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铁西区兴工街第一小学委托经营餐饮服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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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铁西区兴工街第一小学委托经营餐饮服务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略) (略) 兴工街第一小学委托经营餐饮服务
品目
采购单位 (略) (略) 兴工街第一小学
(略) 域 (略) 公告时间 2024年10月08日 16:30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年10月09日至2024年10月14日
每日上午:08:3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线上获取
开标时间 2024年10月29日 09:00
开标地点 电子文件在辽宁 (略) 提交,备份文件现场 (略) (略) (略) 54号政务服务中心A座5楼开标室。
预算金额 ¥1287.*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闫爽、任彩侠、魏海峰、李媛媛、盖猛、王娜、苏春颖、郑连峰
项目联系电话 024-*
采购单位 (略) (略) 兴工街第一小学
采购单位地址 (略) (略) 颂工街3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24-*
代理机构名称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略) 三好街54号2028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24-*
附件:
附件1 (略) (略) 兴工街第一小学委托经营餐饮服务-采购文件(10.8)(1).doc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沈阳市铁西区兴工街第一小学委托经营餐饮服务招标公告 有效期: 2024-10-09 至 2024-10-14
撰写单位: (略) 撰写人: 魏海峰
( (略) (略) 兴工街第一小学委托经营餐饮服务)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略) (略) 兴工街第一小学委托经营餐饮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0月29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略) (略) 兴工街第一小学委托经营餐饮服务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2,*
最高限价(元):12,876,510
采购需求:查看

★一、本项目基本信息:

学校教职员工约101人,学生就餐数约1648人(具体以实际用餐人员为准)。在学校食堂制作当天食物,然后向各班级学生提供午餐配送及分发服务,教职员工提供早、午餐服务。

★二、服务保障

1、为保证学生用餐的安全性与时效性,供应商 (略) 置突发事件期间学生配餐的条件,需具有满足本项目需求配套的中央厨房或集体用餐配送职能。供应商需提供中央厨房或集体用餐制作场地证明材料(产权证、租赁合同、场地照片等)、餐食制作人员配备清单及配送团队名单(包含姓名、身份证号码、岗位等)、餐食制作设备清单及照片、配送设备清单、配送车辆及备用车辆清单(车辆照片、车辆行驶证照片、如为租赁车辆需提供租赁合同)。本条款为实质性响应条件,材料不全按符合性条件 (略) 理。

2、提供配送时效承诺书,格式自拟。承诺内容必须包括:对配送过程中使用保温或加热的设施或容器,使食品的中心温度保持在60℃以上(热藏),食用时限为烧熟后2h。本条款为实质性响应条件,未提供承诺书或承诺内容与采购需求不符按符合性条件 (略) 理。

3、供应商配合采购人落实《 (略) (略) 关于进一步规范学校食堂管理的通知》(沈教办函[2020]29号)要求,重点落实以下内容:

(1)承诺配合学校做好“控油、控盐、控糖”,每周公布学生餐带量食谱和营养素供给量(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2)提交培训计划,至少应包括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操作规范、食品安全知识、学生营养健康等内容。保证对从业人员的培训每年不少于40小时。

★三、其它要求

1、若本项目发生重大事故,采购人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将不再与其续签合同。

2、需要制作及配送,分发到各教室并负责给学生分餐以及回收餐桌垃圾,投标人需提供科学合理的方案保证食品安全及菜品温度。

3、煤气费、水费、电费由中标餐饮企业承担并缴纳。

4、委托服务期间内食堂设备正常维修由中标餐饮企业负责,必须添置或需要更换的设备,由中标餐饮企业提出申请,经*方同意后,中标餐饮企业自行购买、安装和使用,费用由中标餐饮企业负担,拥有这部分资产所有权,委托服务期满后可 (略) 理。

