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车辆司法鉴定服务采购项目征集公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事故车辆司法鉴定服务采购项目征集公告

一、征集人信息

征集人名称: (略) (略) 交通巡逻警察支队

征集人地址: (略) (略) 99号

征集人联系人:李新

征集人联系方式:#

二、采购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 (略) (略) 交通巡逻警察支队事故车辆司法鉴定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采购计划-[2024]-#号-BC-01

适用采购人或者服务对象范围:(指定采购单位) (略) (略) 交通巡逻警察支队

采购需求:

序号采购需求最高限制单价预估采购数量
1 (略) (略) 交通巡逻警察支队事故车辆司法鉴定服务采购项目

三、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等文件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四、框架协议的期限

12个月

五、获取征集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时间:2024年10月18日至2024年10月25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线上获取

方式: (略) http://**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六、响应文件的提交方式、提交截止时间和地点,开启方式、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1日 13:30(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提交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年11月11日 13: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略) (略) (略) 洋浦大街6669号凯利中心AB栋101开标二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

1.公告媒介:本次 (略) 上发布并同步发布到中国 (略) ;
2.技术支持: (略) 联系电话:#

附件信息:

一、征集人信息

征集人名称: (略) (略) 交通巡逻警察支队

征集人地址: (略) (略) 99号

征集人联系人:李新

征集人联系方式:#

二、采购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 (略) (略) 交通巡逻警察支队事故车辆司法鉴定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采购计划-[2024]-#号-BC-01

适用采购人或者服务对象范围:(指定采购单位) (略) (略) 交通巡逻警察支队

采购需求:

序号采购需求最高限制单价预估采购数量
1 (略) (略) 交通巡逻警察支队事故车辆司法鉴定服务采购项目

三、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等文件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四、框架协议的期限

12个月

五、获取征集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时间:2024年10月18日至2024年10月25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线上获取

方式: (略) http://**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六、响应文件的提交方式、提交截止时间和地点,开启方式、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1日 13:30(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提交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年11月11日 13: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略) (略) (略) 洋浦大街6669号凯利中心AB栋101开标二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

1.公告媒介:本次 (略) 上发布并同步发布到中国 (略) ;
2.技术支持: (略) 联系电话:#

附件信息: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附件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