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5个收费站所净化水设备、材料采购含安装第三次询比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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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5个收费站所净化水设备、材料采购含安装第三次询比采购公告

湖北省 (略) 2024年15个收费站所净化水设备、材料采购(含安装)(第三次)询比采购公告

湖北 (略) (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 湖北省 (略) (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湖北省 (略) 2024年15个收费站所净化水设备、材料采购(含安装)(第三次)(以下简称“本项目”)组织询比采购,现公开邀请潜在供应商参加竞标。

1.项目概况及采购范围

1.1项目名称:湖北省 (略) 2024年15个收费站所净化水设备、材料采购(含安装)(第三次)

1.2采购编号HBJT-XCHBGS-(略)

1.3交货地点:淮河管理所、天河口管理所、封江管理所、随州南管理所、大洪山东管理所、大洪山西管理所、柳林管理所、三里岗管理所、三阳管理所、宋河管理所、京山管理所、巡检二办管理所、珠玑管理所、流水收费站、吴店南收费站总计15个收费站所;

1.4采购内容及范围:总计15个收费站所净化水设备、材料采购(含安装)。具体采购内容及要求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1.5采购预算:最高限价为:(略).26元,供应商所报总价应不高于最高限价,否则其响应将被否决。

1.6交货期:30日历天(含安装);

1.7质保期:设备安装调试合格之日起一年(滤料、辅材除外)。

1.8质量要求:满足国家现行相关标准;

1.9其他: / 。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应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详见采购公告附录;

2.2 本次采购 不接受 联合体。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的,应递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满足本条第2.1 款、2.2款规定的要求;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采购项目,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2.3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每个供应商最多可对1个标段竞标;每个供应商允许中1个标。

2.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响应。否则,相关响应均将被否决。

3.采购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若为联合体竞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 (略) (以下简称“平台”)(网址:http://**)进行注册登记。

3.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10月23日至2024年10月25日23时59分止(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平台”,在所竞标标段下载采购文件。联合体竞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采购文件。未按规定从“平台”下载采购文件的,采购人 (“平台”)拒收其响应文件。

3.3采购 (略) 服务费300元/标段,平台服务费一经支付不予退还。

4.响应文件的递交

4.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 年10月28日9时30分

4.2响应文件的递交方式

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截止时间前,登录“平台”,选择所竞标标段将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通过CA数字证书上传。供应商完成响应文件上传后,“平台”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采购人(“平台”)将拒收。

4.3响应文件的制作、网上递交、开启环节需要使用CA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门户(“平台”—帮助中心—CA办理)。

5.发布公告的媒介

采购公告在 (略) (网址:http://**)、湖北交投 (略) (http://**)上发布。

6.评审办法

本次采购评审采用 经评审的最低价法。

7.其他

/

8.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湖北省 (略)

地 址: (略) (略) 四新大道 26 号湖北国展中心广场东塔19楼

联 系 人:刘女士

联系方式:027-(略)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 (略)

地 址: (略) (略) 四新大道28号湖北交投大楼西塔光明中心34楼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方式:027-(略)

附 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资质最低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注:

1、供应商应提供内容清晰可辨的营业执照的彩色扫描件;

2、对于发生重组或变更的供应商,应提供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营业执照的变更记录复印件。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企业业绩要求

近3年内承担过1项类似 (略) 理设备销售业绩

注:

1、供应商以任何联合体形式承担的业绩均视为不满足最低业绩要求;

2、供应商附合同协议书彩色扫描件,合同内容能够反映合同签订时间及关键内容;合同内容无法反映合同签订时间或关键内容的,可由项目业主出具证明材料进行补充说明,否则评审时不予认可;

3、近3年是指2021年1月1日至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日;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协议书签订的时间为准。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最低要求

供应商应同时具备:

1、 (略) 于被责令停业状态,财产被接管,全部冻结或破产状态;

2、没有被行业主管部门或其他有 (略) 罚的部门作出明令禁止参与投标并且 (略) 于处罚期内;

3、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中国执行 (略) ”(http://**)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被列为“失信惩戒”,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注:

(1)供应商提供供应商信誉声明(见响应文件格式内容)。

(2)本表中“近三年”是指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往前推算的3年,以有效的判决书生效的时间为准,同一案件有多份判决书的以时间在后的为准。