5、委托服务期内因服务需要对食堂设备设施进行改动的,须报*方批准后方能进行,费用由中标餐饮企业承担,委托服务期满后,承包商不准拆除、改动原有项目。

6、委托服务期内除自然损耗外,中标餐饮企业要保证食堂设施设备的完好;委托服务期间食堂所有的设施、设备均由中标餐饮企业负责维修维护,费用由中标餐饮企业负担。

7、中标餐饮企业负责食品卫生安全隐患整改及办理餐饮经营等证件需要发生的所有费用。

8、迎接各项检查必须达到合格标准。

9、依据《辽宁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地方预算单位做好2024 年政府采购 (略) 农副产品工作的通知》及其附件要求,按政府采购 (略) 农副产品预留份额要求采购“ (略) 产品遴选表(对口 (略) )”产品。

10、本项目管理办法遵照《 (略) 校园餐管理办法》执行。

11、供应商必须为本项目投保“食品安全责任保险”险种且保险额度满足:额度大于等于*。

12、其他未尽事宜以双方签订的委托服务合同为准。

★四、供餐标准:

1、教职员工及学生就餐时间

早餐:7:20-8:00; (仅教职员工)

午餐:12:00-12:40 (教职员工及学生)

(就餐时间以实际情况为准)。

由中标人送至教室指定位置,并负责给学生分餐以及餐后餐具和餐桌垃圾回收。

2、食谱(每周五提交下周食谱,经采购单位、本校学生家长审批后方可加工) (略) 限:

早餐:不少于两种类型的粥,不少于两种类型的主食(主食包括:花卷、馒头、豆包、杂粮、筋饼、馅饼、烤饼、面条等);鸡蛋;牛奶;一种水果;早餐小菜不少于四种菜。

午餐:

主食,米饭;不少于一样面点(包括:花卷、馒头、豆包、杂粮、筋饼、馅饼、烤饼、面条等);

菜品:一纯荤菜、一半荤半素、一素菜;

为确保口感新鲜,需根据季节不定期与采购人协议调整相关食谱。

★五、原材料标准要求:

1、米:优质大米,米粒整齐均匀洁白,塑料编织袋包装。不能有发霉、黄粒、泥沙等杂质,必须符合最新国家食品相关执行标准。

2、面:优质面粉,面粉颜色正常,塑料编织袋包装。不能有发霉、泥沙等杂质,必须符合最新国家食品相关执行标准。

3、调料类:包装完好无破损,使用日期距质保到期不少于三个月。

4、食用油:食用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要求》,不能含有转基因成分,拥有食品质量安全认证。包装要有生产日期标识,且包装标识必须符合国家法定标准并有质量安全标识。

5、蔬菜类:外观色泽新鲜、不黄、不蔫、不烂、不抽苔、不糠心。

6、新鲜肉类:表面有干燥外膜,切面呈红色,质地坚实,指压窝迅速复平,气味正常,严禁注水、注胶等现象。鸡肉类:外观淡黄色或黄色,表面干燥,有光泽,质地坚实,有弹性,气味正常,严禁注水现象,须按批次提供检疫合格证。

7、鲜活水产类:眼珠稍突出,鱼鳞不易脱落,鱼鳃红色,腹部坚实有弹性,肉质紧密有弹性,指压不留指印,气味正常。新鲜、无病毒、不含有害物质;

8、鲜蛋类:蛋壳完整,有光泽,气味正常,保证新鲜。

9、水果类:大小均匀,表面颜色正常,口感正常,没有异味,不得腐烂,不得破损。

10、配菜类:葱、姜、蒜、蒜苗、芹菜,其它 (略) 场配菜类情况调整

11、干杂类:花生、绿豆、黄豆、糯米、木耳、食用木薯淀粉,产品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其它 (略) 场干杂类情况调整 。

