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主承销商选聘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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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主承销商选聘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 (略) (略) (略) 20 (略) 债券主承销商选聘服务项目已获批准,招 (略) (略)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

1、招标范围:负责本次债券的承销工作,服务内容主要包含:债券发行前的准备工作,撰写申报材料,协调政府主管部门审批发行、债券发行、 (略) 和发行后服务;协助招标人选聘有助于本次债券发行的各专业机构,包括但不限于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资信评级机构(如有)、资产评估机构(如有)并组建承销团,承担余额包销责任等。

2、发行主体: (略) (略) (略) 。

3、发行方式:非公开发行。

4、发行对象:境内合格机构投资者。

5、发行规模:不超过20亿元(含)人民币。

6、发行期限:不超过10年期(含)。

7、承销方式:余额包销。

8、最高限价:本项目招标人设定年化承销费率最高限价为:0.15%/年(含),采用百分比的费率报价方式,报价超过最高年化承销费率的则为无效投标文件。投标报价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否则为无效报价。

9、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当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承销意向书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五)投标人须为证券类金融机构。

2、投标人应当同时具备以下特定资格条件:

(一)具备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有效的《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或《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

(二)近三年(2021年-2023年) (略) 分类结果均须为BB类及以上;

(三) 近三年没有因相关业务不良记录或对债券存续期管理被主管部门 (略) 罚(处罚包含因违法经营受 (略) 罚、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 (略) 罚);

(四)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无失信记录。

(五)投标拟派项目总负责人须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如联合体投标则须为联合体牵头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提供从2024年7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

注:上述(三)、(四)款中的“近三年”均指投标截止日当日向前计算。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任何一方均可作为联合体牵头主承销商,如联合体参与投标应满足以下规定:

①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须同时符合招标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基本资格条件、特定资格条件均须满足),并应当具备承担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能力;

②所有联合体成员应当共同签署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并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

③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进行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联合体参与单位无须报名;

④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⑤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三家;

⑥申请人为联合体的,其联合体成员不得再与其他单位组建新的联合体申请人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⑦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的联合体协议书;

⑧本项目投标文件正本需打印并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印章;副本可复印。若为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正本须打印并由联合体牵头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印章;副本可复印;

⑨联合体中标后,其联合体成员不得变更;

⑩若为联合体投标的,以牵头企业数据为准进行评分。

四、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综合评估法)。

五、媒体公告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 (略) (略) (略) 站—政府信息公开— (略) 信息公开— (略) —公告公示(http://**)发布招标公告。凡符合以上投标人资格要求且有意向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进行投标报名。

若有关本次招标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各投标人及 (略) (略) (略) 站—政府信息公开— (略) 信息公开— (略) —公告公示(http://**)发布的相关变更信息。

2、公告发布后,凡具备以上投标人资格要求,并自愿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人,须携带本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以及购买人身份证原件于2024年10月16日至2024年10 月23日止(上午8:30-11:30,下午2:30-6:00,节假日休息) (略) (略) (地址: (略) (略) (略) 89号嘉元 (略) 北栋17层;联系人:徐女士,联系电话:0515-*)招标代理部服务窗口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后方可参加投标。

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地点及出席人员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6日15:00。

2、开标时间:2024年11月6日15:00。

3、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 (略) (略) (略) 4楼4005开标室( (略) (略) 53号)。

本项目开标方式为不见面开标。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投标人通过“腾讯会议”直播APP加入会议(会议号:308-425-923)。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 PC端或移动端的“腾讯会议”及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参加开标会议。如因视频设备问题造成无法核实身份的,作无 (略) 理。

4、出席人员: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参加本项目的开标会议,未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参加开标会议的,视为认可开标结果。

注:各投标人可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物流送达投标文件【地址: (略) (略) (略) 4楼4001室( (略) (略) 53号),联系人:吴女士,联系方式:0515-*。为保证快递包裹顺利到达,请各投标人提前寄送,预留出充足的时间】。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略) (略)

联系人:谷女士、吴女士

联系电话:0515-*、0515-*

地 址: (略) (略) (略) 53号。

招标代理机构: (略) (略)

