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日喀则市吉隆县垃圾资源化处理工程水资源论证及水勘机构比选公告
关于日喀则市吉隆县垃圾资源化处理工程水资源论证及水勘机构比选公告
关于日喀则市吉隆县垃圾资源化处理工程水资源论证及水勘机构比选公告
比选编号:JLXZJJ-(略)
为 (略) 吉隆县垃圾 (略) 理工程顺利推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规定,按照吉隆县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要求,我单位拟采取比选方式选取一家水资源论证报告编制及水勘服务单位,开展“ (略) 吉隆县垃圾 (略) 理工程”水资源论证报告编制及水勘工作,现将比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比选概况
(略) 吉隆县垃圾 (略) 理工程,拟定投资(略)元,主要建设内容新建建 (略) 理车间6353.76m2,管理用房232.80m2, 消防泵房(水池)182.80m2,附属工程:C3 (略) 面7962.75m2, (略) 面1205.96m3,绿化1417.42m2,截洪沟387.76m,土石方(略).59m3,室外电气1项,室外给排水1项,自动伸缩大门1座,围墙617.22m,C25片石混凝土挡土墙 617.22m。设备购置1项等,现拟选择综合实力强、经验丰富、管理体系严密、价格合理的服务单位。
二、服务内容及任务
1、工作地点: (略) 吉隆县宗嘎镇。
2、工作内容:依据法律规定, (略) 吉隆县垃圾 (略) 理工程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编制及水勘工作,并获得相关行业部门审批。
3、工作周期:报告通过审查批复。
三、比选要求
1、具备相应的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2、无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社会信誉良好;
3、本次不接受联合体比选;
四、比选报价
服务费不得超过国家有关文件规定取费标准,以初步设计概算批复为基础,最终以合同价为准,如果项目资金未落实,相关费用自行承担。
五、比选报名地点及响应性文件材料内容
1、报名地点:吉隆县住房和 (略) ;
2、响应性文件材料内容:资料复印件(资料胶装成册提交):报价、公司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委托人、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比选的,只须提交其身份证复印件)、近三年类似业绩,本次拟投入的项目人员的职称证书复印件。
六、比选响应性文件递交
1、比选响应性文件递交时间:2024年10月10日至2024年10月14日下午18:30;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不予受理。
七、项目法人:吉隆县人民政府
联系地址址: (略) 吉 (略)
联 系 人:普琼
联系电话:(略)、0892-(略)
特此,公告。
吉隆县住房和 (略)
2024年10月10日
关于日喀则市吉隆县垃圾资源化处理工程水资源论证及水勘机构比选公告
比选编号:JLXZJJ-(略)
为 (略) 吉隆县垃圾 (略) 理工程顺利推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规定,按照吉隆县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要求,我单位拟采取比选方式选取一家水资源论证报告编制及水勘服务单位,开展“ (略) 吉隆县垃圾 (略) 理工程”水资源论证报告编制及水勘工作,现将比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比选概况
(略) 吉隆县垃圾 (略) 理工程,拟定投资(略)元,主要建设内容新建建 (略) 理车间6353.76m2,管理用房232.80m2, 消防泵房(水池)182.80m2,附属工程:C3 (略) 面7962.75m2, (略) 面1205.96m3,绿化1417.42m2,截洪沟387.76m,土石方(略).59m3,室外电气1项,室外给排水1项,自动伸缩大门1座,围墙617.22m,C25片石混凝土挡土墙 617.22m。设备购置1项等,现拟选择综合实力强、经验丰富、管理体系严密、价格合理的服务单位。
二、服务内容及任务
1、工作地点: (略) 吉隆县宗嘎镇。
2、工作内容:依据法律规定, (略) 吉隆县垃圾 (略) 理工程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编制及水勘工作,并获得相关行业部门审批。
3、工作周期:报告通过审查批复。
三、比选要求
1、具备相应的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2、无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社会信誉良好;
3、本次不接受联合体比选;
四、比选报价
服务费不得超过国家有关文件规定取费标准,以初步设计概算批复为基础,最终以合同价为准,如果项目资金未落实,相关费用自行承担。
五、比选报名地点及响应性文件材料内容
1、报名地点:吉隆县住房和 (略) ;
2、响应性文件材料内容:资料复印件(资料胶装成册提交):报价、公司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委托人、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比选的,只须提交其身份证复印件)、近三年类似业绩,本次拟投入的项目人员的职称证书复印件。
六、比选响应性文件递交
1、比选响应性文件递交时间:2024年10月10日至2024年10月14日下午18:30;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不予受理。
七、项目法人:吉隆县人民政府
联系地址址: (略) 吉 (略)
联 系 人:普琼
联系电话:(略)、0892-(略)
特此,公告。
吉隆县住房和 (略)
2024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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