耒阳经开区截污雨污分流管网建设及贺家河黑臭水体整治项目黑臭水体污染源调查、管网普查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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耒阳经开区截污雨污分流管网建设及贺家河黑臭水体整治项目黑臭水体污染源调查、管网普查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耒 (略) 截污(雨污分流)管网建设及贺家河黑臭水体整治项目黑臭水体

污染源调查、管网普查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略)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 (略) (略) 的委托,对耒 (略) 截污(雨污分流)管网建设及贺家河黑臭水体整治项目黑臭水体污染源调查、管网普查服务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名称:耒 (略) 截污(雨污分流)管网建设及贺家河黑臭水体整治项目黑臭水体污染源调查、管网普查服务采购

2、委托代理编号:JCZX-CG-*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4元

5、标段划分及服务期限:划分为一个标段,服务期限30日历天。

6、采购项目内容与数量:

包号

项目概况

简要技术要求

品目代码

数量

预算金额

(元)

1

本项目实施依据《耒 (略) 截污(雨污分流)管网建设及贺家河黑臭水体整治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耒经开发改审〔2024]2 号),资金来源为财政预算资金,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整治河道为贺家河,整治范围为107国道东侧(广湘高级中学)至白洋渡村17组(耒水河出水口)段,河道整治长度约 7643米,其中,主河道长度约7000米,支渠长度约643 米。建设内容包括清淤疏浚、河岸修复、 (略) 以及相关附属工程,其中清淤疏浚河道总长约7643米,清淤河道面积约* 平方米;修复河岸总长*米;新建污水管总长约 6750米。

本项目主要包括委 (略) 针对耒 (略) 截污(雨污分流)管网建设及贺家河黑臭水体整治项目进行黑臭水体污染源调查、管网普查服务。

C1002-

工程勘探服务

1

*.4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4.特定资格条件:供应商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工程测量)*级及以上资质,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6.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三、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

1、供应商应提交的以下证明材料须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

①供应商具有相关经营范围且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②近六个月任意一个月完税凭证或税务部门出具的税收减免证明;

③近六个月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

④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2024年银行出具资信证明;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并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报告);

⑥供应商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工程测量)*级及以上资质,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2、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18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 (略)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四、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提交纸质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24年10月22日下午15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 (略)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

2、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磋商文件要求密封或者不按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五、联系方式

1. 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略) 三架街 (略) 三桥居委会(工业大道南侧)电子产业孵化园702室

联系人:曹先生

联系电话:*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略)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

地址: (略) 工业大道1号中小企业创业园公2-3栋

联系人:廖女士

联系电话:*


耒 (略) 截污(雨污分流)管网建设及贺家河黑臭水体整治项目黑臭水体

污染源调查、管网普查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略)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 (略) (略) 的委托,对耒 (略) 截污(雨污分流)管网建设及贺家河黑臭水体整治项目黑臭水体污染源调查、管网普查服务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名称:耒 (略) 截污(雨污分流)管网建设及贺家河黑臭水体整治项目黑臭水体污染源调查、管网普查服务采购

2、委托代理编号:JCZX-CG-*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4元

5、标段划分及服务期限:划分为一个标段,服务期限30日历天。

6、采购项目内容与数量:

包号

项目概况

简要技术要求

品目代码

数量

预算金额

(元)

1

本项目实施依据《耒 (略) 截污(雨污分流)管网建设及贺家河黑臭水体整治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耒经开发改审〔2024]2 号),资金来源为财政预算资金,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整治河道为贺家河,整治范围为107国道东侧(广湘高级中学)至白洋渡村17组(耒水河出水口)段,河道整治长度约 7643米,其中,主河道长度约7000米,支渠长度约643 米。建设内容包括清淤疏浚、河岸修复、 (略) 以及相关附属工程,其中清淤疏浚河道总长约7643米,清淤河道面积约* 平方米;修复河岸总长*米;新建污水管总长约 6750米。

本项目主要包括委 (略) 针对耒 (略) 截污(雨污分流)管网建设及贺家河黑臭水体整治项目进行黑臭水体污染源调查、管网普查服务。

C1002-

工程勘探服务

1

*.4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4.特定资格条件:供应商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工程测量)*级及以上资质,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6.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三、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

1、供应商应提交的以下证明材料须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

①供应商具有相关经营范围且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②近六个月任意一个月完税凭证或税务部门出具的税收减免证明;

③近六个月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

④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2024年银行出具资信证明;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并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报告);

⑥供应商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工程测量)*级及以上资质,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2、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18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 (略)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四、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提交纸质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24年10月22日下午15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 (略)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

2、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磋商文件要求密封或者不按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五、联系方式

1. 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略) 三架街 (略) 三桥居委会(工业大道南侧)电子产业孵化园702室

联系人:曹先生

联系电话:*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略)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

地址: (略) 工业大道1号中小企业创业园公2-3栋

联系人:廖女士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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