12、豆制类:水豆腐、干豆腐、油片、油果、豆芽、其它 (略) 场豆制类情况调整。

13、主要食材包括但不限于(米、面、油、蔬菜类等)需通过正规渠道进货并附有食材合格检验报告。

14、每日菜品需要进行单独留样保存不少于 48 小时。

15、对所有食堂食材进行不定期抽样检测。

★六、餐标:

教职员工餐标为14元/天/人(含早、午餐),其中:财政补助资金11元/天/人,教职员工自行支付3元/天/人;学生餐标为11元/天/人(含午餐)。

★七、责任状:

1.服务期内中标人负责食堂的饮食安全卫生,签订合同时还须与学校签订饮食安全卫生责任状。学校严格执行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如在服务期内发生食物中毒等重大责任事故,损害就餐师生身体健康,影响学校声誉,中标人必须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学校有权无条件终止合同。

2.服务期内中标人负责食堂工作人员管理,签订合同时还须与学校签订食堂工作人员安全责任状,食堂工作人员属于中标人的员工,与学校不存在任何雇佣、委托等劳动关系,同时食堂工作人员在工作过程中的安全责任由中标人负责。如用电、水等不注意安全引起生产事故,或发生意外伤亡事故,中标人承担全部责任和必要的经济补偿,学校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3.中标人因违反《食品安全法》、《环境保护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给学校及师生造成损失,由中标人承担全部的法律责任及经济责任。

4.中标人逾期无法办理卫生许可证及从业人员健康证,采购人有权责令中标人整改,因中标人不具备上述两证而被卫 (略) 罚,中标人承担全部责任。

5.服务期限内采购人有权不定期对配送中标单位进行满意度测评,满意度达不到80%时,采购人有权要求其整改至采购人满意,如出现两次整改达不到采购人要求,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如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采购人有权提出赔偿。

★八、服务人员与保障:

1、餐饮企业需根据食堂实际情况自行足额配置食堂工作人员。

2、食堂所有员工由餐饮企业自行招聘,食堂员工工资、福利和安全均由餐饮企业负担。

3、餐饮企业所雇佣的食堂所有员工上岗前必须通过当地卫生 (略) 或防疫站的体检,领取饮食行业健康证。无健康合格证,不准在食堂工作(办理证件费用由中标餐饮企业自行承担)。

4、送餐及打餐人员须持有有效期内的健康证,文明礼貌为学校服务。

5、中标人提供所需设备,包括但不限于保温箱、保温桶等。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政府采购合同一年一签)提示:每年的合同续签工作在假期完成,首年合同的服务日期到2025年7月31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项目包含餐饮服务管理)。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 (略)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09日 08时30分至2024年10月14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10月29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文件在辽宁 (略) 提交,备份文件现场 (略) (略) (略) 54号政务服务中心A座5楼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 (略) 。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须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否则应自行承担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的不利后果。供应商应详阅辽宁 (略) 首页”办事指南”中的“辽宁 (略) 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 (略) 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
2、关于电子标评审的相关要求详见辽财采函〔2021〕363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开标时间即为投标人开始解密时间,投标人应在半小时内完成报价解密,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辽宁 (略) 上递交响应文件的按照无 (略) 理。
4、供应商须自行携带可在线解密的笔记本电脑现场解密或安排本单位人员使用可解密的电脑在线解密。
5、供应商在获取采购文件时,应准确填写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邮箱,如因填写错误导致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无法及时联系供应商,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供应商在辽宁 (略) 网上获取采购文件,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会议时间及本项目的相关事宜是否有变化,请拟参加开标的投标人自行关注辽宁 (略) --更正公告中的相关信息。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兴工街第一小学
地 址: (略) (略) 颂工街38号
联系方式: 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 (略) (略) 三好街54号2028室
联系方式: 024-*
邮箱地址: *@*ichengzhaobiao.com
开户行: 上海浦东 (略) 沈阳同泽支行
账户名称: (略)
账号: 7105 0154 7400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闫爽、任彩侠、魏海峰、李媛媛、盖猛、王娜、苏春颖、郑连峰
电 话: 024-*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略) (略) 兴工街第一小学委托经营餐饮服务
品目
采购单位 (略) (略) 兴工街第一小学
(略) 域 (略) 公告时间 2024年10月08日 16:30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年10月09日至2024年10月14日
每日上午:08:3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线上获取
开标时间 2024年10月29日 09:00
开标地点 电子文件在辽宁 (略) 提交,备份文件现场 (略) (略) (略) 54号政务服务中心A座5楼开标室。
预算金额 ¥1287.*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闫爽、任彩侠、魏海峰、李媛媛、盖猛、王娜、苏春颖、郑连峰
项目联系电话 024-*
采购单位 (略) (略) 兴工街第一小学
采购单位地址 (略) (略) 颂工街3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24-*
代理机构名称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略) 三好街54号2028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24-*
附件:
附件1 (略) (略) 兴工街第一小学委托经营餐饮服务-采购文件(10.8)(1).doc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沈阳市铁西区兴工街第一小学委托经营餐饮服务招标公告 有效期: 2024-10-09 至 2024-10-14
撰写单位: (略) 撰写人: 魏海峰
( (略) (略) 兴工街第一小学委托经营餐饮服务)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略) (略) 兴工街第一小学委托经营餐饮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0月29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略) (略) 兴工街第一小学委托经营餐饮服务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2,*
最高限价(元):12,876,510
采购需求:查看

