶桥镇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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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溧水区省级耕地有机质提升行动项目晶桥镇采购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略) (略) 省级耕地有机质提升行动项目(晶桥镇)
品目

有机肥料及微生物肥料

采购单位 (略) (略) 晶桥镇人民政府
(略) 域 (略) 公告时间 2024年09月30日 11:38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年09月30日至2024年10月12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江苏省 (略)
开标时间 2024年10月23日 09:30
开标地点 会议室1
预算金额 ¥32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解文婷
项目联系电话 #
采购单位 (略) (略) 晶桥镇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地址 (略) (略) 晶桥镇集镇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代理机构名称 南京 (略)
代理机构地址 南京 (略) 中科创新广场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解文婷

项目概况

(略) (略) 省级耕地有机质提升行动项目(晶桥镇) JSZC-#-NJHY-G2024-0003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苏省 (略)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10-23 09: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NJHY-G2024-0003

项目名称: (略) (略) 省级耕地有机质提升行动项目(晶桥镇)

预算金额:320.#万元(采购包1:288.#万元;采购包2:32.#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320.#元,报价超过各分包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标,其中: 采购包 1:商品有机肥6000吨(含撒施) ,最高限价:#元。 采购包 2:生物有机肥250吨(含撒施),最高限价:32.#元。 符合本次采购项目资格要求的各供应商可同时参与上述两个包的投标,每个供应商可兼中多个分包。开标顺序:采购包1→采购包2。

采购需求:

采购包 1:商品有机肥6000吨(含撒施);采购包2:生物有机肥250吨(含撒施)。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采购包1:供应商在2025年7月31日前完成供肥,具体供货时间按照实施主体需求确定。 采购包2:供应商在2025年8月31日前完成供肥,具体供货时间按照实施主体需求确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至少一个月)会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或证明材料,格式见附件)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采用以下第(4)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货物。

(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货物。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货物: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_%。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_%。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四章评分标准。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并提供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无。

2.提供《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网站在线打印,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3.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 (略) ”(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30日至2024年10月12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江苏省 (略)

方式:供应商登#“江苏 (略) ”,在网站首页点击“苏采云”→使用CA锁登录系统(新用户需进行“平台用户注册”)→“项目参与”进行登记,在“可参与项目”中选择“我要参与”,参与成功后到“已参与项目”界面中找到该项目下载文件并进行操作。

售价:#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10-23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苏采云系统)网上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集中勘察或答疑:不组织集中勘察,供应商如果对采购需求有疑问请和采购单位联系人沟通。

2、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南京公共 (略) ”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3、政府采购信用承诺: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参加 (略) 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供应商应尽早做好承诺工作,点击“南京公共 (略) ”首页 (http://**)“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系统链接打开系统页面(http://**:8280/hodeframe2018_cxda/index.action;jsessionid=769BA9C8E#E7173B991C8EC1E5)登录(未注册的供应商应先点击“供应商注册点这里”并按 要求完成注册),然后在“信用记录”模块页面点击“信用记录打印”下载本单位《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由法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随响应文件一并递交。

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供应商只需提供书面《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即可替代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 (略) 罚 (略) 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友情提示: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客服电话:025-#;供应商可就用户注册与打印“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等事宜进行咨询。

4、本项目需要使用CA数字证书制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完成电子投标,请供应商在参加投标活动前办理好CA数字证书申领及电子签章等操作。

4.1江苏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以下简称苏采云系统)使用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数字证书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供应商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办理上述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请至南京汉中门大街145号江苏省政务服务中心二期三楼大厅CA办理窗口(025-#)或南 (略) 2 (略) (略) 北门外1255室(025-#)办理)。具体联系方式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

4.2供应商按《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进行注册,并制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苏采云” (略) 客服热线025-#、025-#)。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供应商操作指南,下载地址:http://www.ccgp-http://**/jiangsu/zlxz/ee/ee3a4bc5a3454aa2b0d#ce9.html。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采购包2

单位名称: (略) (略) 晶桥镇人民政府

单位地址: (略) (略) 晶桥镇集镇

联系人:朱文雨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南京 (略)

