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重症医学科提升项目彩色超声诊断仪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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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重症医学科提升项目彩色超声诊断仪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清 (略) 重点重症医学科提升项目(彩色超声诊断仪)
品目
采购单位 清 (略)
(略) 域 清河县 公告时间 2024年10月16日 11:28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年10月17日至2024年10月23日
每日上午: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通过“清河县公共 (略) ”或“招采进宝 (略) ”免费自行下载。
开标时间 2024年11月07日 14:00
开标地点 网上开标,投标人应及时登录招采进宝 (略) 在线参与开标。
预算金额 ¥25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月
项目联系电话 0311-#
采购单位 清 (略)
采购单位地址 清河县三羊东街8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319-#
代理机构名称 河北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略) (略) 151号6-2-60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311-#
项目概况
清 (略) 重点重症医学科提升项目(彩色超声诊断仪)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通过“清河县公共 (略) ”或“招采进宝 (略) ”免费自行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1月07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4CK-137

项目名称:清 (略) 重点重症医学科提升项目(彩色超声诊断仪)

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如有):#

采购需求:采购一台彩色超声诊断仪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60日历天内完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投标人为制造商时须具有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3.2投标人为代理商时,所投产品属于二类医疗器械的,须具备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于三类医疗器械的,须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3.3如所投产品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的,投标人须提供与所投产品一致的有效的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如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或第三类医疗器械,须提供与所投产品一致的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注册证到期换证的,须提供相关部门的受理凭证);3.4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17日至2024年10月23日,每天上午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通过“清河县公共 (略) ”或“招采进宝 (略) ”免费自行下载。

方式:其它

售价: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11月07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网上开标,投标人应及时登录招采进宝 (略) 在线参与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已在“河北省 (略) ”注册登记的供应商/投标人,办理河北 CA数字证书后,可直接登录“招采进宝 (略) ”递交投标文件。2.未经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供应商/投标人,请按照“ (略) (略) (略) 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具体事宜可联系0319-#。3.未办理CA的投标人,需进行企业CA注册。具体事宜可联系0319-#。4.投标文件需使用 CA 数字证书加盖电子签章并进行加密。5.潜在投标人(供应商)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招采进宝 (略) ”提出。若投标人(供应商)在使用“招采进宝 (略) ”的过程中遇到任何操作性问题,可咨询客服电话:400-616-6620。6.招标文件等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供应商/投标人。潜在供应商/投标人从“招采进宝 (略) ”或“清河县公共 (略) ”网站上自主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请向项目单位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潜在供应商/投标人未从“招采进宝 (略) ”或“清河县公共 (略) ”网站上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公告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公告文件为准。7.特别说明:本项目的投标文件编制及评审过程执行政府采购“双盲”评审政策,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因市场主体自身原因,出现未能在有效时间内获取文件等问题而造成的后果,由市场主体自行承担。8.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 (略) 、清河县公共 (略) 、招采进宝 (略) 。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清 (略)

地 址:清河县三羊东街80号

联系方式:03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河北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151号6-2-601

联系方式:03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月

电 话:0311-#

八、附件

招标文件、公告审核卡

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清 (略) 重点重症医学科提升项目(彩色超声诊断仪)
品目
采购单位 清 (略)
(略) 域 清河县 公告时间 2024年10月16日 11:28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年10月17日至2024年10月23日
每日上午: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通过“清河县公共 (略) ”或“招采进宝 (略) ”免费自行下载。
开标时间 2024年11月07日 14:00
开标地点 网上开标,投标人应及时登录招采进宝 (略) 在线参与开标。
预算金额 ¥25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月
项目联系电话 0311-#
采购单位 清 (略)
采购单位地址 清河县三羊东街8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319-#
代理机构名称 河北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略) (略) 151号6-2-60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311-#
项目概况
清 (略) 重点重症医学科提升项目(彩色超声诊断仪)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通过“清河县公共 (略) ”或“招采进宝 (略) ”免费自行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1月07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4CK-137

项目名称:清 (略) 重点重症医学科提升项目(彩色超声诊断仪)

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如有):#

采购需求:采购一台彩色超声诊断仪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60日历天内完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投标人为制造商时须具有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3.2投标人为代理商时,所投产品属于二类医疗器械的,须具备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于三类医疗器械的,须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3.3如所投产品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的,投标人须提供与所投产品一致的有效的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如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或第三类医疗器械,须提供与所投产品一致的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注册证到期换证的,须提供相关部门的受理凭证);3.4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17日至2024年10月23日,每天上午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通过“清河县公共 (略) ”或“招采进宝 (略) ”免费自行下载。

方式:其它

售价: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11月07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网上开标,投标人应及时登录招采进宝 (略) 在线参与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已在“河北省 (略) ”注册登记的供应商/投标人,办理河北 CA数字证书后,可直接登录“招采进宝 (略) ”递交投标文件。2.未经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供应商/投标人,请按照“ (略) (略) (略) 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具体事宜可联系0319-#。3.未办理CA的投标人,需进行企业CA注册。具体事宜可联系0319-#。4.投标文件需使用 CA 数字证书加盖电子签章并进行加密。5.潜在投标人(供应商)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招采进宝 (略) ”提出。若投标人(供应商)在使用“招采进宝 (略) ”的过程中遇到任何操作性问题,可咨询客服电话:400-616-6620。6.招标文件等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供应商/投标人。潜在供应商/投标人从“招采进宝 (略) ”或“清河县公共 (略) ”网站上自主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请向项目单位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潜在供应商/投标人未从“招采进宝 (略) ”或“清河县公共 (略) ”网站上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公告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公告文件为准。7.特别说明:本项目的投标文件编制及评审过程执行政府采购“双盲”评审政策,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因市场主体自身原因,出现未能在有效时间内获取文件等问题而造成的后果,由市场主体自行承担。8.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 (略) 、清河县公共 (略) 、招采进宝 (略) 。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清 (略)

地 址:清河县三羊东街80号

联系方式:03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河北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151号6-2-601

联系方式:03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月

电 话:0311-#

八、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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