★一、本项目基本信息:

学校教职员工约101人,学生就餐数约1648人(具体以实际用餐人员为准)。在学校食堂制作当天食物,然后向各班级学生提供午餐配送及分发服务,教职员工提供早、午餐服务。

★二、服务保障

1、为保证学生用餐的安全性与时效性,供应商 (略) 置突发事件期间学生配餐的条件,需具有满足本项目需求配套的中央厨房或集体用餐配送职能。供应商需提供中央厨房或集体用餐制作场地证明材料(产权证、租赁合同、场地照片等)、餐食制作人员配备清单及配送团队名单(包含姓名、身份证号码、岗位等)、餐食制作设备清单及照片、配送设备清单、配送车辆及备用车辆清单(车辆照片、车辆行驶证照片、如为租赁车辆需提供租赁合同)。本条款为实质性响应条件,材料不全按符合性条件 (略) 理。

2、提供配送时效承诺书,格式自拟。承诺内容必须包括:对配送过程中使用保温或加热的设施或容器,使食品的中心温度保持在60℃以上(热藏),食用时限为烧熟后2h。本条款为实质性响应条件,未提供承诺书或承诺内容与采购需求不符按符合性条件 (略) 理。

3、供应商配合采购人落实《 (略) (略) 关于进一步规范学校食堂管理的通知》(沈教办函[2020]29号)要求,重点落实以下内容:

(1)承诺配合学校做好“控油、控盐、控糖”,每周公布学生餐带量食谱和营养素供给量(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2)提交培训计划,至少应包括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操作规范、食品安全知识、学生营养健康等内容。保证对从业人员的培训每年不少于40小时。

★三、其它要求

1、若本项目发生重大事故,采购人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将不再与其续签合同。

2、需要制作及配送,分发到各教室并负责给学生分餐以及回收餐桌垃圾,投标人需提供科学合理的方案保证食品安全及菜品温度。

3、煤气费、水费、电费由中标餐饮企业承担并缴纳。

4、委托服务期间内食堂设备正常维修由中标餐饮企业负责,必须添置或需要更换的设备,由中标餐饮企业提出申请,经*方同意后,中标餐饮企业自行购买、安装和使用,费用由中标餐饮企业负担,拥有这部分资产所有权,委托服务期满后可 (略) 理。