湖北省 (略) 2024年15个收费站所净化水设备、材料采购(含安装)(第三次)询比采购公告

湖北 (略) (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 湖北省 (略) (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湖北省 (略) 2024年15个收费站所净化水设备、材料采购(含安装)(第三次)(以下简称“本项目”)组织询比采购,现公开邀请潜在供应商参加竞标。

1.项目概况及采购范围

1.1项目名称:湖北省 (略) 2024年15个收费站所净化水设备、材料采购(含安装)(第三次)

1.2采购编号HBJT-XCHBGS-(略)

1.3交货地点:淮河管理所、天河口管理所、封江管理所、随州南管理所、大洪山东管理所、大洪山西管理所、柳林管理所、三里岗管理所、三阳管理所、宋河管理所、京山管理所、巡检二办管理所、珠玑管理所、流水收费站、吴店南收费站总计15个收费站所;

1.4采购内容及范围:总计15个收费站所净化水设备、材料采购(含安装)。具体采购内容及要求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1.5采购预算:最高限价为:(略).26元,供应商所报总价应不高于最高限价,否则其响应将被否决。

1.6交货期:30日历天(含安装);

1.7质保期:设备安装调试合格之日起一年(滤料、辅材除外)。

1.8质量要求:满足国家现行相关标准;

1.9其他: / 。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应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详见采购公告附录;

2.2 本次采购 不接受 联合体。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的,应递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满足本条第2.1 款、2.2款规定的要求;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采购项目,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2.3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每个供应商最多可对1个标段竞标;每个供应商允许中1个标。

2.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响应。否则,相关响应均将被否决。

3.采购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若为联合体竞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 (略) (以下简称“平台”)(网址:http://**)进行注册登记。

3.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10月23日至2024年10月25日23时59分止(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平台”,在所竞标标段下载采购文件。联合体竞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采购文件。未按规定从“平台”下载采购文件的,采购人 (“平台”)拒收其响应文件。

3.3采购 (略) 服务费300元/标段,平台服务费一经支付不予退还。

4.响应文件的递交

4.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 年10月28日9时30分

4.2响应文件的递交方式

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截止时间前,登录“平台”,选择所竞标标段将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通过CA数字证书上传。供应商完成响应文件上传后,“平台”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采购人(“平台”)将拒收。

4.3响应文件的制作、网上递交、开启环节需要使用CA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门户(“平台”—帮助中心—CA办理)。

5.发布公告的媒介

采购公告在 (略) (网址:http://**)、湖北交投 (略) (http://**)上发布。

6.评审办法

本次采购评审采用 经评审的最低价法。

7.其他

/

8.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湖北省 (略)

地 址: (略) (略) 四新大道 26 号湖北国展中心广场东塔19楼

联 系 人:刘女士

联系方式:027-(略)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 (略)

地 址: (略) (略) 四新大道28号湖北交投大楼西塔光明中心34楼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方式:027-(略)

附 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资质最低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注:

1、供应商应提供内容清晰可辨的营业执照的彩色扫描件;

2、对于发生重组或变更的供应商,应提供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营业执照的变更记录复印件。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企业业绩要求

近3年内承担过1项类似 (略) 理设备销售业绩

注:

1、供应商以任何联合体形式承担的业绩均视为不满足最低业绩要求;

2、供应商附合同协议书彩色扫描件,合同内容能够反映合同签订时间及关键内容;合同内容无法反映合同签订时间或关键内容的,可由项目业主出具证明材料进行补充说明,否则评审时不予认可;

3、近3年是指2021年1月1日至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日;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协议书签订的时间为准。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最低要求

供应商应同时具备:

1、 (略) 于被责令停业状态,财产被接管,全部冻结或破产状态;

2、没有被行业主管部门或其他有 (略) 罚的部门作出明令禁止参与投标并且 (略) 于处罚期内;

3、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中国执行 (略) ”(http://**)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被列为“失信惩戒”,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注:

(1)供应商提供供应商信誉声明(见响应文件格式内容)。

(2)本表中“近三年”是指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往前推算的3年,以有效的判决书生效的时间为准,同一案件有多份判决书的以时间在后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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