联系人:罗先生

联系电话:0515-*、*

地 址: (略) (略) (略) 89号嘉元 (略) 北栋17层。

2024年10月16日


一、招标条件

本招 (略) (略) (略) 20 (略) 债券主承销商选聘服务项目已获批准,招 (略) (略)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

1、招标范围:负责本次债券的承销工作,服务内容主要包含:债券发行前的准备工作,撰写申报材料,协调政府主管部门审批发行、债券发行、 (略) 和发行后服务;协助招标人选聘有助于本次债券发行的各专业机构,包括但不限于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资信评级机构(如有)、资产评估机构(如有)并组建承销团,承担余额包销责任等。

2、发行主体: (略) (略) (略) 。

3、发行方式:非公开发行。

4、发行对象:境内合格机构投资者。

5、发行规模:不超过20亿元(含)人民币。

6、发行期限:不超过10年期(含)。

7、承销方式:余额包销。

8、最高限价:本项目招标人设定年化承销费率最高限价为:0.15%/年(含),采用百分比的费率报价方式,报价超过最高年化承销费率的则为无效投标文件。投标报价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否则为无效报价。

9、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当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承销意向书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五)投标人须为证券类金融机构。

2、投标人应当同时具备以下特定资格条件:

(一)具备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有效的《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或《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

(二)近三年(2021年-2023年) (略) 分类结果均须为BB类及以上;

(三) 近三年没有因相关业务不良记录或对债券存续期管理被主管部门 (略) 罚(处罚包含因违法经营受 (略) 罚、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 (略) 罚);

(四)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无失信记录。

(五)投标拟派项目总负责人须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如联合体投标则须为联合体牵头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提供从2024年7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

注:上述(三)、(四)款中的“近三年”均指投标截止日当日向前计算。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任何一方均可作为联合体牵头主承销商,如联合体参与投标应满足以下规定:

①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须同时符合招标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基本资格条件、特定资格条件均须满足),并应当具备承担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能力;

②所有联合体成员应当共同签署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并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

③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进行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联合体参与单位无须报名;

④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⑤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三家;

⑥申请人为联合体的,其联合体成员不得再与其他单位组建新的联合体申请人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⑦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的联合体协议书;

⑧本项目投标文件正本需打印并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印章;副本可复印。若为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正本须打印并由联合体牵头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印章;副本可复印;

⑨联合体中标后,其联合体成员不得变更;

⑩若为联合体投标的,以牵头企业数据为准进行评分。

四、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综合评估法)。

五、媒体公告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 (略) (略) (略) 站—政府信息公开— (略) 信息公开— (略) —公告公示(http://**)发布招标公告。凡符合以上投标人资格要求且有意向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进行投标报名。

若有关本次招标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各投标人及 (略) (略) (略) 站—政府信息公开— (略) 信息公开— (略) —公告公示(http://**)发布的相关变更信息。

2、公告发布后,凡具备以上投标人资格要求,并自愿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人,须携带本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以及购买人身份证原件于2024年10月16日至2024年10 月23日止(上午8:30-11:30,下午2:30-6:00,节假日休息) (略) (略) (地址: (略) (略) (略) 89号嘉元 (略) 北栋17层;联系人:徐女士,联系电话:0515-*)招标代理部服务窗口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后方可参加投标。

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地点及出席人员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6日15:00。

2、开标时间:2024年11月6日15:00。

3、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 (略) (略) (略) 4楼4005开标室( (略) (略) 53号)。

本项目开标方式为不见面开标。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投标人通过“腾讯会议”直播APP加入会议(会议号:308-425-923)。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 PC端或移动端的“腾讯会议”及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参加开标会议。如因视频设备问题造成无法核实身份的,作无 (略) 理。

4、出席人员: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参加本项目的开标会议,未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参加开标会议的,视为认可开标结果。

注:各投标人可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物流送达投标文件【地址: (略) (略) (略) 4楼4001室( (略) (略) 53号),联系人:吴女士,联系方式:0515-*。为保证快递包裹顺利到达,请各投标人提前寄送,预留出充足的时间】。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略) (略)

联系人:谷女士、吴女士

联系电话:0515-*、0515-*

地 址: (略) (略) (略) 53号。

招标代理机构: (略) (略)

联系人:罗先生

联系电话:0515-*、*

地 址: (略) (略) (略) 89号嘉元 (略) 北栋17层。

2024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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