5、委托服务期内因服务需要对食堂设备设施进行改动的,须报*方批准后方能进行,费用由中标餐饮企业承担,委托服务期满后,承包商不准拆除、改动原有项目。

6、委托服务期内除自然损耗外,中标餐饮企业要保证食堂设施设备的完好;委托服务期间食堂所有的设施、设备均由中标餐饮企业负责维修维护,费用由中标餐饮企业负担。

7、中标餐饮企业负责食品卫生安全隐患整改及办理餐饮经营等证件需要发生的所有费用。

8、迎接各项检查必须达到合格标准。

9、依据《辽宁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地方预算单位做好2024 年政府采购 (略) 农副产品工作的通知》及其附件要求,按政府采购 (略) 农副产品预留份额要求采购“ (略) 产品遴选表(对口 (略) )”产品。

10、本项目管理办法遵照《 (略) 校园餐管理办法》执行。

11、供应商必须为本项目投保“食品安全责任保险”险种且保险额度满足:额度大于等于*。

12、其他未尽事宜以双方签订的委托服务合同为准。

★四、供餐标准:

1、教职员工及学生就餐时间

早餐:7:20-8:00; (仅教职员工)

午餐:12:00-12:40 (教职员工及学生)

(就餐时间以实际情况为准)。

由中标人送至教室指定位置,并负责给学生分餐以及餐后餐具和餐桌垃圾回收。

2、食谱(每周五提交下周食谱,经采购单位、本校学生家长审批后方可加工) (略) 限:

早餐:不少于两种类型的粥,不少于两种类型的主食(主食包括:花卷、馒头、豆包、杂粮、筋饼、馅饼、烤饼、面条等);鸡蛋;牛奶;一种水果;早餐小菜不少于四种菜。

午餐:

主食,米饭;不少于一样面点(包括:花卷、馒头、豆包、杂粮、筋饼、馅饼、烤饼、面条等);

菜品:一纯荤菜、一半荤半素、一素菜;

为确保口感新鲜,需根据季节不定期与采购人协议调整相关食谱。

★五、原材料标准要求:

1、米:优质大米,米粒整齐均匀洁白,塑料编织袋包装。不能有发霉、黄粒、泥沙等杂质,必须符合最新国家食品相关执行标准。

2、面:优质面粉,面粉颜色正常,塑料编织袋包装。不能有发霉、泥沙等杂质,必须符合最新国家食品相关执行标准。

3、调料类:包装完好无破损,使用日期距质保到期不少于三个月。

4、食用油:食用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要求》,不能含有转基因成分,拥有食品质量安全认证。包装要有生产日期标识,且包装标识必须符合国家法定标准并有质量安全标识。

5、蔬菜类:外观色泽新鲜、不黄、不蔫、不烂、不抽苔、不糠心。

6、新鲜肉类:表面有干燥外膜,切面呈红色,质地坚实,指压窝迅速复平,气味正常,严禁注水、注胶等现象。鸡肉类:外观淡黄色或黄色,表面干燥,有光泽,质地坚实,有弹性,气味正常,严禁注水现象,须按批次提供检疫合格证。

7、鲜活水产类:眼珠稍突出,鱼鳞不易脱落,鱼鳃红色,腹部坚实有弹性,肉质紧密有弹性,指压不留指印,气味正常。新鲜、无病毒、不含有害物质;

8、鲜蛋类:蛋壳完整,有光泽,气味正常,保证新鲜。

9、水果类:大小均匀,表面颜色正常,口感正常,没有异味,不得腐烂,不得破损。

10、配菜类:葱、姜、蒜、蒜苗、芹菜,其它 (略) 场配菜类情况调整

11、干杂类:花生、绿豆、黄豆、糯米、木耳、食用木薯淀粉,产品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其它 (略) 场干杂类情况调整 。

12、豆制类:水豆腐、干豆腐、油片、油果、豆芽、其它 (略) 场豆制类情况调整。

13、主要食材包括但不限于(米、面、油、蔬菜类等)需通过正规渠道进货并附有食材合格检验报告。

14、每日菜品需要进行单独留样保存不少于 48 小时。

15、对所有食堂食材进行不定期抽样检测。

★六、餐标:

