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闵行区对口支援昌宁县乡村振兴警示教育点建设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4年闵行区对口支援昌宁县乡村振兴警示教育点建设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4年闵行区对口支援昌宁县乡村振兴警示教育点建设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编号:BSTH 2024-66】
一、谈判条件
2024 (略) 对口支援昌宁县乡村振兴警示教育点建设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共昌宁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昌宁县监察委员会)。项目已具备竞争性谈判条件,现诚邀各单位报名参加该项目竞争性谈判。
二、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三、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名称:2024 (略) 对口支援昌宁县乡村振兴警示教育点建设项目
2、最高限价(略).19元
3、相关要求将在竞争性谈判文件中阐述,如有调整以竞争性谈判文件载述的内容为准。
4、建设内容:提升改造不少于200㎡警示教育示范点,包括对建筑物墙面及内部修缮翻新,购置相关配套设施设备。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5、项目地点:昌宁县田园镇 (略) 南门街8号
6、建设工期:30日历天内完成并验收合格交付采购人使用。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须提供的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证件;若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身份证明;独立主体若依法不需办理营业执照也可开展经营活动的,需出具相关证明材料或说明(注:以上材料须提供复印件或扫描件或说明);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须提供书面声明),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统计严重失信企业名单”、“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未被列入中国 (略)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若有不良记录的,其投标将被否决。(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2)供应商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根据自身情况提供①或②任意一项材料:
① 2022年至今任意年度的财务报告或财务报表复印件或扫描件,成立不满1年的供应商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告或财务报表复印件或扫描件,非营利性单位或者社会团体或者其他机关事业单位以符合财务会计制度为准;
②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等级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需同时提供专业担保机构经财政部门认可的证明文件)等能证明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或扫描件;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或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新成立的供应商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须提供书面声明);(2)供应商不得是,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须提供书面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在评审时小型、微型企业承建的工程价格给予10%的扣除。执行政策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云南省进一步帮扶中小微企业纾困发展工作方案》(云政办发〔2022〕42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五、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
六、谈判申请文件的获取及递交
1、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0月09日至2024年10月11日(3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不接受报名),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8:00时。
2、地点: (略) 泰恒 (略) (地址: (略) (略) 永昌传媒大厦2号楼B座15楼)。
3、方式:
现场获取:谈判申请人请于本公告规定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时间内将营业执照(社会信用统一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被授权人授权书(含拟参加谈判的项目名称、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加盖公章提交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报名并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
4、递交谈判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2024年10月14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将谈判申请文件密封送交到 (略) 泰恒 (略) 昌宁开标室(昌宁三川大酒店附楼二楼)
5、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的谈判申请文件,不予受理。
6、其它详细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4年10月14日15时00分
2、开标地点: (略) 泰恒 (略) 昌宁开标室(昌宁三川大酒店附楼二楼)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谈判保证金金额:(略)仟元整((略))。
2、本项目谈判保证金形式为转账或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或其他非现金方式(不接受现场缴纳现金)。
2.1采用转账的方式提交谈判保证金的,谈判保证金交纳账户如下:
谈判保证金交纳专用账户 |
开户名称: (略) 泰恒 (略) |
开户银行:中国 (略) 保山永昌支行 |
谈判保证金交纳专用账户账号:(略)(略) |
业务咨询电话:0875-(略) |
3、公告发布媒体:本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在采 (略) 公开发布。
4、招标代理费(成交服务费),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费(成交服务费)收费标准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5、联系人及方式
采购单位:中共昌宁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昌宁县监察委员会)
联系人:熊先生
联系方式:(略)
地址:昌宁县田园镇 (略) 南门街8号
代理机构名称: (略) 泰恒 (略)
地 址: (略) (略) 永昌传媒大厦2号楼B座15楼
联系人:梅先生
联系方式:0875-(略)
2024年10月08日
2024年闵行区对口支援昌宁县乡村振兴警示教育点建设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编号:BSTH 2024-66】
一、谈判条件
2024 (略) 对口支援昌宁县乡村振兴警示教育点建设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共昌宁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昌宁县监察委员会)。项目已具备竞争性谈判条件,现诚邀各单位报名参加该项目竞争性谈判。
二、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三、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名称:2024 (略) 对口支援昌宁县乡村振兴警示教育点建设项目
2、最高限价(略).19元
3、相关要求将在竞争性谈判文件中阐述,如有调整以竞争性谈判文件载述的内容为准。
4、建设内容:提升改造不少于200㎡警示教育示范点,包括对建筑物墙面及内部修缮翻新,购置相关配套设施设备。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5、项目地点:昌宁县田园镇 (略) 南门街8号
6、建设工期:30日历天内完成并验收合格交付采购人使用。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须提供的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证件;若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身份证明;独立主体若依法不需办理营业执照也可开展经营活动的,需出具相关证明材料或说明(注:以上材料须提供复印件或扫描件或说明);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须提供书面声明),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统计严重失信企业名单”、“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未被列入中国 (略)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若有不良记录的,其投标将被否决。(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2)供应商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根据自身情况提供①或②任意一项材料:
① 2022年至今任意年度的财务报告或财务报表复印件或扫描件,成立不满1年的供应商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告或财务报表复印件或扫描件,非营利性单位或者社会团体或者其他机关事业单位以符合财务会计制度为准;
②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等级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需同时提供专业担保机构经财政部门认可的证明文件)等能证明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或扫描件;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或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新成立的供应商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须提供书面声明);(2)供应商不得是,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须提供书面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在评审时小型、微型企业承建的工程价格给予10%的扣除。执行政策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云南省进一步帮扶中小微企业纾困发展工作方案》(云政办发〔2022〕42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五、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
六、谈判申请文件的获取及递交
1、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0月09日至2024年10月11日(3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不接受报名),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8:00时。
2、地点: (略) 泰恒 (略) (地址: (略) (略) 永昌传媒大厦2号楼B座15楼)。
3、方式:
现场获取:谈判申请人请于本公告规定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时间内将营业执照(社会信用统一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被授权人授权书(含拟参加谈判的项目名称、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加盖公章提交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报名并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
4、递交谈判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2024年10月14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将谈判申请文件密封送交到 (略) 泰恒 (略) 昌宁开标室(昌宁三川大酒店附楼二楼)
5、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的谈判申请文件,不予受理。
6、其它详细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4年10月14日15时00分
2、开标地点: (略) 泰恒 (略) 昌宁开标室(昌宁三川大酒店附楼二楼)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谈判保证金金额:(略)仟元整((略))。
2、本项目谈判保证金形式为转账或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或其他非现金方式(不接受现场缴纳现金)。
2.1采用转账的方式提交谈判保证金的,谈判保证金交纳账户如下:
谈判保证金交纳专用账户 |
开户名称: (略) 泰恒 (略) |
开户银行:中国 (略) 保山永昌支行 |
谈判保证金交纳专用账户账号:(略)(略) |
业务咨询电话:0875-(略) |
3、公告发布媒体:本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在采 (略) 公开发布。
4、招标代理费(成交服务费),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费(成交服务费)收费标准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5、联系人及方式
采购单位:中共昌宁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昌宁县监察委员会)
联系人:熊先生
联系方式:(略)
地址:昌宁县田园镇 (略) 南门街8号
代理机构名称: (略) 泰恒 (略)
地 址: (略) (略) 永昌传媒大厦2号楼B座15楼
联系人:梅先生
联系方式:0875-(略)
2024年10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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