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食材物资采购-采购公告
朝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食材物资采购-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略) (略) 交通警察支队食材物资采购征集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 (略) 自行下载)获取征集文件,并于2024年 11 月 8 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略) (略) 交通警察支队食材物资采购
采购方式:?框架协议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 (略) (略) 交通警察支队食材物资采购
最高限制单价(元):0.00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文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略) (略) 交通警察支队食材物资采购
采购方式:?框架协议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环保油
最高限制单价(元):0.00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文件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详见征集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征集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标段需要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 (略)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框架协议的期限
期限:框架协议签订后一年内
五、获取征集文件
时间:2024年 9 月 15 日 08时300分至 2024 年 10 月 22 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 (略)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六、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4年 11 月 8 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 (略) 线上递交
开标时间:2024年 11 月 8 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略) 燕都新城新办公场所( (略) (略) (略) 1B三楼(市 (略) 楼上))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征集单位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 (略) 。
质疑供应商对征集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征集单位、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为辽宁省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采购)项目。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教程,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业务咨询电话400-128-8588进行咨询,CA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辽宁 (略) 项目投标(响应)文件递交采用辽宁 (略) 线上递交。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 (略) 线上递交投标(响应)文件,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 (略) 相关通知。
3、开标时,供应商授权委托人根据自身条件可持CA锁及电脑至开标现场进行解密,也可以由自家供应商工作人员远程进行解密,电子文件解密时间为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一小时内完成
十、对本次征集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征集单位信息
名 称: (略) (略) 交通警察支队
地 址: (略) (略) 朝阳大街一段二号
联系方式: (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 (略)
地 址: (略) (略) 朝阳大街四段9号(6楼)
联系方式:(略)
邮箱地址:*@*63.com
开户行: (略) 新华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 (略)
账号:(略)138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裴先生
电 话:(略)
项目概况
(略) (略) 交通警察支队食材物资采购征集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 (略) 自行下载)获取征集文件,并于2024年 11 月 8 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略) (略) 交通警察支队食材物资采购
采购方式:?框架协议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 (略) (略) 交通警察支队食材物资采购
最高限制单价(元):0.00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文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略) (略) 交通警察支队食材物资采购
采购方式:?框架协议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环保油
最高限制单价(元):0.00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文件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详见征集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征集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标段需要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 (略)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框架协议的期限
期限:框架协议签订后一年内
五、获取征集文件
时间:2024年 9 月 15 日 08时300分至 2024 年 10 月 22 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 (略)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六、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4年 11 月 8 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 (略) 线上递交
开标时间:2024年 11 月 8 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略) 燕都新城新办公场所( (略) (略) (略) 1B三楼(市 (略) 楼上))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征集单位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 (略) 。
质疑供应商对征集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征集单位、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为辽宁省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采购)项目。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教程,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业务咨询电话400-128-8588进行咨询,CA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辽宁 (略) 项目投标(响应)文件递交采用辽宁 (略) 线上递交。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 (略) 线上递交投标(响应)文件,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 (略) 相关通知。
3、开标时,供应商授权委托人根据自身条件可持CA锁及电脑至开标现场进行解密,也可以由自家供应商工作人员远程进行解密,电子文件解密时间为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一小时内完成
十、对本次征集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征集单位信息
名 称: (略) (略) 交通警察支队
地 址: (略) (略) 朝阳大街一段二号
联系方式: (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 (略)
地 址: (略) (略) 朝阳大街四段9号(6楼)
联系方式:(略)
邮箱地址:*@*63.com
开户行: (略) 新华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 (略)
账号:(略)138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裴先生
电 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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