教职员工餐标为14元/天/人(含早、午餐),其中:财政补助资金11元/天/人,教职员工自行支付3元/天/人;学生餐标为11元/天/人(含午餐)。

★七、责任状:

1.服务期内中标人负责食堂的饮食安全卫生,签订合同时还须与学校签订饮食安全卫生责任状。学校严格执行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如在服务期内发生食物中毒等重大责任事故,损害就餐师生身体健康,影响学校声誉,中标人必须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学校有权无条件终止合同。

2.服务期内中标人负责食堂工作人员管理,签订合同时还须与学校签订食堂工作人员安全责任状,食堂工作人员属于中标人的员工,与学校不存在任何雇佣、委托等劳动关系,同时食堂工作人员在工作过程中的安全责任由中标人负责。如用电、水等不注意安全引起生产事故,或发生意外伤亡事故,中标人承担全部责任和必要的经济补偿,学校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3.中标人因违反《食品安全法》、《环境保护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给学校及师生造成损失,由中标人承担全部的法律责任及经济责任。

4.中标人逾期无法办理卫生许可证及从业人员健康证,采购人有权责令中标人整改,因中标人不具备上述两证而被卫 (略) 罚,中标人承担全部责任。

5.服务期限内采购人有权不定期对配送中标单位进行满意度测评,满意度达不到80%时,采购人有权要求其整改至采购人满意,如出现两次整改达不到采购人要求,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如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采购人有权提出赔偿。

★八、服务人员与保障:

1、餐饮企业需根据食堂实际情况自行足额配置食堂工作人员。

2、食堂所有员工由餐饮企业自行招聘,食堂员工工资、福利和安全均由餐饮企业负担。

3、餐饮企业所雇佣的食堂所有员工上岗前必须通过当地卫生 (略) 或防疫站的体检,领取饮食行业健康证。无健康合格证,不准在食堂工作(办理证件费用由中标餐饮企业自行承担)。

4、送餐及打餐人员须持有有效期内的健康证,文明礼貌为学校服务。

5、中标人提供所需设备,包括但不限于保温箱、保温桶等。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政府采购合同一年一签)提示:每年的合同续签工作在假期完成,首年合同的服务日期到2025年7月31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项目包含餐饮服务管理)。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 (略)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09日 08时30分至2024年10月14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10月29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文件在辽宁 (略) 提交,备份文件现场 (略) (略) (略) 54号政务服务中心A座5楼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 (略) 。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须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否则应自行承担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的不利后果。供应商应详阅辽宁 (略) 首页”办事指南”中的“辽宁 (略) 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 (略) 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
2、关于电子标评审的相关要求详见辽财采函〔2021〕363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开标时间即为投标人开始解密时间,投标人应在半小时内完成报价解密,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辽宁 (略) 上递交响应文件的按照无 (略) 理。
4、供应商须自行携带可在线解密的笔记本电脑现场解密或安排本单位人员使用可解密的电脑在线解密。
5、供应商在获取采购文件时,应准确填写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邮箱,如因填写错误导致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无法及时联系供应商,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供应商在辽宁 (略) 网上获取采购文件,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会议时间及本项目的相关事宜是否有变化,请拟参加开标的投标人自行关注辽宁 (略) --更正公告中的相关信息。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兴工街第一小学
地 址: (略) (略) 颂工街38号
联系方式: 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 (略) (略) 三好街54号2028室
联系方式: 024-*
邮箱地址: *@*ichengzhaobiao.com
开户行: 上海浦东 (略) 沈阳同泽支行
账户名称: (略)
账号: 7105 0154 7400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闫爽、任彩侠、魏海峰、李媛媛、盖猛、王娜、苏春颖、郑连峰
电 话: 024-*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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