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药品规格: H75mgR150mgZ400mgE275mg(数量*片) 或H37.5mgR75mgZ200mgE137.5mg(数量*片) ★2.药品有效期: 药品有效期为2年或有效期高于国家药典规定的最高标准。(必须按规定的技术规格进行生产,在药品的有效期内能够保证药品的质量) 3.药品包装: ★(1)除非对包装另有规定,中标人提供的全部药品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以防止药品在转运中损坏或变质,确保药品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该包装材料中的“药品包装用铝箔”和“药用聚氯*烯(PVC)硬片”的生产必须取得国家食品药品 (略) 的生产许可证(批准文号)。 (2)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检验报告书。包装、标记和包装箱内外的单据应符合合同的要求,包括招标人后来提出的特殊要求。 ★(3)所有包装箱、包装盒上均需印有“政府提供 免费药品”字样。 ★(4)供货时提供产品说明书(复印件)。 ★4.药品质量: (1)供应商所提供药品均应按国家规定的包装标准进行包装,包装、标签、说明书符合《药品管理法》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 (2)如果由于质量问题需要回收药品,供应商有义务尽快通知采购人,并按能够认同的质量标准重新供货并承担所需费用。 (3)供货时提供质量检验报告书(复印件)。 ★5.药品配送: (1)所有招标药品由成交供应商直接运输到采购人指定的仓库。 (2)运输所需费用(含保险金等)由成交供应商负担。 (3)发送货物之前,成交供应商要向采购人提供发货时间表。 (4)供应商应按采购人制定的配发计划及时组织供货,不得影响正常用药。属急救及加急供货的应及时配送,配送时应提供同批号厂检以上(含厂检)的药检报告书。 ★6.药品验收: (1)验收标准:按招标文件、成交供应商提供的产品验收标准以及合同中规定的相关条款,如有矛盾则以其中最高要求为准。 (2)验收方法: 1)每批次供货时均应提供产品质量检定报告书,否则,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2)货物运送至交货地点后,由成交供应商和采购人进行联合验收,在此期间如发现货物有破损,成交供应商应立即予以更换(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