单位地址: (略) (略) 一品骊城4号综合楼3楼

联系人:解文婷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解文婷

电话:#


附件:JSZC-#-NJHY-G2024-0003采购文件.doc
, (略) , (略) ,南京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略) (略) 省级耕地有机质提升行动项目(晶桥镇)
品目

有机肥料及微生物肥料

采购单位 (略) (略) 晶桥镇人民政府
(略) 域 (略) 公告时间 2024年09月30日 11:38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年09月30日至2024年10月12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江苏省 (略)
开标时间 2024年10月23日 09:30
开标地点 会议室1
预算金额 ¥32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解文婷
项目联系电话 #
采购单位 (略) (略) 晶桥镇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地址 (略) (略) 晶桥镇集镇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代理机构名称 南京 (略)
代理机构地址 南京 (略) 中科创新广场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解文婷

项目概况

(略) (略) 省级耕地有机质提升行动项目(晶桥镇) JSZC-#-NJHY-G2024-0003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苏省 (略)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10-23 09: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NJHY-G2024-0003

项目名称: (略) (略) 省级耕地有机质提升行动项目(晶桥镇)

预算金额:320.#万元(采购包1:288.#万元;采购包2:32.#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320.#元,报价超过各分包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标,其中: 采购包 1:商品有机肥6000吨(含撒施) ,最高限价:#元。 采购包 2:生物有机肥250吨(含撒施),最高限价:32.#元。 符合本次采购项目资格要求的各供应商可同时参与上述两个包的投标,每个供应商可兼中多个分包。开标顺序:采购包1→采购包2。

采购需求:

采购包 1:商品有机肥6000吨(含撒施);采购包2:生物有机肥250吨(含撒施)。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采购包1:供应商在2025年7月31日前完成供肥,具体供货时间按照实施主体需求确定。 采购包2:供应商在2025年8月31日前完成供肥,具体供货时间按照实施主体需求确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至少一个月)会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或证明材料,格式见附件)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采用以下第(4)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货物。

(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货物。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货物: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_%。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_%。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四章评分标准。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并提供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无。

2.提供《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网站在线打印,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3.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 (略) ”(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30日至2024年10月12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江苏省 (略)

方式:供应商登#“江苏 (略) ”,在网站首页点击“苏采云”→使用CA锁登录系统(新用户需进行“平台用户注册”)→“项目参与”进行登记,在“可参与项目”中选择“我要参与”,参与成功后到“已参与项目”界面中找到该项目下载文件并进行操作。

售价:#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10-23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苏采云系统)网上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集中勘察或答疑:不组织集中勘察,供应商如果对采购需求有疑问请和采购单位联系人沟通。

2、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南京公共 (略) ”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3、政府采购信用承诺: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参加 (略) 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供应商应尽早做好承诺工作,点击“南京公共 (略) ”首页 (http://**)“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系统链接打开系统页面(http://**:8280/hodeframe2018_cxda/index.action;jsessionid=769BA9C8E#E7173B991C8EC1E5)登录(未注册的供应商应先点击“供应商注册点这里”并按 要求完成注册),然后在“信用记录”模块页面点击“信用记录打印”下载本单位《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由法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随响应文件一并递交。

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供应商只需提供书面《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即可替代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 (略) 罚 (略) 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友情提示: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客服电话:025-#;供应商可就用户注册与打印“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等事宜进行咨询。

4、本项目需要使用CA数字证书制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完成电子投标,请供应商在参加投标活动前办理好CA数字证书申领及电子签章等操作。

4.1江苏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以下简称苏采云系统)使用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数字证书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供应商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办理上述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请至南京汉中门大街145号江苏省政务服务中心二期三楼大厅CA办理窗口(025-#)或南 (略) 2 (略) (略) 北门外1255室(025-#)办理)。具体联系方式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

4.2供应商按《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进行注册,并制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苏采云” (略) 客服热线025-#、025-#)。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供应商操作指南,下载地址:http://www.ccgp-http://**/jiangsu/zlxz/ee/ee3a4bc5a3454aa2b0d#ce9.html。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采购包2

单位名称: (略) (略) 晶桥镇人民政府

单位地址: (略) (略) 晶桥镇集镇

联系人:朱文雨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南京 (略)

单位地址: (略) (略) 一品骊城4号综合楼3楼

联系人:解文婷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解文婷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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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略) , (略) ,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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